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知佛教,佛法和修行的關係_風聞
愿心-57分钟前
佛教,是覺悟者的教育,而不是崇拜佛的宗教,佛教以般若智慧立本,以究竟法義為傳承,依據究竟法義,熄滅無明煩惱,是為佛法修證,
智慧是什麼東西呢?就是正知見。什麼叫正知見?就説是,確定自我以及這個世界啊,它是緣起性空的,它是四大和合的。
佛教試圖以智慧,通過人的這種嚴謹、嚴密的正思維,來破除我們陷入在體驗和感受當中的迷茫的心靈,從而激活我們自己內在原始的這種覺性。當覺性展現的時候,那麼思維、意識、體驗、心識分別、自我都會脱落的。這個就是佛教的道路——知幻即離,離幻即覺,諸幻熄滅,非幻不動。這個就是覺性,就達到了一個解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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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者,明心之路也,佛經者,途徑是!佛法如藥物,應眾生無明心中八萬四千煩惱,而現開啓煩惱的八萬四千法門,故而如來又被稱為大藥王,解脱自心煩惱束縛,自證如來聖智的道路,稱為如法修行。
佛法的核心是什麼呢?有一句話叫做:心外無物,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唯心所現,唯識所變。這個是佛教的根本。
佛法的核心,是唯心所現,心本空幻,故而世界只是名相,並無真實世界,是名世界,而不被心識分別存在的,就是遠離思慮言説的自性,自性即覺悟,覺悟名佛;覺悟則不掛生滅妄想,妄想本性就是清淨性,清淨性名佛,清淨性不被髮生,故而於因緣和合中,隨緣不變,不變的是為真實,真實的就是實相;
實相是不可言説的,因為祂不受分別,不被存在。
任何一種宗教的核心,就是法義,法義如果不究竟圓滿,是無法指導靈魂解脱生死輪迴的。故而,佛教的靈魂,是究竟圓滿的法義,法義如果通透圓滿,通過質疑、辯論,確立了真偽,那麼,靈魂遵從究竟真理,必定能夠離幻即覺,解脱生死苦海,不在六道輪迴中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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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修行?煩惱即菩提,於自心煩惱中,熄滅心靈對我執煩惱的執迷,煩惱熄滅的過程,稱為修行。
修行是離幻的過程。
我們的人類活着的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鐘,內心的妄念帶動我們的情緒和慾望在運行着。當慾望滿足了,心靈舒適了,我們就會不覺得有痛苦。但是,當我們的心靈習慣於這種滿足的狀態,如果滿足不了的時候,那麼,他就會產生更大的痛苦。當我們的心靈在向外界攀緣的時候,或者藉助某種因果條件,獲得了痛苦的釋放和緩解,我們就認為那是幸福了。這個就像是釋迦牟尼佛講過,人世間的這個幸福,就好像是用火去烤那個疥癬一樣。咱們的手生了癬,疥癬很癢,用火去烤它,暫時可以得到滿足,但是進而帶來的是更大的痛苦,因為疥癬它本身並沒有消失掉。
這個疥廯是什麼東西呢?是我們的無明煩惱。他具體表現是什麼呢?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是我們內心儲存的色香聲味觸法的各種境界。這種境界牽引心,心被境界牽引,他就會形成煩惱,這種煩惱的表現形式就是貪愛、需求、渴望。所以説修行,就是要從渴望、需求、貪愛,種種煩惱當中反觀被貪愛牽引的心,讓心靈從貪愛當中能夠釋放、舒緩,停止的當下,貪愛熄滅了,煩惱熄滅了,心的本來面目綻放出來,那就是解脱了。所以,修行一定是一個向內走的過程,而不是向外去攀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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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的基礎是什麼呢?第一個,是理性的思維,對法理究竟透徹的瞭解和認知,這是第一點,稱為思維修。
第二點,就是對真理絕對的渴望。一個真正的修行者,一個大雄勇猛的修行者,從始至終,他是在修行一顆什麼心呢?修行一顆虔誠的心。
虔誠就是你生命當中只有這一種信仰,你的整個身心靈只有這一種信仰,並且這一種信仰可以去取代你其他的情感、慾望、利益,包括自我的生命,這個叫虔誠。
修行是一個凡夫,奔向光明的過程。這個光明在哪裏呢?在人內心深處的信仰當中。你的信仰越純粹越乾淨,你對自我的保護就會越少。你的信仰越乾淨越純粹,你內心因為自我貪慾而引起的恐懼和貪婪就會越少。當一個人的內心因為信仰的純粹和絕對,而失去了對自我保護的愛護,你的恐懼焦慮心就會慢慢地消散掉。那麼你的心長期處於一種純潔安詳安寧的地步,並且伴隨着信仰絕對的虔誠的時候,光明就會從虔誠心中展現,這個就是修行。一個真正的修行者,信是第一。佛法大海,唯信能入。
整個修行的人從始至終就修這一顆虔誠的心。因為法義的標準在那放着,法義的最終標準就是自我熄滅於心靈的清醒。在心靈的清醒當中,本來沒有自我的時候,就叫法我皆空,身心如幻。當身心脱落的瞬間,諸幻熄滅,離幻即覺,那個不可言説的圓滿,那就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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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正法修行者,是依據真理的標準,一步步瓦解心願執着。
以寬恕的慈悲,取代索取的自我;
以節慾的清淨,取代放縱的身心;
以真理的真實,取代人性的虛偽;
以信仰的純粹,取代人生的享樂;
以愛的諒解温暖,取代自我維護的恐懼。
當修行者的身心自我,在真理標準中,被純潔與温暖,寬恕與捨棄,一步步瓦解冰消;生命本質的,先天靈性覺知,就會在身心意識中,一步步穩定地推進發展,直至靈性覺知取代了心識思慮,直至靈性光輝取代了意識記憶。
身心中就會出現,不動且純淨的“清醒空間”。
清醒空間就是覺知,空間中的愛與安寧,就是靈性。
凡夫心,可以依據真理,一步步蜕變為,清淨慈悲心。
修行者可依賴信仰,一層層淨化身心,覺悟本來面目。
因此,成佛不是迷信,而是真真實實的身心改變。
但是,幻想成佛,幻覺獲得某種境界,則屬於入魔。
衡定修行者,是真覺悟,或者入魔,不是此人獲得了某種境界,或者感受某些超常狀態。
而是,看此人的心靈是否真實。
真實的盡頭,就是覺醒。
覺醒一切並非真實的,就是無生。
無生就是覺性。
證入覺性之人,必定解脱了,三界生滅緣起法。
覺性甦醒之人,必定實證“法、報、化”三身。
覺性智慧,一定可以解釋“一心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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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可以開創宗教。宗教,並不等同真理。修行是對真理的踐行,而不是,對宗教文化的傳承。
真理,是修行覺悟者,對生命宇宙,最究竟的開示。
真理,源自於覺悟者,覺醒自性光明後智慧的流淌。
宗教,是追隨覺悟者的人們,維護真理形成的形式。
宗教帶靈魂進入生死,真理帶靈魂究竟解脱。
修行者,與宗教信徒,是先天因素註定的“天敵”。
修行者,追求的是終極實相;實相併非與幻相相對,實際上幻相的本質,就是無生寂靜的實相;
佛教文化,延續了覺悟者的外相表現。教育佛教徒持戒,禪修,佈施,唸經,燃燈,繞塔。外相表現,與人體意識有關,與解脱生死無關。
佛法修行,針對心願動機。單刀直入,以覺性智慧,開啓究竟義。以如實見,熄滅分別妄想。以清淨心,照見五藴皆空。以慈悲心,融化我人諸相。
心行處滅,生死消融。佛法只為解脱生死而來,與佛教文化儀式,沒有絲毫關係。
文化與信仰,是天差地別,截然相反的,兩個生命層面。
文化屬於人間,是人類生命內涵的信息交流。信仰屬於神佛,是超越生死的生命本質呈現。
因此,修行的靈魂,只認真理不認人間。
以上個人理解,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