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借調的幹着、在編的看着”,這是哪來的歪風?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45分钟前
日前,雲南省發佈一則關於以“掛職”名義大量違規借調工作人員的通報。通報中有句話“借調的幹着、在編的看着”,引發很多網友共鳴。

(圖源:雲南發佈)
一
曾被借調的小張告訴島叔,借調幹部最怕的,就是“留,留不下;回,回不去”。
多年前,小張畢業後成為鄉鎮選調生,因文筆好,被借調到市委辦寫材料。“市裏平台高、機會多,説不想留下是假的。”為此,小張比在編的同事更拼,經常熬夜加班。許多重要文稿材料,上司都找他起草。同事開玩笑説,單位沒了正式工問題不大,沒了小張這名臨時工卻萬萬不行。
但玩命工作沒有換來一紙正式的調任通知。小張本以為一年借調期滿後有機會留下,不料單位唯一剩餘的編制被其他“關係户”佔了。領導只好勸慰小張,再堅持下,來年一定想辦法解決。好在一年後小張成功調任,故事有了圓滿結局。
“很多人沒我這麼幸運。”小張説,“留不下的,最後都回了鄉鎮或縣裏。”
與小張不同,小李苦惱的是自己工作“可替代性太強”。他在6年前來到市裏報社工作,入職不久就遇到上級機關借調。單位人手緊,就把他這個新兵蛋子推了出去。
小李一開始覺得挺好,可以見見世面、認識些人,但很快他就發現,自己乾的都是接打電話、收發通知、表格填報、公號編輯等事務性工作,關鍵業務、能出成績的任務,不讓借調人員碰。“總體屬於低端勞動力。”小李自嘲説。
這樣的“流水兵”,留下的可能性很小,而小李事業發展的基本盤仍在報社。“借調工資只拿基礎績效,收入跟原單位同事差了一大截。”小李很焦慮,尤其是年底評優,“幹活的地方不負責評優,有資格評的地方沒幹活,結果自己啥也沒落着。”
借調期滿後,小李回到原單位,恰好趕上市裏另一個部門來借調。領導左盤右算,發現小李正好還沒熟悉工作,想讓他繼續“應徵”,小李拒絕了:“這樣下去真成‘借調專業户’了,業務也會荒廢。”

二
借調幹部有苦衷,被借調的單位也有煩惱。
“上級忙不過來就向下級借調,壓力層層轉嫁。我們基層忙不過來找誰借?”一位鄉黨委書記向島叔訴苦,基層培養一個能力強、素質高的年輕幹部不容易,但好苗子往往會被上級機關借走。“年輕人也有自己的想法,為了人家的發展,總不能硬頂,何況基層很多考核還得上面説了算。”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王文傑曾在中部某省縣委辦掛職一年,他告訴島叔:“借調單位都比較強勢,基層作為權力末梢,對上級的借調要求基本沒有談判餘地,只能同意放人。”
對基層單位來説,借調人員佔着編制不在原單位幹活,工資還由原單位發放,“成本由基層承擔,好處全讓上級機關佔了。”一名鄉鎮幹部説,“人借調走了,留下的活還得同事們分着幹,每人的負擔都加重。”
但借調是不是一無是處、可以取消?現實要複雜得多。
在王文傑看來,借調作為一種非正式的人才交流和公務協助方式,具有一定合理性。上級機關借調人員是因為機關工作任務增加、人手不濟。這些年機構改革,上級機關總體編制資源趨緊,比如縣委組織部、縣委辦這樣的重要部門,只有20多個編制,每個科室平均1-2人,常規運轉沒啥問題,一旦出現新增事務,比如成立外事辦、主體辦等,相關部門人員就捉襟見肘,臨時招聘來不及,向基層借人是最簡便的辦法。
基層幹部也並不全對借調持負面態度。在一些鄉鎮領導看來,借調是跟上級機關建立聯繫的方式,有利於“交流信息”“搭建關係”,爭取更多資源。
一些基層選調生認為,借調還給他們提供了遴選之外的發展路徑。小王是南部省份的一名基層選調生,他説自己願意借調、支持借調,到上級機關可以開拓視野、提升能力、拓展人脈,有利於自身發展。但小王也提到,因為借調不需要考試,“要防止借調成為‘關係户’的跳板。”

(圖源:網絡)
三
借調有其合理性,但違規借調就令人反感了。
有基層幹部説,如果説上級機關空編借調是為了選拔人才,短期借調是為了應對臨時任務,那麼滿編借調且長期借調呢?
島叔在採訪中瞭解到,像此次雲南省通報中被點名的部門,就屬於典型的違規借調。背後成因有兩種:一是上級機關人浮於事,工作效率低下;二是部分基層幹部希望藉機離開基層。結果,上級機關有了免費勞動力,在編的員工高興;借調幹部既能躲過鄉鎮的煩心工作,又可能解決夢寐以求的回城問題,即便被“壓榨”也樂意。這其中,最不樂意的,可能就是被“抽血”而影響工作的基層單位了。
近年來,為了遏制違規借調,中央出台了多項舉措。
2014年8月,中辦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幹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
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強調,“加大編制資源向鄉鎮傾斜力度,縣以上機關一般不得從鄉鎮借調工作人員。”今年1月召開的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明確提出“着力解決借調基層幹部問題,健全規範管理制度,嚴控從縣以下單位借調工作人員”。年初至今,多地政府相繼出台政策,規範借調工作,並開始清退部分借調幹部。
可為何違規借調仍時有發生?王文傑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違規成本低。“違規借調往往不告不究,組織人事部門沒有動力開展監督,違規借調的後果還經常由借調幹部承擔。”有基層幹部舉例説,鄉鎮幹部在5年服務期內被借調,如遭舉報,輕則回基層補完服務期,重則影響今後晉升,但這種風險主要由借調幹部個人承擔,沒聽説對借調機關有什麼處罰。
“涉嫌違規借調的上級機關也應問責,不能好處讓借調單位得了,後果都由下面承擔。”王文傑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