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電機聘任新總經理,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3 20:52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7月11日,方正電機發布關於公司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公司於2024年7月10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董事會同意聘任翁偉文為公司總經理,黃成偉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盧美玲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上述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通過,其中聘任財務總監的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黃成偉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具備履職能力,任職資格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有關規定。
資料顯示,翁偉文,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國籍。1991年7月至1996年6月,在深圳科潤電腦有限公司歷任技術員、開發部副經理、副總經理;199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科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截止本公告日,翁偉持有公司股票720.2萬股。翁偉文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也不是失信責任主體或失信懲戒對象;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它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黃成偉,男,1996年出生,中國籍。歷任中國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事科科員,浙江中孚環境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助理、職工代表監事,現任浙江方正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黃成偉未持有公司股票。黃成偉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也不是失信責任主體或失信懲戒對象;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它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2月4日,方正電機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6號)。
經查明,方正電機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對“三包費”的會計估計不合理。(二)不恰當地擴大上海海能商譽相關資產組。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方正電機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牟健給予警告,並處以130萬元罰款;對牛銘奎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餘君告訴雷達財經,依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6月26日收盤時依舊持有方正電機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方正電機參與招投標項目4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