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小米因專利侵權多輪交鋒,雙方什麼仇什麼怨?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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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三言Pro 作者|DroAemon
今日,格力訴小米米家電風扇侵權案引發關注,雙方多輪“交鋒”。

先是格力發文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法律文書,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小米電風扇不得再製造和銷售,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

接着,小米公司發言人回應稱,經查,我司並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

然後,格力文傳官微又就此事發文稱,“小米官方旗艦店”銷售的產品“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相關專利,該侵權產品的委託方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製造商為“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製造商已更名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向格力支付185萬元。
格力還備註稱,“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權。
三言查詢發現,該案件的被告為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和東莞京東利昇貿易有限公司,並非小米公司。

被告之一的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現用名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是小米生態鏈公司中的一員。
天眼查顯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約為8.04%。

2017年,造夢者獲小米科技、順為資本、三行資本的億元戰略投資,成為小米生態一員。

這是格力與小米之間“較量”的新一回合,有關這件事的最新動態,是浙江星月電器發佈聲明稱,與格力之間的專利糾紛雙方已於二審期間達成和解。
格力“小題大做”故意引向小米?
米家產品算不算小米產品?
在格力起訴“電風扇”專利侵權這個案子中,格力方面強調“米家小米”的概念;然而三言實際查詢發現,格力起訴的主體卻是小米生態鏈企業。
討論這件事前,先需要知道“米家”是小米公司旗下的智能家庭品牌,雷軍於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發佈。
米家的定位是提供高品質智能家居產品,打造智能、舒適、便捷的家居生活體驗,通過與小米其他智能硬件的互聯互通,實現智能家居生態的構建和拓展。
此外,雖然小米品牌也涉足一些智能家居產品,但是還是以手機、電視、電腦等智能硬件為主;因此小米和米家可以視作兩個品牌,但是聚焦的產品線不同。
米家App中的商城裏,除了可以購買“米家”品牌的商品,也可以購買“小米”品牌的手機、家電等。但是卻沒有“米家小米”的説法。


筆者在米家App上、小米電商旗艦店中,均沒有所謂“米家小米電風扇”這種產品稱謂,多數為“米家風扇”,“米家空調”,或者為了強調米家是小米旗下品牌,也會將產品稱為“小米米家xxx”。

那麼,格力文傳多條微博裏“米家小米電風扇”的説法,就很難不令人懷疑是特地為了強調是“小米”品牌。
然而, 奇怪的是,既然指責“小米”,格力起訴主體卻不是小米,而是米家或者小米產品代工廠之一的造夢者(浙江星月電器)。

例如根據格力微博發的“米家直流變頻塔扇”供貨商顯示,該產品委託方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製造商為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
既然是米家委託代工廠生產的產品侵權,那麼格力為何只起訴代工廠卻對委託方沒有行動,然後又在對外公告時強調“小米”品牌?
在諸多網友的認知裏,米家宣稱是小米旗下的,當然米家產品就是小米的產品了。
這裏有一個值得討論的點,“如果產品出現問題,委託方需要承擔責任嗎?”

很多網友對此也產生爭論,有人認為此事小米無責,有人則認為出問題了小米應當同樣負有責任。
筆者瞭解到,根據我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產品的生產商和委託商均要承擔相應責任。
不過,在格力這起案子中,專利糾紛又是另一個情況,而且複雜的多。根據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三級高級法官凌宗亮此前發表在《電子知識產權》的文章《加工承攬關係中專利侵權產品製造者及其責任認定》一文稱:
在侵害專利權糾紛中,如果侵權產品系侵權人自行完成的,認定侵權產品的製造者並不困難,但在加工承攬關係中,侵權產品系承攬人根據定作人的指示生產,或者系根據他人設計的技術方案加工,此時如何確定侵權產品的生產者,繼而判定相應的侵權責任,司法實踐仍存在較大的爭議,亟需明確裁判標準,為委託加工行業的發展提供行為指引和規範借鑑。
像格力起訴米家代工廠稱對方專利侵權,法院需要根據雙方實際情況,來判定小米方面是否應當擔責,情況較為複雜。
目前,該案已經以達成和解告終,但是格力與小米之間的紛爭卻還在繼續。比如前不久董明珠還就到底誰是中國空調市場第一“炮轟小米”。她在格力股東大會上稱小米是“全靠別的廠家做產品”、“誰是第一,消費者心裏有杆稱”,她還質問小米“你的技術是什麼?”。
到底誰才是空調市場第一?
此前,格力對題為《中國空調市場“洗牌”,格力跌出前三,新的黑馬是“門外漢”》的文章意難平,特地發文強烈反駁。
單從內容上看,這篇文章缺少權威數據論證,説格力“跌出前三”確實有失公允。那麼,格力空調和小米空調銷量究竟如何呢?
此前小米集團CMO許斐談及小米空調業務時透露,目前全國排名第四,目標是儘快進入前三。
根據奧維雲網數據顯示,2024年1至4月,空調銷售額市佔率行業前五名分別是美的27.56%;格力25.61%;華凌7.32%;小米6.96%和海爾6.63%;銷量市佔率行業前五名分別為美的22.87%、格力19.94%、小米9.34%、華凌8.91%和奧克斯6.84%。
而今年1-5月,小米空調線上銷售額市佔率為9.09%,銷售額同比增長84.46%;線下銷售額同比增長8344.41%。
可以看到,小米空調的銷售額增速遠超行業頭部公司美的和格力,雖然銷售額市佔率暫時相差較大,但對格力來説小米是個值得警惕的對手。
這或許也是格力過去十年來一直與小米“較勁”的原因吧,畢竟誰都不希望市場上出現更多強大的競爭對手。
格力與小米什麼仇什麼怨?
格力與小米的樑子早在十年前就已經結下,雙方已經在多個領域“PK”多次。
10億賭約:格力“勝”
2013年,格力董明珠和小米雷軍獲得中國經濟年度人物。在頒獎典禮上,雷軍向董明珠打賭,賭約為未來5年小米營業額將會超過格力。

雷軍表示如果小米贏了,董明珠就要向自己支付1元錢。而“霸氣”的董明珠當場將賭約“翻N倍”,表示要賭就賭10個億。
賭局開始後,雙方第一輪較量以“雷軍敗北”告終。
2018年賭局結算時,小米營業額為1749億元,格力營業額1981億元。董明珠之後曾表示,雷軍未曾向自己支付10億元賭約。在2020年小米十週年演講中,雷軍承認當年和董明珠打賭是自己膨脹了。
但戲劇性的一幕是,賭局結束後第二年,2019年,小米以2060億元營業額反超格力1982億元營業額。
雖然格力贏下與小米第一輪較量,但在之後的“比拼”中,格力均輸多勝少。
格力手機敗北
2015年,董明珠宣佈要入局智能手機市場,要做“格力手機”。
“狂人董明珠”做事,自然非同尋常,她當時講過“格力做手機,分分鐘滅掉小米”、“要是我做手機,就讓消費者3年不換手機”之類的豪言壯語。
而且格力手機確實很有“格力特色”,如同滿大街以董明珠肖像為宣傳主體的廣告牌一樣,格力手機開屏就是董明珠個人照片和一封親筆簽名的致用户信。
而格力手機的結局大家也都熟知了,可以説幾乎是“石沉大海”,除了鮮有報道稱格力將手機做“福利”發給員工外,再沒什麼大動靜。
這一局,小米勝。
空調已經“輸不起”
空調業務是格力電器的基本盤,不容有失。所以近年來,董明珠針對空調市場沒少“懟”過小米。
2014年,小米和美的達成合作,小米入股美的集團。而董明珠評價稱,“美的偷格力的專利,法院判它賠我兩百萬,現在兩個pz在一起,是xt集團”。
2015年,董明珠再次形容雷軍稱,“我們的官司太多了,別人都偷我的專利。我講雷軍的小米是xt,我怎麼會講錯呢?他不敢説”
2019年,董明珠仍然形容雷軍是“雷軍和美的是xt+xt”。
再到前面提到的,“空調市場小米第一”的紛爭以及今天格力起訴小米生態鏈公司專利侵權事件,在空調業務上董明珠向來“刀子嘴”,因為在這塊市場格力“輸不起”。
過去十年,小米雖然也遭遇過困境、輸了“10億賭局”,但終究還是穩紮穩打走到今天,智能硬件、智能家居、智能汽車,都有條不紊探索前進。
而反觀格力,除了空調業務外,三番五次拓展業務邊界的嘗試均不算成功。因此必然會更加重視空調這項主業。
可想而知,在可預見的未來,格力恐怕還會表現的“咄咄逼人”。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