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改革的兩大紅利領域_風聞
顾子明说-财经博主-公众号【政事堂2019】主笔27分钟前
7月21日,萬眾矚目的《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終於由新華社授權發佈。
決定共分為三大板塊,由15個部分60條,300多項改革組成。
由於涉及的內容過廣,政事堂今天就挑選3個最重要,改革力度最大的領域,跟大家分享一下對這一輪改革思路的思考。
這三個領域,就是去年新設立的三個超高規格委員會,圍繞着金融、財税與科技進行改革。
財税方面,是本輪改革力度最大的,
我們可將決議逐條凝練,會發現,本輪改革的內核,是中央給地方放權:
1、清理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
2、推進消費税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
3、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地方附加税適用税率。
4、合理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
5、適當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權限。
6、中央減少委託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
簡而言之,轉移支付、專項債,這些過去中央嚴格審核的領域,都在放權給地方,並給與消費税、地方附加税、部分非税收入的自主管理權。
我們可以回顧過去一年,楓橋經驗突然崛起,以及高層調研時,也強調各地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這些動作都是一脈相承的。
對於本輪的地方財權下放,歷史上可借鑑的經驗,大概是94年前後國企改制過程中的放權。
政事堂推測,為了調動主觀能動性,地方主官的權力將迅速擴張,地區之間,也會像改制後的央企與國企差別之大。
科技方面,是本輪改革中第二重的領域,
我們將內容凝練後,會發現,本輪改革的核心,是中央給企業放權:
1、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
2、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鼓勵科技成果“後付費”模式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3、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
4、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
5、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
6、科技人員成果轉化上有更大自主權,
7、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
8、允許國企科研人員開展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
這一輪改革意味科學家可以掙脱體制的束縛,只要有本事,可以直接變成企業家或者股東。
對於本輪科技改革,歷史上可以借鑑的經驗,大概是84年前後,科學院推動的下海和技術產權轉讓。
至於第三個重點的金融改革,想了想,就不寫了,畢竟在文中篇幅不多,而且也不在C位上,都是在為其他領域服務,尤其是在給地方財税改革和科技改革打輔助。
一個比較直觀的理解,就是上峯不希望這一輪24改革的紅利被金融集團給吃了去。
文章的最後,聊一下紅利的領域。
本輪24地方税改和科技改革,力度都是空前的,自然也會迸發出很多機會。
我們可以借鑑改革的歷史,看當年改革過程中的受益者都在哪裏。
94模式下,成功的企業家略偏營銷領域,譬如宗慶後、王健林,董明珠,他們擅長盤活沉睡的國資,讓資產迸發出驚人的活力,
84模式下,成功的企業家略偏科技領域,譬如王選、柳傳志、任建新,他們擅長將科技推向市場,讓科研產生巨大的市場化效益。
舊的企業家們已經落幕了,隨着改革的推進,24模式的新一代企業家羣體,即將出現,
可以預見,他們跟他們的前輩類似,都非常熟悉市場,也同樣熟悉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