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產逐步退出房地產開發,已被罰股民維權進行中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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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7月7日,格力地產發佈關於撤回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申請文件並擬對原重大資產重組方案進行重大調整的公告。
格力地產原重組方案為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珠海市免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免税集團”)全體股東持有的珠海免税集團100%股權,並擬向不超過3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原重組方案”)。原重組方案的草案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以及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於2023年4月14日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受理。
公司於2024年7月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撤回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申請文件並擬對原重組方案進行重大調整的議案》,同意公司撤回申請文件並擬在方案調整後重新披露。上述事項已通過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的審核。本次公司擬對原重組方案進行重大調整事項已得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珠海市國資委”)原則性同意。
經初步籌劃,基於公司逐步退出房地產開發業務實現主業轉型的整體戰略考量,調整後的方案為:上市公司擬置出所持有的上海、重慶、三亞等地相關房地產開發業務對應的資產負債及上市公司相關對外債務,並置入珠海免税集團不低於51%股權,如存在估值差額部分將以現金方式補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或配套募集資金的行為。本次資產置換涉及的具體資產範圍尚需進一步協商確定。
特別提示顯示,根據初步研究和測算,調整後的重組方案預計將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預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不構成重組上市。
調整後的重組方案能否最終實施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包括但不限於能否與交易對方就具體交易方案最終協商一致,能否通過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及獲得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以及通過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產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20號)。
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格力地產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前任董事、總裁林強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對前任財務負責人蘇錫雄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餘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盤持有格力地產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格力地產位於廣東省珠海市,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業為主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