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南方”概念的規範價值及其限度分析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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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偉 國際論壇 2024年07月19日 13:44 北京
【內容提要】相比於作為實體的發展中國家羣體性興起,“全球南方”這一術語本身的興起是新近出現的經驗現象。“全球南方”是一個帶有規範價值的術語,但其規範意義常被忽視,而“全球南方”興起的限度,也在於其規範價值所呈現的願景與現實的張力。“全球南方”的自主性價值體現在,“全球南方”突出了全球化時代發展中國家對依附狀態的反抗,追求獨立自主的願景;其限度在於,“全球南方”中的多數中小國家在國際體系中無法實現完全的“自助”,發展上受依附式發展的限制,安全上受全球聯盟體系的約束。“全球南方”的變革性價值體現在,“全球南方”不侷限於行為體之間的關係,而是要求變革西方主導下的等級制世界秩序;其限度在於,一些全球南方國家的行為與反對等級制的願景相違背,在全球層面進行零和性質的地位追求,在地區層面試圖建立地區等級制。
“全球南方”的集體性價值體現在,“全球南方”以反帝反殖民的共同命運為基礎,在成員之間構建集體身份、實現集體行動;其限度在於,“全球南方”與羣體外“北方”的趨同和羣體內的分異。明晰“全球南方”這一術語的規範價值及其限度,在學理上可以更好地區分“全球南方”與相似概念並從規範的視角看待其興起的價值及其限制;在現實上有助於我國應對美西方將中國排除出“全球南方”的圖謀,更好地團結廣大全球南方國家,推動全球正義的實現和國際秩序進一步平等化。【關鍵詞】 全球南方;發展中國家;國際等級制;規範價值【作者簡介】 李嘉偉,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2022 級博士生 “全球南方”(Global South)無疑是近年來的“熱詞”。“南方”的崛起在經濟上體現在過去二十年來發展中經濟體在全球收入中所佔的比例不斷增加,在全球貿易中取得了更突出的地位,對“北方”市場的依賴下降,全球價值鏈的多中心貿易格局正在形成。其崛起在政治上體現為發展中國家的政治影響力和自主性顯著提升。不過,發展中國家的羣體性興起並非新近出現的現象,“全球南方”這一詞彙使用的頻率與日俱增,才稱得上是新的現象。所謂“全球南方”的興起,除了其作為實體(entities)興起外,“全球南方”作為一個術語(terminology)或概念(concept)的流行也是重要方面。 因此,如果僅僅聚焦於“全球南方”作為實體的維度,就無法將其與類似的概念相區分(如發展中國家、第三世界)。目前,對“全球南方”的定義,學界、政界及輿論界尚未形成共識。或將其置於地緣政治競爭的框架中,並根據特定國家的對外政策立場解讀,以現實主義偏好為主的學者多持這一視角;或將“全球南方”看作是對二戰後西方主導秩序的危機警報,並寄希望於西方自我反思來增強“自由國際秩序”的合法性,以自由主義偏好為主的學者多持這一視角;或試圖擺脱國家中心主義,將非國家行為體引入討論;而左翼學者與批判主義偏好的學者更是堅持將其置於對整個資本主義體系和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批判和反思的框架內。 上述諸多視角,有的強調“全球南方”一詞的規範色彩和價值傾向,有的則不然。本文認為,“全球南方”這一術語的獨特之處在於其所藴含着獨特的規範價值,這也是其區分於其他概念的最大特徵。作為一個具備規範價值的術語,其規範價值的實現在國際政治實踐中面臨一定的限度,這主要源於其詞語藴含的規範價值與現實政治的強大張力。一、“全球南方”:一個具備規範價值的術語 “全球南方”一詞的使用基於兩個維度,一是指代國家實體,二是指向實踐,指的是“一種政治意識,一種顛覆的、參與式的、可能的實踐,通過這種實踐,全球不平等的權力結構被積極地重組。”在第二個維度上,“全球南方”亦是一個過程,它可以被理解為一個創造了“我們的世界”的過程,“南方”的視角可以看作是理解世界上大部分地區歷史、地理、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分析工具。理解“全球南方”應該將作為實體的國家嵌入在這一新興術語之中,以分析相關實體的國際政治行為與這一術語所藴含的規範價值之間的張力。 “全球南方”這一詞語在 21 世紀的興起應該被視為一種過程和實踐,這意味着全球南方國家在國際政治中的具體實踐與其術語的政治價值之間是一個互相影響乃至於互相建構的過程。“全球南方”的話語並未只侷限在全球南方國家之間,事實上,“全球南方”這一術語的生產仍是源於“全球北方”(即政治意義上的“西方”)。俄烏衝突爆發後西方對該詞的炒作主要分為兩種意圖,一方面是西方國家試圖拉攏“南方”國家對俄製裁、孤立,並試圖分化、瓦解中國與發展中國家的團結關係;另一方面,俄羅斯則塑造“集體西方”與“全球南方”的二元對立和陣營對抗。發展中國家則更強調西方的帝國主義殖民歷史對自身的傷害,強調西方應該承擔更多的國際責任。
綜合來看,“全球南方”不是一個在本質上對中國“有害”的術語,相反,“全球南方”一詞更多被左翼學者以及致力於批判西方資本主義現代性的學者使用,這一詞語尤其指向對帝國主義、(新自由主義)全球化、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等級制的世界秩序和國際權力關係的批判。然而,西方政界及以約翰·伊肯伯裏(G. John Ikenberry)為代表的部分學者,傾向於將中國排除在“全球南方”之外,並將“全球南方”視作西方和“東方”競相爭取的對象。這種觀點否認中國的發展中國家地位,不僅意圖分化中國與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關係,還試圖迫使中國承擔更多的國際責任。當前,美西方試圖淡化“全球南方”中價值規範的左翼色彩和批判色彩,試圖抹去這一詞彙天然的對於帝國主義的批判,對其“去價值化”“去歷史化”和“去帝國主義化”。美西方試圖將這一詞語從一個不利於自身的詞語改造成一個對自己有利的詞彙。此外,俄羅斯則強調“全球南方”與“集體西方”的陣營對抗。這兩種傾向都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了“全球南方”一詞原本藴含的政治價值。
需要承認的是,理解“全球南方”這一術語的困難和模糊之處在於,其既可以作為一種普遍的指代和隱喻(此時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與“發展中國家”一詞進行替換,即上文提到的維度一),又可以被視為一種具備明確價值傾向的術語及其實踐(即上文提到的維度二)。在當前的國際政治實踐中,美西方淡化這一名詞的價值屬性,這是一種“價值祛除”機制,即某一詞彙存在超過一種以上的含義,在使用中強調其無價值的含義而逐漸替換、掩蓋其存在價值指向的含義。其實,對於“全球南方”一詞的“價值祛除”不一定需要明確的行動機制或施以某些主動的國家層面行為,因為對於一個帶有規範意義的名詞,在國際政治實踐和學術研究中對其價值避而不談就可以達到效果。相反,中國雖然接觸這一名詞稍晚,但敏鋭地指出了其藴含的規範價值。
中國於 2023 年正式提出明確、系統的“全球南方”觀。2023 年 7 月 25 日,中央外辦主任兼外交部長王毅在約翰內斯堡出席金磚國家安全事務高級代表會議期間,第一次全面闡述了“全球南方”的內涵、特點和主張。王毅指出:“‘全球南方’是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集合體,體現了我們在國際舞台上的羣體性崛起。‘全球南方’國家面臨抵制外部干預滲透、維護政治安全和政權安全的重要使命。我們要保持戰略定力與自信,堅定不移走好自己的路,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問題上相互支持,以實際行動回擊一切挑撥金磚團結、抹黑金磚合作的雜音。要不斷深化南南合作,引領‘全球南方’團結自強,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穩定,推動建設平等有序的多極世界。”可見中國是從發展中國家羣體性崛起和世界多極化趨勢的角度看待“全球南方”這一概念的,強調的是“全球南方”的團結和獨立。此外,相對系統、完整、成文的表態可以參見 2023 年 8 月 20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法蘭西共和國大使館中文官網上的文章《為什麼“全球南方”值得尊敬》。文章主要觀點可以概括為:(1)“全球南方”並非新生概念而是同熟知的“南方國家”“發展中國家”“77
國集團”“不結盟運動”存在歷史聯繫;(2)強調“全球南方”非西方、反干涉、謀發展的共同訴求;(3)認為“全球南方”的核心理念為公平正義,政治底色為獨立自主,歷史使命為發展振興;(4)中國是“全球南方”的當然成員;(5)西方無權壟斷“全球南方”的定義權。可見,與西方將“全球南方”視為發展援助項目接受者的“客體”定位截然不同的是,中國挖掘並重視“全球南方”一詞藴含的規範性政治價值。
“全球南方”並非一個縝密的概念,而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它所涵蓋的範圍並非固定不變的空間。“全球南方”作為一個學術概念既模糊又清晰,模糊在於其指涉哪些具體國家存在爭議,清晰在於其實際上就是“全球被剝削者”的代名詞。“全球南方”相比於一種實體集合更是一種處境,相對於地理學位置,其更多體現的是一種(一個社會相對於其他社會的)“關係性位置”。“全球南方”可以被理解為一個綜合時間尺度和空間維度的概念,即“全球南方”是在全球化時代世界政治中的一種處於不平等地位的關係性位置。 從歷史來看,自1980年勃蘭特委員會的報告呼籲制定“生存計劃”以來,富裕的“北方”和貧窮的“南方”的術語就被用於抽象的政治語境,而不是指代真實的領土範疇。換言之,“全球南方”在實體存在之外,更需要被理解為一種創造、想象、發明、維護和重建在帝國主義全球統治和解放鬥爭中的非殖民主義的力量,強調“南方”是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進程中最受剝削、壓迫的行為體。依此角度,“全球南方”的規範價值有潛力促進不同的社會行動者間形成新的聯盟,並且“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涉及不同的主體性的普遍剝削是客觀存在的”。
雖然,始於 20 世紀末的全球化週期導致了“東方”和“西方”、“北方”和“南方”之間的快速再平衡,但這一再平衡進程仍不完整。在政治意義上,反殖民主義仍然是“南方”的身份和話語的重要組成部分。後殖民時代對西方提出了重要的時代之問,即如何從內部重組世界資本主義,這使得全球權力關係的轉變成為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中的核心議程。東亞地區經濟崛起的現實不能消除國際政治經濟中的結構性不平等及其在塑造“南方”國家上的影響。基於此,南北二分法雖存在諸多缺陷,但“南方”作為結構性不平等的代表性標誌仍發揮作用。因此,“全球南方”並不是目前可以輕易捨棄或替換的術語。
這一術語的生命力在於,“全球南方”已不能僅被視為一個地理概念,而是一些國家忍受殖民的經歷且當今仍然遭受殖民創傷的後果(如羞辱、種族主義、性別歧視等要素)的表達,其藴含的精神和非殖民化的選擇將有助於建立一個非帝國主義、非資本主義的世界。在這一層面,國際關係中爭取全球正義的鬥爭包含來自“全球南方”的主張和貢獻。在理想層面,它試圖實現“全球被剝削者”與“全球正義者”的重合。
關於“全球南方”尚需更多的研究,例如這個概念如何構成、如何被使用、誰在使用以達到什麼目的,等等。而在學術界,對“全球南方”的實踐和過程的研究、教學及其知識生產也是權力產生的場域,對這一術語的定義和其規範價值尚未達成一致。
不過,儘管“全球南方”的興起被視為一種趨勢,但如果將全球南方國家視作國際政治中的一種整體性力量,其興起仍存在一些限制。從規範價值與現實政治的張力這一角度來説,主要體現為三點:自主性限度(依附式發展與全球聯盟體系)、變革性限度(地位追求與地區等級制)與集體性限度(同“北方”的相似和“南方”的分化)。本文提出的這三種限度是基於“全球南方”這一術語所涵蓋的規範性價值的,如果僅將“全球南方”視作一組國家實體,那麼其興起最大的挑戰應為缺乏採取集體行動的能力,這樣一來,缺乏集體行動機制及相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機構或許是其最大的挑戰。
然而,關於發展中國家面臨的集體行動之困及其解決之道的問題本就是較為經典的研究議題,其成果較為豐富。基於此,本文認為對於“全球南方”這一名詞框架下的研究有必要區別於一般意義上的發展中國家研究,這樣才能突出“全球南方”作為國際政治“熱詞”的獨特研究意義。二、“全球南方”的自主性價值及其限度
“全球南方”的自主性價值主要體現在舊世界秩序的等級制特徵導致了發展中國家對“北方”國家依附的反抗。一國在經濟發展和政治安全上是否自主,不能僅僅歸因於一國的發展道路和對外政策選擇,也應認識到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不太可能完全擺脱殖民時代遺留的影響,因為這種依附關係是深深根植於歷史的結構性限制。(一)自主性價值 二戰後,發展中國家對自主的集體性追求可以追溯到萬隆會議。萬隆會議明確了發展中國家不願受舊殖民體系控制,也不願受兩個超級大國控制的政治追求。
不結盟運動和 77 國集團的建立是當時第三世界國家尋求獨立自主的有益實踐,其呼籲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強調對自然資源的主權和將關鍵工業國有化的權利。廣大發展中國家認為,戰後國際秩序未能解決殖民主義遺留問題,也未能為後發國家提供足夠的空間建立自己的國家發展道路。 20 世紀 80 年代,勃蘭特委員會主張的全球新凱恩斯主義逐漸被新自由主義替代,“全球南方”這一名詞在全球化進程下才日益走進人們的視野。一方面,全球化被解讀為新自由主義的全球化,被認為是對發展中國家“去國家化”和“去工業化”不利的進程,發展中國家要在全球資本主義的範圍內實現自主發展,必須發明新自由主義的替代品。然而,在傳統現代化理論中,欠發達者和落後者必須走的是線性軌跡,“北方”國家的過去應該是“南方”國家的未來。
西方現代化模式和文明形態的合法性來自它的成功實踐,然而把這種“超歷史的”公式先驗地強加給其他國家卻可能引起完全不同的結果。在大多數全球南方國家看來,西方現代化模式非唯一選擇。
國際秩序之爭往往歸於發展模式之爭,得到充分認可的發展模式會導致其倡導的國際秩序觀佔據上風。美國倡導“自由化、私有化、市場化”的新自由主義發展模式一度被譽為現代化的標配模式,甚至導致了“全球化 = 美國化、現代化 = 西方化”的慣性思維。基於對發展觀念和發展模式文化壟斷的抗拒,思考如何擺脱依附與不發達狀態,便具有了葛蘭西式的文化鬥爭內涵。
另一方面,“全球南方”中的一些國家與“北方”發達國家的差距日益縮小,對加強“全球南方”中另一類國家去依附的信心有益。在全球化時代,支撐兩極格局的排他性同盟很難建立。因此,“全球南方”自主性增強就在於各國能夠自主選擇更加符合本國需求的發展道路和對外政策。
儘管中國式現代化存在積極的示範效應,大多數中小國家在發展上仍然暫時無法完全擺脱依附模式,在安全上不得不加入特定聯盟關係中,而安全上的對外依賴又反過來限制了其發展道路選擇。
(二)自主性限度
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國家只能以自助求安全。總體來看,大多數小國根本就沒有實現“自助”的可能,它們在生存方面呈脆弱性,對外部世界呈依賴性,在全球體系中處於邊緣化地位。
1. 發展層面:依附式發展 在冷戰時期,“南方”國家對自主發展的追求主要是去除舊帝國主義遺留,而在全球化時代,“全球南方”對自主發展的追求則是對新自由主義的反抗。有學者指出,1983 年不結盟運動峯會的“第三世界計劃”實際上已被“里根—撒切爾主義”擊敗。這次會議起草的報告《南方的挑戰》(The Challenge of the South)被貼上了“具有南方特色的新自由主義”的標籤。儘管近三十年來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相對衰落,新自由主義廣受批判,但新自由主義發展邏輯如今仍被許多國家奉行。
從理論與現實的張力來看,作為依附論的發源地,拉丁美洲較為明顯地體現了自主性發展的限度。例如,巴西作為自由市場全球化的主要倡導者,看重本國出口導向的農業綜合部門的崛起,而不是真正團結發展中國家。而擔任過巴西總統的經濟學家費爾南多·恩裏克·卡多佐(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曾提出不進行激進脱鈎的聯繫性依附發展理論。此外,阿根廷哈維爾·米萊(Javier Milei)當選總統後,其實行的經濟和社會政策有着濃厚的新自由主義傾向並堅持美元化、拒絕加入“金磚國家”。而阿根廷國際關係學者卡洛斯·安德烈斯·埃斯庫德(Carlos Andrés Escudé)早就提出過“外圍現實主義”,反對阿根廷在國際舞台上“故意”反美。可見,獨立發展是理想情況,一些全球南方國家重新選擇發展道路甚至反覆並不鮮見。 2. 安全層面:全球聯盟體系 在國際體系層面,“全球南方”概念具備無可置疑的反剝削反依附內涵。但是,具體到某個國家則不同。在“全球南方”內部,存在大量與主導國或地區霸權國存在聯盟關係的國家,這些國家一方面存在反霸反剝削的訴求,但另一方面不得不依仗“盟主”國家提供安全保護。對外,這種聯盟關係限制了這些國家對外政策的自主性和靈活度;對內,聯盟關係也影響這些國家的國內發展戰略。可以説,“全球南方”作為整體的興起與其中每個國家都獲得完全的自主存在一定的距離。因為弱小國家在聯盟關係中更為不安,面臨被“牽連”和被“拋棄”的“同盟困境”。基於外部威脅的存在,許多中小國家難以獲得替代選擇並脱離聯盟關係。近年來,沙特與中國的經貿合作突飛猛進,與印度和中亞國家的合作顯著加強,其在地區事務中的作用也有所提升,《2030
年願景》更是凸顯了其邁向全球大國的雄心。但是,鑑於其軍事力量依賴美國的現實和替代性方案的缺乏,其仍是美國聯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沙特的現實反映了許多全球南方國家自主性進一步提升的限度。
三、“全球南方”的變革性價值及其限度
“全球南方”的變革性價值體現在“全球南方”這一術語不侷限於行為體之間的關係,還要求變革西方主導的等級制世界秩序。然而其實現限度在於,一些全球南方國家的行為與反對等級制的願景相違背,在全球層面進行零和性質的地位追求,在地區層面試圖建立地區等級制,這與追求國際秩序平等化的價值存在矛盾。
(一)變革性價值
從其詞彙來源看,“全球南方”這一術語被用來隱喻人類社會的不平等,即某些屬性在一組社會單元(個人、類別、羣體、地區)之間的不均衡分佈。在國際政治領域,則直指國際關係中的不平等,意味着對等級制世界秩序的變革性過程和實踐。
“南方”這一隱喻凸顯了類別的不平等,而類別與等級結構的配合構成了廣泛存在的持久性不平等。如果説“發達 / 不發達”是一個存在着兩端的連續區間,存在變化和流動的可能性,那“南方”“北方”則是非此即彼、不可更改的“類別”。因此,“南方”這一隱喻凸顯了發達社會與不發達社會的持久性不平等,強調的是邊界的牢固。“全球南方”一詞正是在凸顯這種等級制下的不平等的同時,起到了喚起被壓迫國家反抗意識的作用。 類別的存在尚不足以構成持久性不平等,必須同時存在等級結構。戴維·萊克(David A. Lake)認為國際政治是一種異質性體系,國家彼此之間施加不同的權威,統治者可以正當控制被統治者的行為數目越多越具有等級色彩,等級關係越由非正式帝國向帝國轉化。但萊克認為,等級制在國際關係中是常見卻並非普遍存在的,這一觀點值得商榷。
當前的世界秩序是一個等級性秩序,世界政治中的等級制不僅是對國家間關係進行分層和組織,更普遍存在且是結構性的,國際關係學科中的無政府狀態假定並不能阻礙人們認識到等級制普遍存在的事實。“全球南方”藴含着對當今國際關係中制度性不平等的強調和反抗,反映着處於國際體系中邊緣地位的行為體對等級性世界秩序進行變革,推進國際關係更加平等民主的願景。相比於行為體之間的互動,“全球南方”更強調對國際體系中等級制的結構性反抗。
(二)變革性限度
變革性限度主要指“全球南方”興起對國際關係等級制的變革具有侷限性。作為一支革命性力量,“全球南方”的興起理應促進國際格局的多極化和國際關係的民主化,然而,儘管“全球南方”內部或許不存在制度化的等級關係,但客觀上的國力差異不可忽視。“全球南方”成為“熱詞”的重要背景就是地區強國或者説中等強國在國際舞台上發揮日益強大的作用,有觀點認為這恰恰反映出“全球南方”內部日益分層化和內部不平等的趨勢。但是,綜合國力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規模和能力的差異不能在價值上被簡單指責為不平等。因為即便是在相同的結構下,偏好差異也會導致不同的對外行為。目前,“全球南方”被期望成為國際秩序中的變革性力量。變革必須是對不公平、不合理的等級性世界秩序的整體性變革,如果重新陷入霸權週期循環,則無法實現國際體系的進步。當前,“全球南方”內部的中等強國試圖擴大自身在全球和地區事務中的影響力,同所謂“自由國際秩序”的互動關係較為複雜。在全球層面,其不可避免地開始了地位追求與地位競爭;在地區層面,一些地區強國正在試圖以實力為基礎,在周邊建立地區等級制。而地區等級制的建立必然與“全球南方”一詞在實踐意義上所崇尚的價值背道而馳。 1. 全球層面:地位追求
並非只有大國追求國際地位,小國亦是如此。沒有國家不想變強,但一些國家綜合國力雖顯著上升,卻並未獲得相應的國際地位。因為儘管地位追求離不開一國的實力,但地位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事實”,是國際社會成員對尋求地位一方所展現的“優異品質”的認可,無法單方面獲得。對地位的爭奪屬於零和博弈,因為地位是一種在等級制內的排序,一方獲得意味着一方的失去。同時,地位的排序具備一定的不穩定性,即雖然前幾名的排位短期內難以產生根本變化,但後續的排位變化則相對較大。例如中東變局後,埃及在中東乃至全球事務中的影響力以及在伊斯蘭世界的地位已然大不如前。
當前在國際政治中,擁有較高地位的大多是“北方”國家,它們之間的地位排序存在較高的穩固性。“全球南方”具備越來越大的影響力往往被視為所謂地區強國或中等強國興起的結果,但地區強國或中等強國往往不會滿足只作為地區力量或“二流國家”存在,而是希望自身在全球事務中發揮越來越大的影響力。與追求地位相沖突的是,“全球南方”這一概念賦予了一種在國際體系中相對較“弱”的隱喻,這讓一些國家對自身的國際角色產生了矛盾的看法。鑑於國內外多重觀眾的存在,一個國家很可能接受一種特定的規範,但在地區和全球層面上卻扮演着矛盾的角色。某國在面對 A 國(或 A 議題)時扮演弱者,卻可能在面對 B 國(或 B 議題)時扮演強者。一些全球南方國家試圖充當整合南北的橋樑角色,而在與其他全球南方國家的交往中強調其“南方”特質,希望成為該羣體的代表,按自身需求和偏好塑造“全球南方”的發展。土耳其與印度兩國的對比較為典型,土耳其被視為“全球南方”興起的代表性國家,土雖並未拒絕“全球南方”的概念,但近年來,土耳其採取擴張性外交政策,對“全球南方”這種釋放出“低地位信號”的身份反應冷淡。與之相反的是,印度無疑追求全球性大國的地位,但印度着力將自己打造為“全球南方”的領袖,以擴大自身的影響力。 對於地位的追求是國家的眾多需求之一,然而對於地位的追求包含等級制傾向的排序。綜合國力的高低相對客觀和可量化,但地位排序則加入了主體間性,即“地位承認”。地位承認意味着行為體之間需要劃分等級,且這種等級的劃分面臨被接受或否認。儘管“全球南方”中的一些綜合國力較強的國家可能在這種劃分中受益,但它們卻要同時面對來自原高地位國的“蔑視”和來自低地位國的嫉妒或視其為“叛徒”之怒的“敵視”。
綜上,地位追求不僅影響“全球南方”政治價值的實現,也影響“全球南方”的內部團結。 2. 地區層面:地區等級制 地區等級制常見於存在一個或多個地區強國的區域,在此區域內,地區強國憑藉其綜合國力的優勢嘗試建立一個在本地區內有利於自身的等級體系。曾有過帝國曆史的行為體,在能力和意願上更傾向於建立地區等級制。地區等級制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一是地區強國迫使周邊國家在區域組織中順從自身的利益,二是地區強國對周邊國家內政的干涉。並非所有地區強國都嘗試建立地區等級制。然而,地區強國的崛起既不天然地惠及區域內其他國家,也不一定導致地區秩序的優化。實際上,大多數撒哈拉以南非洲、南亞和拉丁美洲的發展中國家,並沒有被本地區日益興盛的“地區領導者”所代表。
例如,一些地區出現“和解潮”固然是好兆頭,因為國家間關係的和解有利於塑造安全合作的地區環境。查爾斯·格拉澤(Charles l Glaser)指出了“環境”的重要性,認為安全合作的根源在於國家的動機和國際環境,安全追求者擴充軍備甚至進行軍備競爭是否是理性行為主要取決於所處的國際及地區環境。但並非所有國家都是“安全追求者”或擁有“好觀念”。在地區層面,一國根據不同的非對稱關係對強鄰國與弱鄰國採取不同的行為模式,這種非對稱關係為實現地區領導權提供了條件。甚至一些全球南方國家一面在實力上依仗自身相對於地區內其他國家的優勢,一面在觀念上尊崇一些不尊重領土邊界的具備跨國煽動力的思潮,在地區內部“揮刀向更弱者”,試圖建立地區等級制,來實現“層層剝削、層層壓迫”。強與弱是相對的,強國比弱國更有可能追求擴張。基於風險,弱國不太可能採取擴張戰略,但地區強國即便缺乏在全球層面擴張的能力,面對同地區內的小國則具備擴張能力。因此,一些地區強國會試圖將向周邊弱鄰以及存在權力真空的地區擴張納入政策選項。因此,雖然一些地區(如中東)出現的大國權力格局的變動有利於全球南方國家的整體興起,但一些地區大國同樣得到了“擴張”的地緣政治機會。地區等級制的結果導致全球南方國家內部的傾軋,不利於改革現有的等級性國際體系。
四、“全球南方”的集體性價值及其限度
“全球南方”術語的集體性價值體現在其以反帝反殖民的共同命運為基礎,以期在成員之間構建集體身份、實現集體行動。其實現限度在於,部分全球南方國家與外羣體“北方”的趨同以及羣體內分化使得團結一致的願景存在阻礙,“全球南方”內部存在的一些普遍主義傾向是損害“全球南方”集體性的潛在威脅。
(一)集體性價值
“全球南方”的集體性價值體現在形成集體身份和促進集體行動兩個層面。“全球南方”的身份具備可塑性,其羣體是動態發展的。這一身份不應僅從物質的角度理解,因為它所隱含的“中心—邊緣”話語需要基於行為體之間的互動,在建立共有知識後建構起彼此的身份。集體行動必然與諸種依賴關係相關聯,個體與集體的關係是被政治文化建構的。“全球南方”並不能僅以經濟情況界定身份(如希臘就不屬於“全球南方”),而是以共同的被帝國主義殖民剝削的歷史來界定。
“全球南方”的集體性價值體現了各個“南方”國家在國際政治實踐中以共同的聲音發聲,推進有利於全球南方國家整體利益的國際議程。集體身份形成的先決條件是行為體彼此視為同類,而彼此是否為同類則需依據行為體之間是否擁有共同的特徵來識別。亞歷山大·温特提出了四個集體身份形成的變量,其中相互依存和共同命運是南南合作的重要推動力,而同質性相對有限,最為關鍵的變量是自我約束。
因為構建“他者”是行為體構建集體身份時通常採取的方式,且對“他者”的使用往往突出其負面特徵以反照自我的優越性。西方的思想傳統將“他者”視為必須在具備某些絕對特質的空間秩序中處於“特定的位置”,並藉由總體化的地圖觀讓身份差異基於地理差異得以建立。西方的帝國主義歷史將“南方”視為野蠻和黑暗的空間,而“全球南方”正是在此背景下反向將作為整體的“北方”界定為帝國主義、種族主義和剝削性質的“他者”。不同的集體身份制約着行為體在國際上追求承認的鬥爭策略。在這種身份下,“全球南方”作為一支新興的集體性力量,被賦予了表達、追求共同利益的使命。
(二)集體性限度
這一限度可以概括為集體性與差異性的矛盾,“全球南方”這一術語在界定“他者”上是有效的,南 / 北二分法將“南方”國家視為一種整體性的政治力量,但由於其涉及國家數量眾多、彼此之間同質性有限,這種矛盾阻礙了“全球南方”形成集體身份,也阻礙着相關國家採取集體行動。“南方 / 北方”的隱喻凸顯的是發達社會與不發達社會的差異與矛盾,而隱藏各自內部的差異性。這一術語的底層理論話語即“中心—邊緣”結構基於空間的框架雖然把握了現代性權力的雙重性,卻忽視了不同國家之間的差異。“全球南方”並非孤立的變量,也不是一個鐵板一塊的單一整體,而是與發達國家相互嵌入全球體系中的政治經濟關係中。如果將“全球南方”視作一種集體性力量,就必須正視在全球化時代一些“南方”國家與北方國家趨於相似,而“南方”內部同樣存在較強異質性這一限度。
1. 趨同:與“全球北方”的相似
西方世界在幾個世紀的殖民擴張中並不尊重其他社會與西方的差異,對全球其他地區與其的差異采取“要麼同化、要麼消滅”的態度,旨在建立一種“同一性帝國”,許多“南方”國家為了生存被同化。
“全球南方”一詞是在全球線性思維及對其的批判下產生的,該思維始於《托爾德西拉條約》,是歐洲劃分全球、建立等級制的方式。16 世紀以來,東西向的分裂一直是現代 / 殖民世界劃分的基礎。但領土在空間上很難抽象,因其涉及人類互動形成的社會關係。“全球南方”藴含的領土概念是“南方”在歐洲推行其體系並在全球形成過程中固有的“他系”和等級制度的化身,其通過一系列身份特徵創造距離。在這些特徵中,“南方”被當時的西方人視為“黑暗地帶”。在 15 世紀初期,種族僅為自然的區別,卻最終出現了優越種族和低等的“黑暗”種族之分。
隨着歐洲的擴張,“文明與野蠻”敍事逐漸興起。“文明標準”產生於 19 世紀,後被用來建構為國際社會的“准入”條件。在後殖民時期,其演變為“現代性”“人權高於主權”等更抽象的標準,並服務於新帝國主義擴張,這就是“新文明標準”。
“新文明標準”作為規範不僅對成員資格來説是一個限制性條件,也能終止主權國家享有的不受干涉的權利,可以説是用以辨別一國是否屬於某特定社會的假設。“新文明標準”被用來建構別國身份,被“北方”用來框定哪些國家可以被納入“國際社會”,它由一個“文明國家”的自傳體敍述轉變為可以將其他國家按文明等級進行分類與排序的標準,不符合並拒絕接受“文明標準”的國家被西方的現代性話語建構為處於社會演進低級階段的“野蠻國家”或“未開化國家”。二戰後,國際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文明標準”也由排外性的標準演變為更具“普適性”的概念。
冷戰後,“南方”國家面對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紛紛試圖融入新自由主義的全球化浪潮。發展道路上替代性選擇的缺乏讓西方主導的現代化道路起到了壓制、抹殺不同社會差異的後果。科索沃戰爭、海灣戰爭和阿富汗戰爭向“南方”國家傳遞的信號是,必須遵循與西方同質化的行為模式才能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這可以視作“北方”對“南方”國家的社會化進程。競爭和社會化使得政治實體的形態越來越趨同,而社會化是“相似單元”彼此趨同的主要機制,是強者推動弱者融入有利於強者自身地位護持的規範體系的過程。低地位國家學習和模仿高地位國家的行為方式,接受和遵從高地位國家的制度規範及意識形態,以獲得高地位國家的認可和接納,是二戰後非西方國家融入西方國家“俱樂部”的主要途徑。
土耳其是這一時期試圖通過加入歐盟獲得西方社會認同的典例。然而,“新文明標準”下的國際規範一定程度上是對“南方”與“北方”差異的抹殺,同質化行為模式的塑造導致一些“南方”國家刻意追求與發達社會趨同,疏於對於自身現代化道路的探索。
2. 分化:“全球南方”內部的差異
差異是客觀且普遍存在的。“全球南方”固然藴含着“南方”對“北方”不尊重差異的反抗,但也將“南方”簡化為同質性的羣體,要求“南方”內部“求同”,其實質是對於客觀、普遍存在的差異進行策略性運用。
“北方”五百年以來的強勢地位奠定了其蔑視、同化和消滅他者社會差異的能力基礎,“南方”社會中同樣存在類似的意願,對於差異的負面態度同樣會對“南方”國家之間的團結產生不利影響。雖然整體上全球南方國家在經濟和政治方面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但其作為一種具備集體行動力量的方面卻未必如此。冷戰前中期,美蘇雙方基於瓦解舊殖民體系的相同利益,對廣大殖民地國家的民族獨立運動予以支持。這些新獨立的國家大多沒有完全倒向任一超級大國,也大多沒有完全將任一集團的制度移植到自身,而是試圖走出一條不同的道路,這也就是“第三世界”的由來。冷戰後期,“第三世界”逐漸分化,在全球化時代,其內部差異不降反增。
對於全球南方國家來説,國家偏好、文明差異、經濟規模、與西方世界關係等差異都真實存在。從國家偏好角度來説,多數國家由於自身實力的限制並不能追求所謂的“權力”。但是,某些有着帝國曆史、自身文明優越性的區域強國,則時常干涉他國內政乃至進行代理人戰爭。經濟規模和中產階級規模不斷擴大的新型工業化國家相繼出現,打破了工業國 / 落後國的劃分。
一些發展中大國在全球價值鏈中佔據獨特地位,曾是殖民地的印度已今非昔比,大型企業遍佈全球;從文明角度説,不同文明在同西方文明競爭的同時彼此也展開競爭;從面臨的國際環境來説,任何後發國家都需要在特定的國際體系和地區格局中尋求生存和發展,與哪些大國互動、如何互動是關鍵。自由貿易型國家的主要訴求是將後發國家納入西方主導的全球市場和國際經濟體系,武力征服型國家扮演征服他國領土的角色,那些從未被殖民過的後發國家政治發展存在較高自主性,而殖民歷史較長的國家則面臨依附性發展的狀況。這些差異本身並不足以威脅“全球南方”集體身份的形成,關鍵在於各國能否保持對其他“南方”國家邊界的尊重。
如上文所言,自我約束是形成集體身份的最重要條件,其重要性高於同質性。儘管一般認為同質性是地區層面實現集體行動的重要前提,但“全球南方”並非基於地區主義的羣體。 同質性不一定有助於集體身份的形成,因為同質性削弱了邊界的客觀基礎,反而使羣體存在的理由不那麼充分。全球南方國家想要作為整體發揮力量的話,不應將過多的精力放在擺脱異質性。“全球南方”缺乏協調利益訴求差異和實現共同利益的行動綱領,從而使彼此之間的客觀差異成為認知與強化共同利益的阻礙,多樣化訴求如果長期得不到有效協調,“全球南方”塑造未來世界格局的力量將遭受削弱,甚至可能導致內耗。
結語
“全球南方”的興起,某種意義上更多的是這一特定名詞的興起,該詞的興起不僅意味着發展中國家在 21 世紀的興起,也意味着後殖民國際身份話語的漸變。因此,對於“全球南方”的研究,不應僅僅侷限於其所指涉實體,這會造成這一概念在研究中實質上被解構,使得研究更接近於“發展中國家研究”或“中小國家外交政策選擇研究”,而與“全球南方”一詞本身的關係逐漸脱離。
“全球南方”的崛起不再是一種地緣政治想象和秩序變革抱負,正成為不斷演進的歷史潮流。但“全球南方”的興起“前途光明,道路曲折”。對其規範性價值及其限度探究的目的是迴歸“全球南方”一詞本身。
在現實意義上,指出在國際實踐中對“全球南方”進行“去價值化”的弊端,明確其限度並非對其規範價值的貶低,相反,是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明晰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為進一步探索優化之道提供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