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車運輸亂象”,和以前的油辣椒中礦物油一事,其實沒什麼關係_風聞
吃瓜群众40447-1小时前
@洪廣玉:
我看到@破破的橋 把新京報調查的“油罐車運輸亂象”一事和2017年某公司檢測油辣辣椒中礦物油一事關聯在一起,行外人不太容易理解食品業標準、限量之類術語,有聯想也可以理解,但這兩件事風牛馬不相及。



當年我採訪了陳君石院士,寫了一篇解讀稿。

原文鏈接:《礦物油入侵德芙老乾媽?陳君石院士:根本不是問題!》
不願看原文的,我把主要觀點精簡如下,供大家參考:
1、在2017年的事件中,名為優恪網的公司將某些產品送境外檢測,隨後有媒體以“礦物油超標”為標題進行報道,但這個表述是錯誤的,因為不管中國還是歐美,都沒有這個礦物油的“標準”。實際上該公司引用的是德國聯邦食品及農業部的一個“建議”,這個建議指的是包裝等材料中礦物油遷移到食品中應該參照的一個值,超過這個值也不意味着會對健康造成危害,只是需要關注一下而已。
2、優恪網檢測出來的礦物油殘留量非常之低(MVMO 2~4毫克/千克),不太可能產生食品安全問題。如果對照歐盟食品安全局的動物實驗結果,這個值離可能產生風險的值差了至少300倍,如果換算一下,差不多每天要吃150瓶1公斤裝的辣椒醬才有可能產生風險。
3、優恪網在中國的油辣椒、巧克力等產品中檢出的礦物油殘留量並沒有明顯更高,而是與國內外對各種食品中礦物油的監測情況大體一致。(以下是歐洲檢測的情況)
2021年1月17日,盧森堡食品安全管理局發佈食品中礦物油芳烴(MOAH)的監測報告。報告中發佈了 2019—2021 年官方對 MOAH 的監測結果,並 對含 MOAH 的產品進行了風險評估。2019 年對 19 個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了 MOAH 檢測,檢出兩個樣本含有 MOAH,含量分別為 0.9 mg/kg 和 3.5 mg/kg。
2020 年對嬰幼兒食品、麪包、穀物食品、巧克力和油脂等 9 大類產品 45 個樣本進行了抽樣檢測,其中3個麪包樣本(含量分別為 1.2 mg/kg、0.9 mg/kg 和 0.7 mg/kg)、1個巧克力樣本(含量為 2 mg/kg)和 2個椰子油樣本(含量分別為 12.4 mg/kg 和 4.5 mg/kg)檢出 MOAH。
2021 年對包括嬰幼兒食品、巧克力、油脂和乳品等 4 大類 28 個不同的樣本進行檢測,其中有3個樣本檢出了 MOAH,分別是黑巧克力(0.5 mg/kg)、 核桃油(2.5 mg/kg)、花生油(2.6 mg/kg)。
3、礦物油在生活中用途廣泛,食品級白油(即礦物油)是正規可用的食品添加劑。巧克力、油辣椒中檢出的微量礦物油,有可能是礦物油作為脱模劑、機械潤滑劑遷移或者揮發到食品中的,或者是收購、加工中會接觸到包裝材料中的油墨。
因為優恪網的這次檢測發佈存在明顯的誤導,影響很壞,後來該公司的一系列行為被監管部門叫停。
從以上介紹可以得知,優恪網所檢測的礦物油殘留量極低,是中外各國在食品中檢測到的通常情況(個別產品檢出殘留量高的需要關注風險),它和油罐車運輸污染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新京報的報道,如果是煤制油等非食用油或其它液體污染了食用油,那麼污染物的殘留量應該就不是“毫克”這個級別,而是更高濃度的檢出。如果真的是幾毫克/公斤這個級別,雖然也不合格,性質也仍然惡劣,但食品安全風險反而就不大了。
我個人認為,如果是食用油被污染,那麼就不應該只是關注礦物油殘留量這個問題了,而是很多種其它污染物。目前新京報提供的信息仍然比較有限,還無法判斷這種現象是否有普遍性。
考慮到國內預包裝食用油主要份額集中在幾個龍頭糧食企業,他們對產品質量流程管理非常嚴格,不太可能中招。如果有污染,也可能是一些散裝食用油,但是具體影響到哪些渠道,污染是否嚴重,目前無法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