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宅基地流轉釋放發展新動能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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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至18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將在北京召開,深化改革是本次三中全會的重要主題。回顧歷史,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的騰飛發展,從農村到城市、從沿海到內陸,從經濟體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受益於全球化分工,中國人口紅利、市場潛力、資源優勢等得到充分彰顯,逐步融入國際經貿體系,並在世界經濟舞台上扮演着越發重要的角色。改革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關鍵,是推動國家發展的根本動力。對於發展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新挑戰,也要用改革的方法在不斷發展中予以解決。
當前,我國經濟面臨總需求不足的突出問題,面對更趨複雜嚴峻的國內外環境,推動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需要推出新的重大利好政策,以新的發力點極大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內生動力。2024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強對優勢地區高質量發展保障能力的意見》,將土地要素改革提到了一個新高度。對此,或可以土地制度改革為其中一個抓手,將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作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第四次突破性改革舉措,加大力度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為我國經濟未來幾十年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新動力。
一、改革開放歷史上三次重大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每隔十年左右便會出台一個重大舉措將改革開放推到更高水平,為我國經濟發展釋放巨大紅利。從1982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放農村生產力,到1994年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帶動了之後持續多年的房地產市場繁榮,再到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快速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國在改革開放這條“必由之路”上不斷前行,在探索創新中破解了一個個發展難題。
(一)1982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推廣
中國的改革開放始於農村,而農村改革的第一步是調整農民與土地的關係。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中國農民創造了以家庭承包為主要形式的包產到户、包乾到户等生產責任制。1980年5月,鄧小平同志對包產到户給予明確肯定,有力地推動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改革。
在8億農民的期盼中,1982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正式肯定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合法性。在黨中央的持續支持下,以包產到户、包乾到户為主要形式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迅速推廣,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的迅速發展。許多地方一年即見成效,糧食產量明顯提高,幾年就變了個大樣。到1987年,全國98%的農户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億萬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得到極大提高,農業生產擺脱了停滯的困境。實踐證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廣使中國廣大農民獲得了充分的經營自主權,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開啓了中國從短缺經濟向富裕經濟的轉變,是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轉折。中國也因此創造了令世人矚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養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蹟。
(二)1994年城鎮住房制度改革
農村改革的發展及其成功,直接推動了城市改革的進行。計劃經濟時期,城鎮住房制度實行的是福利性供給制。1980年,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明確提出了改革城鎮住房投資、建設和分配製度的總體設想,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實現商品化、社會化。從1980年到1993年期間,住房制度改革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分別是:試點售房階段(1979-1985年)、提租補貼階段(1986-1990年)和以售帶租階段(1991-1993年)。
1994年,國務院出台《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在三年多改革實踐基礎上,1998年,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主持制定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決定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同時,建立了職工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制度,為推進住房商品化創造了條件。
由此,我國福利分房制度正式結束,商品房市場正式開啓,房地產業進入發展快車道,並迅速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而且,房地產業體量大、產業鏈長,通過投資、消費既直接帶動與住房有關的建材、傢俱、批發等製造業部門,也明顯帶動金融、商務服務等第三產業,影響帶動上下游50多個行業。據統計,中國房地產及相關建築業在GDP的佔比高達26%,是全球最高的,對國家經濟有系統性的影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將房地產業對經濟的重大影響概括為“456”:即房地產的相關貸款佔銀行信貸的40%,房地產的相關收入佔地方綜合財力的50%,居民財富60%在住房上。
(三)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與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並列的現今全球最具廣泛性的三大國際經濟組織之一,其前身為關税與貿易總協定(GATT)。中國曾為GATT的23個創始締約國之一,但由於歷史原因,中國一度失去了這一地位。1986年7月10日,中國正式提出關於恢復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地位的申請。1995年,世貿組織取代關貿總協定,中國復關談判也轉為入世談判。2001年12月11日,經過多年談判,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在“入世”之前,我國對外貿易實行國家壟斷經營,經營外貿的公司只有外經貿部所屬的十幾家專業外貿總公司及其口岸分公司。加入世貿組織三年後,我國全面放開外貿經營權。根據2004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自2004年7月起,中國政府對企業的外貿經營權由審批制改為備案登記制,所有對外貿易經營者均可以依法從事對外貿易。由此,取消外貿經營權審批促進了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多元化外貿經營格局的形成。隨後,“入世”持續釋放的紅利讓中國經濟實現騰飛,一步步成長為“世界工廠”“世界市場”和“製造大國”。短短二十餘年,中國GDP從2001年不到10萬億美元,增長到了2023年的126萬億多美元,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國和第二大經濟體,連續多年對全球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率超過30%。
二、新時期我國需要推出第四次突破性改革舉措
到2021年,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完成8億人口脱貧,實現共同富裕成為我國新發展階段又一個重要戰略目標。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站在經濟效益和社會公平的中長期角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我們不僅要繼續努力推動經濟發展,防止出現返貧,還要重點關注並提升低收入農民及農民工等羣體在中等收入人羣中的比重,推動農民工向新市民轉化,逐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束縛。此前,國務院總理李強出席世界經濟論壇2024年年會時也指出,未來十幾年內我國中等收入羣體數量將從目前的4億多人翻一番增加到8億人。顯然,近3億農民工羣體是我國中等收入羣體從4億多增加到8億的主要構成,新發展階段的突破性改革舉措也要着重改善其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從而不斷釋放經濟增長的內需潛力。
(一)經濟下行期房地產需求不足,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個突破口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期,房地產業作為我國經濟支柱產業明顯走弱,是影響我國經濟運行的一個重大風險因素。在疫情衝擊、人口結構發生重大變化與嚴格調控政策等合力作用下,我國房地產市場正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挑戰。近幾年來,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房地產市場經歷了1998年房改以來最猛烈的調整,一批頭部民營房企爆雷,購房者關於房價“只漲不跌”的預期已經消失,房地產需求大幅回落,各地爛尾樓斷供事件持續發酵。據估算,截止到2022年底,我國斷供房數量或已達到350萬套。2022年來我國房地產新政策接連推出,2022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202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明確指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盤活改造各類閒置房產”“要有效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但與此同時,中國樓市依然跌勢迅猛,2022年見頂大跌26%,2023年再跌了8%,2024年前5個月又大跌了23%。商品房銷售面積也從2021年的18億平米,跌到了今年的不到9億平米,三年下跌了50%。根據房產及相關產業佔中國GDP26%的份額,房地產下降10%,GDP增速就會下降2.6%,今年地產市場大跌20%,意味着將使GDP降低5%。
2023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進一步推動經濟回升向好需要克服一些困難和挑戰,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社會預期偏弱、風險隱患仍然較多,國內大循環存在堵點,外部環境的複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上升。2023年12月23日,全球財富管理論壇理事長、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2023年會上表示,當人口不再區分城鎮户籍和鄉村户籍,就可以相互轉換,城鎮農村轉移人口能夠獲得同等的公共服務和進入市場的權利,就會安心在城鎮買房,以此推算,消費需求可以提升將近30%。同時,農村大量的宅基地和自建房可以自由轉讓,土地和房產將得到有效利用,進城農民獲得初始安家的資產,可復墾的農地會增加,這也有利於糧食安全。
今年3月兩會期間,原國家房改課題組組長、中房集團原董事長孟曉蘇接受媒體記者專訪時也表示,應當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取消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的户籍制度,包括改變城鄉分割的土地制度,這是農村改革的必然走向,也是鄉村振興的關鍵環節。孟曉蘇認為,當前迫切需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要求,實施農村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讓農村宅基地和城市土地一樣具有市場價值。而不是僅僅允許在農户之間轉讓,後者不會讓農村土地具有與城市國有土地相同的價值。
同時,長期關注和研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社科學院教授、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也多次就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言獻策。今年兩會期間在接受採訪中,蔡繼明表示,通過農村宅基地的自由出租、轉讓來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實現宅基地使用權在公開市場上合法流轉,能夠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同時實現農村建設用地的集約、節約利用,通過放開農村宅基地在城鄉之間的流通,鼓勵農民利用宅基地獲取進城資金,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全球化智庫(CCG)理事長王輝耀早在2016年也在《環球時報》刊文呼籲進一步放開農村宅基地流轉限制。文中指出,根據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獲取方式是無償使用、劃撥,類似於上世紀90年代之前的城鎮住房由單位和國家提供的形式。農村宅基地沒有市場價,應賦予宅基地商品屬性,讓農村人與城裏人一樣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處置權,獲得土地流轉升值的財產價值。農村人口進城購買二手房,也帶動城鎮居民住房改善,促進房產儘快去庫存化。土地是供給有限商品,無法持續為農村人口分配宅基地,這種解決方式也讓擁有宅基地的人口承擔了土地使用權成本,合理反映土地稀缺價值。
(二)城鄉二元結構制約農村發展,可改革盤活宅基地經濟價值
促進共同富裕,最艱鉅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近幾十年來,伴隨着我國住房制度改革及房地產市場的繁榮發展,我國房地產價格普遍出現較大幅度上漲。這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資源配置的不均衡,擴大了城市家庭有房者與農村家庭城市無房者之間的財富差距。當前,我國城市家庭住房資產佔總資產比例約為七成,房產已成為我國居民家庭的主要資產。但相較而言,許多城市家庭享受了福利分房和房價上漲的時代紅利,大多農村家庭則沒有從宅基地等土地或農宅獲得資產性收益。城鄉二元體制作為我國曆史發展產物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卻也是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的根本性因素。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城鄉收入差距絕對值達到30130元,2012年這一差值只有15738元,我國城鄉收入分配差距問題依然突出。
當前,我國城鄉居民人均財產性淨收入之比高達10.29倍,遠高於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2.39這一水平。有研究者指出,以非交易性為顯著特徵的宅基地使用權現行流轉模式制約了宅基地經濟價值的實現,流轉限制過多、退出機制缺失阻隔了農民的致富道路,使農民的財產性收益難以實現,阻滯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已成為破除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推進城鎮化進程的重要障礙。而且隨着城鎮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新市民”基於換取立足城市起步資本等因素的考慮有意將其所擁有的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出去,宅基地使用權轉出需求越來越強烈,所涉及的擬流轉宅基地規模也越來越大。據自然資源部的不完全統計結果,全國至少有7000萬套農房和3000萬畝宅基地閒置。
農村宅基地和農宅等是農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和重要財產,但按照現行制度,農村宅基地交易限於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宅基地交易缺乏有效市場和制度支撐,既無法上市也不能用於金融抵押,農民無法從中獲得財產性收入。對此,如果20世紀90年代城市住房改革下職工單位分的房子可以買賣,可以產權化、私有化,那麼農民工在農村的宅基地能不能實現買賣轉化,給農民的宅基地及農宅發產權證,使他們可以交易宅基地及農宅的使用權,使擁有在城市立足的第一桶金?
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2023年底參加論壇時指出,市場經濟條件下可流動、可交易、可抵押、可擔保的資產和不可流動、不可交易、不可抵押擔保的資產市場估值差距非常大。當年流通和非流通的國有股,差距差到十幾倍,甚至幾十倍。所以,農民為什麼財產性收入低?是因為農民的土地權利受到非常大的限制。所以其財產性收入提不上去。此前,劉世錦2021年底參加論壇時,還在主旨演講中表示,“在低收入羣體中間,收入相對是比較高的大概是4億人,對應的家庭年收入是4萬到10萬。在這部分人中間,特別需要強調的是要關注進城的農民工,因為在潛在中等收入羣體中,城市居民佔到40%左右,農村居民佔到22%,目前還處在農村和城市之間的農民工能佔到18.8%,有農轉非經歷的城市居民,也就是以前是農民,現在成為城市居民,也佔到19%左右。這三部分人合起來,就是潛在中等收入羣體,就佔到了60%,下一部分我們要關注潛在收入羣體,其實主體還是農民,最後還是農民怎麼進城的問題”。對此,他強調要打通城鄉人員、土地、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的雙向流動的通道。他認為,從大的方向來講,還是要繼續鼓勵支持農民進城,特別是已經進城的農民工,他們怎麼能夠獲得基本的公共服務。同時,也要打通城裏人下鄉的通道。
(三)我國城鎮化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需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擴大內需和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從2013年中央召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城鎮化工作會議,作出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部署以來,我國多措並舉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化速率明顯加快。截至2022年我國1.4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户,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1978年的17.92%增長至2023年末的66.16%城鎮化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但同時,到2023年底我國農民工總量仍接近3億,户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48.3%,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仍有較大差距。以人口流入大省廣東為例,2022年廣東常住人口12656.8萬人,户籍人口10049.7萬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廣東流動人口總量全國第一,廣東外來人口總規模高達2962.2萬人,佔總人口的23.5%,位居全國之首。可見,廣東近三千萬外來人口中有兩千多萬人口無當地户籍,其中包含大量農民工及其後代。從國際經驗來看,歐美國家的城鎮化率基本穩定在80%左右,據估算我國城鎮化率至少要達到75%才能基本穩定下來。未來我國城鎮化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藴含着巨大內需潛力和強大發展動能,是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及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支撐。
當前,我國城鎮化建設已處於快速發展的中後期,正在轉向全面提升質量的新階段。其中,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仍是我國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羣、都市圈為依託構建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格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也提到,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將城鎮常住人口全部納入住房保障政策範圍。讓更多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是我國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意味着從中央到地方要在户籍、土地、財政、教育、就業、醫保和住房等領域出台各種配套措施。這是一個龐大的系統性工程,既需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也需要適時推出突破性政策。
事實上,相關研究思考在二十餘年前便已萌芽。早在2001年習近平在《中國農村市場化研究》中便研究指出,“絕大多數在城市務工的農民並未真正融入城市,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户籍制度的限制”。“取消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從人們出生之日起就分成非農業人口和農業人口兩種不同身份的户籍制度,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政府應理智而又勇敢地面對這一現實,大膽進行户籍制度改革,堅決剔除粘附在户籍關係上的種種社會經濟差別,徹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主席在講話中表示,“當前,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突破了百分之六十。今後十五年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窗口期。要從規劃編制、要素配置等方面提出更加明確的要求,強化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的政策已經出台,各地要抓好落實,不能玩數字遊戲”。可見,以2035年我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重要節點,我國要加速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三、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釋放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土地制度是一個國家基礎性、根本性、全局性的制度。我國長期實行城鄉二元土地制度,農村土地只有徵用後才可入市轉讓交易。由此造成的結果是,改革開放後在經濟發展需要大量工業用地的情況下,實際入市的住宅用地規模相對較小,在一些大城市供給少可能導致房價上漲,同時農村土地價值難以實現。毛主席曾深刻指出,中國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土地問題。當前,進一步推進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時機也已經成熟。
(一)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試點推進中
當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及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抵押、自願有償退出、有償使用等問題都在探索解決之中。2015年,中央啓動了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內的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探索完善農民宅基地權益、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路徑辦法。在總結試點實踐基礎上,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創新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的改革思路,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從許多地方的試點實踐來看,農村宅基地改革是新型城鎮化建設下融通城鄉要素的突破口,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步驟。
此前,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理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自然資源部有關研究報告認為,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將成為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的重要抓手。202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要求健全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這些文件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構建城鄉統一的土地產權市場做出了重要頂層設計。
2023年4月25日,自然資源部宣佈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這意味着經過十年努力,從分散到統一,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這不僅有助於保護人民羣眾的重大財產權,保障交易安全,降低政府治理成本,也為我國實現宅基地入市買賣流轉及適時出台房產税奠定了基礎。2023年7月,自然資源部印發 《關於持續推進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明確加快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地籍調查,規範有序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
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再度強調,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這是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連續11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可見中央對此項改革的高度重視。2024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強對優勢地區高質量發展保障能力的意見》。習近平總書記主持會議時強調,要建立健全同宏觀政策、區域發展更加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準性和利用效率,推動形成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國土開發協調有序的空間發展格局,增強土地要素對優勢地區高質量發展保障能力。這是2024年開年中央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政策,意味着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四次土地制度改革或將全面開展。
(二)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步伐,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改革、發展與穩定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三個重要支點。當前,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理論基礎、試點積累,其必要性、緊迫性已有相當社會共識。經過多年改革實踐與試驗準備,新階段土地制度改革或許可以步子邁得更快一些,力度更大一些。
重慶地票制度實踐表明,實施地票制度,實現佔補平衡對於守住耕地保護紅線、打通城鄉建設用地市場化配置的渠道、推動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及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均發揮了積極作用。如今,在全國範圍內加快推進土地制度改革的條件更加成熟,可參考重慶地票制度實踐及各地“三權分置”改革情況,儘早完成全國範圍內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全國範圍內給農民及農民工在農村的宅基地頒發產權證。正如2006年農業税的取消給億萬農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宅基地產權證的頒發也可更多讓利於農,讓農民可以較低價格分配到宅基地。
此外,可賦予農村宅基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用益物權、完整的收益權、完整的擔保物權,允許農户的宅基地使用權在集體經濟組織之外合法出租轉讓和抵押貸款,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買房租房和租用宅基地建房,正式認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發設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並通過法律修改得到承認。可結合試點情況分階段、分區域、有條件地加快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逐步有條件地擴大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對象和範圍,最終實現從限制流轉到自由流轉的過渡。同時,逐步開放宅基地使用權的租賃市場、抵押和轉讓市場,並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後,完全放開宅基地使用權的商業化流通市場。
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點領域改革。保持房價基本穩定、避免房地產市場崩盤並催生新一輪房地產市場繁榮,有助於我國早日推出房地產税,緩解地方政府土地財政收入大幅下降之下的財政壓力,併為地方政府提供新的可觀而穩定的税收來源,為我國經濟增長提供長期支撐。在“存量房”時代,房地產税可能替代土地財政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來源。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為全面充分掌握房地產信息和科學決策提供了基礎,也為存量房地產税的徵收提供了條件。而且讓房子多、價格貴的人多交税也可發揮收入分配調節作用,助力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共同富裕。
(三)推進城鄉協調融合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是黨的二十大提出的一項戰略任務。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要求我們全面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國內大循環的覆蓋面。通過改革盤活農村閒置土地,一方面可為城市居民下鄉養老、休閒旅遊、發展鄉村經濟等提供政策保障,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發展現代化大農業等提供政策便利,從而為提振鄉村振興注入資金流、人才流、信息流、技術流、物資流,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並以城鄉融合帶動鄉村振興,推進新農村建設,激發新的增長空間與發展潛力;另一方面,可賦權傾向在城市生活的農二代、農三代或老一輩農民,使他們可以通過農村閒置宅基地及農宅等獲得資產性收益,提升融入城市的信心和底氣,併為城鎮房地產市場注入新動力,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由此,在不觸及18億畝耕地紅線下,可在新一輪城鎮化建設中以宅基地制度改革為第四次改革重要突破口,通過推進城鄉協調融合發展極大程度上釋放我國內需潛力,為我國經濟未來至少二十年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新動力。
同時,就社會層面而言,開放宅基地流轉也有助於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據統計,2022年我國還有902萬留守兒童。儘管社會各界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作出了巨大努力,但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不能與父母一起生活的問題。放開宅基地流轉,推動農村人口落户城鎮,讓更多留守兒童隨父母一起遷入城鎮,享受與城鎮兒童同等的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等公共服務,有利於擴大公共服務供給,拉動城鎮生活消費和國內需求,有助於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問題。
着眼未來,無論是出於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還是從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的角度來説,都需要下大力氣解決長期以來的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進改變不公平的城鄉二元結構。
四、結語
改革開放是新中國歷史上一次偉大的歷史性變革,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從改革開放之初的“三來一補”到加入世貿組織後成為“世界工廠”, 中國經濟日益與世界經濟發展深度融合。尤其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快速發展的中國經濟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穩定器和動力源,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連年超過30%。2013年“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後,中國進入全方位開放的新時期,形成陸海內外聯動和東西雙向互濟的對外開放新格局。根據世界銀行公佈的數據,2013-2021年中國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平均貢獻率達到38.6%,超過七國集團國家貢獻率的總和。2023年,在世界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背景下,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達到5.2%,對世界經濟增長貢獻率繼續超過30%。
改革是發展的動力,發展是實現人民幸福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改革開放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當前,我國經濟儘管保持了良好發展勢頭,但仍面臨複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從國際來看,當今世界變亂交織,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國際政治紛爭和軍事衝突多點爆發,貿易保護主義、地緣政治緊張等都在威脅全球化進程,全球產業鏈供應鏈格局持續重構。從國內來看,我國經濟面臨結構性轉型及制度性改革的艱鉅挑戰,存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社會預期偏弱、風險隱患較多等嚴峻問題。對此,如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為我國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注入持續動力,關乎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的順利推進,也關乎經濟全球化健康發展。
中國經濟早已深度融入全球分工體系,中國發展離不開世界,世界發展也需要中國。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有助於引領全球繁榮發展,打造更可持續、更具包容性和韌性的新型經濟全球化。 新發展階段,要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為中國推動並引領新一輪經濟全球化提供堅實支撐。其中,包括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在內的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便是具有歷史突破性的重磅之舉,將再一次極大解放農村生產力,進一步釋放中國經濟內生潛力,為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持久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