新房未入住地面被樓下裝修砸出洞,誰擔責?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2:10
來源:法治日報
-2024-
07/07
07:30
7月3日,
安徽蕪湖一小區有業主反映稱,
其新買的房子還未入住,
地面就被樓下裝修砸了個洞,
並露出細小的鋼筋
以及薄薄的水泥層。
有關視頻引發網友熱議,
不少網友討論該向誰追責的同時,
也紛紛對房屋的質量問題提出質疑。
有媒體記者
聯繫到該小區地產工作人員,
對方表示有類似問題
可以直接聯繫物業。
而物業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
有問題找開發商。
那麼,
新房未入住地面被樓下裝修砸出洞,
法律責任如何劃定?
鄰居裝修導致自家房子受損,
遭遇此類情況該如何維權?
裝修時才發現房子有質量問題,
能向開發商進行索賠嗎?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盈科(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建武律師的專業解讀!
1、新房未入住地面被樓下裝修砸出洞,法律責任如何劃定?
如果新房未入住,地板就被樓下裝修砸出洞,相關法律責任的劃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首先,如果樓下業主或其僱傭的裝修工人在裝修過程中導致地板損壞,樓下業主可能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其次,如果裝修公司是由樓下業主僱傭的,並且裝修公司的施工行為導致了地板損壞,裝修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再次,如果物業公司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疏忽或失職,例如未能及時發現或制止裝修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物業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然而,物業公司的責任通常相對較小,除非存在明顯的過錯或違反了物業管理合同中的約定。此外,某些情況下,地板被砸出洞可能也與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有關。如果房屋存在結構缺陷或其他質量問題,導致地板容易受損,那麼開發商或建築商可能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公民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樓下業主或裝修公司如果在裝修過程中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導致樓上地板受損,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受損的業主有權要求責任方停止損害行為,並對地板進行修復或賠償相應損失。
2、鄰居裝修導致自家房子受損,遭遇此類情況該如何維權?
鄰居裝修導致自家房子受損,一旦發生糾紛,受損方可通過以下途徑:(一)儘可能收集與地板損壞相關的證據,如照片、視頻、證人證言等,以證明地板損壞的情況和原因;(二)與相關方協商,首先可以與樓下業主、裝修公司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嘗試協商解決問題,要求他們承擔修復地板的費用或給予相應的賠償;(三)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尋求律師幫助,諮詢瞭解具體的法律權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徑,通過訴訟等方式,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此外,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進行專業的鑑定和評估,以確定地板損壞的原因和損失的程度,這可以幫助確定責任方和合理的賠償金額。
3、裝修時才發現房子有質量問題,能向開發商進行索賠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發商作為房屋的建設者和銷售者,應當對房屋的質量問題承擔主要責任。該事件中,如果裝修時發現樓板厚度不足確實是導致裝修出現洞口的主要原因,那麼開發商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修復房屋的費用、業主的精神損失費等。
在保修期內發生的屬於保修範圍一般的房屋質量問題,如房屋出現開裂、滲水、黴變、漏水等情形,開發商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如果購房合同有約定違約條款的,開發商還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業主可以要求退房,即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另外,房屋質量問題造成業主損失的,如物業費損失及租金損失、拆除裝修費用及裝修成本費用、房屋的價值貶損等,開發商須對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開發商拒絕修復或拖延修復情況下,業主可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亦可向開發商主張。如果開發商拒絕承擔責任或協商無果,業主可以依據購房合同中的約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