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普醫療:子公司因偷税被罰超150萬,參股公司或成老賴或被凍股權_風聞
财经九号-1小时前

來源 | 財經九號&九號觀察作者 | 胖虎
近期,上市公司的税務問題頻頻被提及,隨着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上市公司在經營層面出現的税務問題也逐步顯現。
對於醫藥類企業來説,税務問題也是比較多發。作者近期注意到,上市公司樂普醫療100%持股的的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今年1月份因逃税被當地税務稽查部門重重處罰了154萬多元。

處罰公示結果顯示,該公司因涉及發票違法導致逃避繳納税款,違反了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作者查詢了一下,該條款的法律規定是這樣表述的:““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説,樂普醫療子公司浙江樂普藥業通過發票的形式進行了偷税的違法行為,從而被相關部門查處處罰,而且處罰金額相當高,這也説明浙江樂普藥業偷税規模也是比較高的,凸顯了樂普醫療在財務税收合規方面存在較大的風險漏洞。
不過看了一下樂普醫療子公司和參股公司的情況,除了偷税之外,發現有些事情還是比較離譜,作者拋開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的分析,單就從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參股公司一些違規事項談起,以促進上市公司在合規內控、公司治理上更加完善吧。
1
價格違法、產品不合格
多家公司被取消網絡銷售資質
今年1月份,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公佈了今年第一批《擬取消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與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企業名單》,在該通知中説:“因有734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不具備原經營條件且無法取得聯繫,無法保證產品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擬依法取消上述企業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以及網絡銷售資質”。
其中,樂普醫療控股的深圳樂普科瑞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就在上述被取消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名單內。
去年10月份,在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公佈的2023年第11批《取消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企業名單》中,也有樂普醫療控股子公司樂普(深圳)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不管不具備原經營條件、無法保證產品安全有效,還是無法取得聯繫,可見樂普醫療在對旗下子公司的業務管控層面還是存在較大短板的。
而另外兩則罰單,則凸顯了樂普醫療在經營和產品質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
去年12月份,**樂普醫療控股的深圳睿瀚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標明期限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涉嫌價格違法,**被深圳市坪山區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處罰。

去年7月份,廣東省藥品監管部門對樂普醫療控股子公司深圳樂普智能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因其生產的額温計經過檢驗多項指標均不符合相關規定,屬於不合格產品,要求該公司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處罰的深圳樂普智能器械公司,在2022年也因為生產不符合註冊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被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處罰過一次(處罰文書號:深市監處罰〔2022〕稽36號),已經屬於二次違法了。
此外,**樂普醫療子公司還曾出現項目建設違規被罰的情況。**去年年底,樂普醫療在深圳的全資子公司樂普(深圳)國際發展中心有限公司在對該公司附近道路進行地下空間開發,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就擅自施工,被深圳市住建部門予以65.25萬元的行政處罰。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工程建設這樣大的事情居然敢讓總包方進行無證施工,其作為業主方背後的安全意識、合規意識淡薄得讓人擔憂。
2
多家參股公司被法院判為老賴,
曾因未繳納社保被重罰160多萬
樂普醫療除了對旗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經營管理管控上出現問題之外,對於合作公司的風險管控把關上也存在短板,甚至有高比例參股公司被法院判為失信被執行人、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個別企業還因為未按照相關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等問題被人社部門處以160多萬元的罰款。
今年5月份,樂普醫療參股42%的北京雅迅倉儲有限公司因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北京市東城區吊銷營業執照並責令改正(京東市監處罰(2024)171號)。
而該**公司的另一股東方,也即樂普醫療與自然人曹永峯的合資公司北京雅聯百得科貿有限公司此前已經被法院多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也就是俗稱的老賴,據天眼查信息顯示,該公司在今年3月份和5月份,被法院強制執行的金額多達220萬元。
北京雅聯百得科貿投資的多家公司,比如北京雅聯雅士傑科貿有限公司、北京拓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鄉雅士傑醫學檢驗所等公司也早在2020年、2021年間就被各地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其公司旗下部門子公司的股權也被司法凍結。

此外,**北京雅聯百得科貿在去年6月份因為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經催繳後逾期仍未繳納,被北京市人社部門處以162萬元的鉅額罰款。**作者不禁想,這是怎樣的一家公司啊!而樂普醫療又如何從這家深陷司法被執行、股權被凍結的參股公司中退出呢?畢竟作為上市公司的樂普醫療在其中持股高達42%!
由此可見,選擇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也是很重要的,樂普醫療的風控把關能力還是有待提高。
(免責聲明:本文數據及信息均來自税務機關官網、藥品監管部門官網、信用中國、企業預警通等公開信息,數據或信息如有遺漏,歡迎更正,並以公司最終披露為準。未經授權,本文禁止轉載、抄襲或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