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金:“編劇”為啥要改名?背後成因有百年!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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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輪值毒叔****■****
■譚飛&宋方金****■****

**譚飛:**歡迎我們宋方金老師,因為和方金老師也許久不見,因為他最近很少聯繫我,但有一天方金老師不容易地給我發了條微信,他就突然説到了關於編劇這個tittle的問題,編劇是否還應該叫編劇,因為最近有好多新聞,包括有些朋友圈、業內人士説的話,包括那天我跟範小青聊,她也説參加金字獎有個老教授説不能叫編劇了,編劇聽着像編籮筐的,給人感覺好像不是一個特別正經的職業一樣,建議改成劇作家或者劇作者,那方金,您這段時間一直是在做一些調研,也跟很多朋友、業內人士聊,你現在有一個什麼樣的感受和結論嗎?
**宋方金:**這個情況比較複雜,因為編劇這個稱呼,世界電影1895年才誕生,中國電影1905年誕生,其實只有短短100多年的一個時間。咱就從中國的影視行業來説,其實一出來從事這個行業的署名就是編劇。
**譚飛:**最一開始就是編劇。
**宋方金:**就是編劇某某某,那麼這個名稱在我看來,它本身我覺得沒有特別大的問題,因為它是個中性的稱呼,並沒有褒獎,也沒有貶低。
**譚飛:**跟導演其實是一樣的。
**宋方金:**一樣的,導演也是個動作。
**譚飛:**是,中性。
**宋方金:**導演其實是説一個是攝影機的移動,一個是對演員的調教,就是導演。
**譚飛:**調度和調教。
**宋方金:**對,那麼編劇就是編寫劇本的人,這本身我覺得沒有特別大的問題,但是沒有特別大的問題不代表它沒有問題,從整個世界來説,這個崗位的署名是不太一樣的,比如英文中的編劇,它實際上直譯過來叫銀幕作者,那麼這個作者和編劇不太一樣,編劇這個“編”,比如説咱們就説編曲,編曲跟作曲不一樣,作曲指的是世界上沒有這段旋律,我把它創造出來,這個“作”是創作的意思。
**譚飛:**從無到有。
**宋方金:**因為在《道德經》裏邊這個“作”是有法的,比如説它有一句叫“萬物並作,吾以觀復”。那麼萬物並作的這個“作”的意思其實就是生長、創造一種嶄新的事物,那麼作曲就是把沒有的旋律創作出來,編曲指的是在作曲的基礎上,給它配以樂器的組合,配以音色的組合,配以前後相隨、高低相傾的一種空間性的東西,編劇如果用“編”這個詞呢,其實就有點編匯、編撰、編曲,那麼實際上它是有一些歧義、不準確。
**譚飛:**還是不太準確。
**宋方金:**那準確的説法其實就是一個作者。作者有高低,但是這個“作”就是創造的意思,這是第一點。那為什麼我雖然説它沒有太大問題,但是我最近也感覺到了一些問題,因為王迪教授已經96歲了,本身其實都封筆了,不再説這些話了,但是又出來強調這個事情,他強調是因為前輩人家都是劇作家,怎麼到我這兒成編劇了?他對這個事情其實有些耿耿於懷。這裏還得分兩個情況,一個像比如説曹禺,我們經常説是一個劇作家,但是在曹禺的劇作家的履歷上,比如説《雷雨》,那麼在節目單上他也是寫“《雷雨》編劇曹禺”,導演某某,也是這樣的稱呼,那麼《雷雨》《日出》《原野》,他寫的這些劇本在出版的時候,寫的都是曹禺著,他和作家是一樣的。

**譚飛:**一個級別。
**宋方金:**不是,一個名稱,咱不是説級別不級別,因為你就説縣城裏的一個作家寫了一本書,他也是某某著,對吧?
**譚飛:**對,或者説是一個知識產權的準確確認吧。
**宋方金:**對,確認。所以説這個實際上沒有太大問題,那麼我感覺太大問題的出現是在於有時候一個名稱,它對於源遠流長的一個長時期的一種潛意識裏的民族的文化共同基因的表達是有問題的。比如我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咱們當時對“知識產權”這個名詞的翻譯問題,“知識產權”這個翻譯是不準確的,我們現在老説“知識產權”,其實知識是沒有產權的,為什麼呢?比如説李白的《靜夜思》,它現在是人類的共同知識,沒有版權。
**譚飛:**對,它是一個公共的版權。
**宋方金:**公共,它是公版領域,因為其實咱們在《著作權法》裏邊是有的,等於是一個作者去世50年以上,他的作品會進入公共版權裏。
**譚飛:**都可以改,都可以用。
**宋方金:**比如説像《山海經》。
**譚飛:**也都可以。
**宋方金:**也都成為人類共同的知識了,那麼你翻譯成“知識產權”就對整個社會的文化生產力的解放是有阻礙的。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智慧產權”,就是説人類的共同知識誰都可以使用,但是你在一個階段內的智慧,你擁有產權,你擁有獲酬權,你擁有署名權,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這個智慧再重新轉化為知識,就是這個作者死了,去世了50年以上了,那麼它就進入公版領域,進入“知識產權”中知識的那個領域了,知識和智慧是兩個層面。所以現在有好多人説,我有“知識產權”,其實你假設我有“智慧產權”,那麼大家就知道原來是你要在世界上創造出別人不具有的那個東西,是你的智慧所帶來的一種權益,這個叫“智慧產權”。因為我們現在法律法規以及各種各樣的公共領域都是在用“知識產權”這個詞,那麼現在看來我們想把“知識產權”重新翻譯為“智慧產權”,這就很難了,其實這就是我們對於知識和智慧的理解,實際上是有差別的,是有歧義的。
**譚飛:**是有誤導的。
**宋方金:**是有誤導的,這是一點。另外一點,就是我在做《袁隆平》這部劇的時候,查看袁先生的一些談話,其實袁先生對於轉基因其中的一個表達是有所遺憾的,比如説“轉基因”這個翻譯是不準確的。當然這個不是袁先生的話,這是我的話,“轉基因”正確的翻譯應該叫什麼呢?應該叫“分子育種”。
**譚飛:**分子育種。
**宋方金:**它叫分子育種,就是更高水平的一種育種技術,我們原來是常規育種,最後到雜交育種,最後叫分子育種,實際就是在分子層面上,對種子的組合產生一些好的影響。
**譚飛:**就是農業科學的進步嘛。
**宋方金:**那也就是説如果當時我們不把它翻譯為“轉基因”,因為“轉”這個字它實際上是帶有貶義,這個人轉心了,這個人轉變了。它是帶有貶義的,那麼轉基因大家覺得這個事變了。
**譚飛:**而且好像是從一種常態能接受到一種非常態了,有點害怕了、焦慮了。
**宋方金:**所以説如果當時翻譯成分子育種,我相信其實公眾不會那麼恐慌,這是第一點,這一點我覺得還不算大的失誤,大的失誤是什麼呢?在整個的分子育種領域,它有幾段蛋白表達,這種蛋白表達其中有一個就翻譯為“毒蛋白”,“毒蛋白”的意思是對害蟲要毒死它,那麼這個翻譯就出現了,袁先生就説不該這麼翻譯,因為這個翻譯應該叫“保護蛋白”,如果當時翻譯為“保護蛋白”。
**譚飛:**那就好多了。
**宋方金:**那大家就知道這是保護人類而產生的一段蛋白表達,但是“毒蛋白”它就有“毒”嘛,對不對?
**譚飛:**負面的一個影響。
**宋方金:**其實這個“毒”是相對於害蟲來説的一種基因表達。所以現在來説,因為你知道我見過好多反轉基因的一些人,他説宋方金你不用説了,那叫毒蛋白,你知道毒蛋白是什麼意思?所以説有的時候,你很難去告訴他這是命名的失誤。那麼當然我也可以贅述一句,一個人吃了豬肉,不會擁有豬的基因,基因表達和分子育種它是非常安全的一個高科技領域,所以現在就是因為這個名稱的翻譯。
**譚飛:**被污名化了。
**宋方金:**因為劇作家是這樣的,在評論家的文章裏可以説劇作家劉和平寫了一部《大明王朝1566》,劇作家高滿堂寫了《闖關東》,這個是可以的。現在你比如説在某些場合説有請劇作家高滿堂老師上台,這個是可以的。
**譚飛:**沒問題。
**宋方金:**但是不能自己説自己是一個劇作家,所以這個劇作家署名是不行的,比如説劉震雲,劉震雲到任何地方去。
**譚飛:**都是作家。
**宋方金:**不是,他不説自己是個作家,因為作家也是第三人稱,你不能説我是個作家。
**譚飛:**別人説是可以説。
**宋方金:**比如説王朔老師您是幹嘛的?他説我是碼字的。那麼劉震雲他不這麼説,劉震雲説我是個作者。
**譚飛:**這其實是規範的。
**宋方金:**自己稱呼自己一定是我是個作者,別人説這是個作家,這是什麼,作家是第三人稱,所以説就等於什麼呢?等於你不能自己稱是劇作家,那麼劇作家這個選項顯然是不合適的,“劇作”這個是合適的。“劇作”這個是有來歷的,比如咱們説在日本的電影署名他是這麼署的,“腳本某某某”,其實就是劇本某某某,“監督某某某”,那就是導演某某某嘛,那麼這個我覺得跟劇作是一個意思。
**譚飛:**要接近。
宋方金**:所以説我覺得在目前的選項裏邊,我覺得“劇作某某某”是相對合適的。那麼這裏邊又存在着一個什麼問題呢,不是説行業內自己討論就可以,因為這裏邊還有一個法律法規的問題。因為在目前咱們的《著作權法》裏邊,涉及到影視創作的它是編劇導演,所有的權利裏邊都寫的是編劇,不是劇作家,也不是作者,也不是什麼其他的,那這樣的話等於如果説你要是從署名來看的話,可能在法律法規上缺少一些支持,還缺少一些水到渠成的東西,但是我覺得這個不是根本的問題,根本的問題是在於大家能不能達成一種共識,達成一種加強原創,加強創造,而減少編造的共識,這是第一點,但是這個也不是最關鍵的一點。最關鍵的一點是大家為什麼討論這個問題?其實背後有一個更大的背景,就是因為編劇的署名在海報、在一些物料上、在電影的片頭消失了。**
**譚飛:**一而再再而三地消失。
宋方金:對,消失了之後就讓這些編劇和相關的從業人員產生了一種對於編劇這個身份的合法性、合理性、存在性的反抗,這種反抗就讓他們反思編劇這個署名是否妥當,那麼我覺得現在一個是行業要重視起來,除了編劇行業可以討論是署名“劇作”“劇本”,還是“作劇”,還是保留編劇這個署名不變,那我覺得這是有意義的討論。另外一個就是説能不能保障一個基本的寫在我們的《著作權法》條款裏邊的就是編劇擁有署名權。前一段時間,我跟小槍也有一個討論,因為小槍是個比較善良的人,王小槍老師他説,我們都像祥林嫂那樣喊了很多年要給編劇署名,怎麼不給編劇署名呢?這是什麼原因呢?小槍認為就是一個被忽略的問題,我説不是被忽略的問題,這是一個“有意為之”的問題,大家對於編劇,既不甘心又想滅掉他,然後又離不開他。因為編劇實際上他不太像是影視行業裏的人,因為你要説他是影視行業的人吧,他基本上也不去現場,他是第一個進入,但是又是第一個離開的,對咱大部分的編劇來説,就是找你寫個劇本,你寫完你就走了。
**譚飛:**寫完就拜拜了。
**宋方金:**有的編劇一輩子沒有見過片場,他好像跟這些沒什麼關係。其中有一次,我去片場,有個演員,那個演員其實也是個著名演員,他説我演了30年戲了,沒見過編劇,這個演員你也認識,我也不説他是誰了,也是咱們好朋友,他説我沒見過編劇,他説我見到你,我覺得終於見到編劇了。
**譚飛:**終於見到編劇長什麼樣了。
**宋方金:**你明白吧?所以説編劇跟這個行業是很隔閡的,他像文人的一個序列。
**譚飛:**幕後的一些。

宋方金:幕後的,所以説就導致大家對這個不感冒,另外一點就是大家對他還有所忌憚在哪呢?因為他是****一個核心的知識產權的擁有者,就等於是在這個世界、這個天地裏,他具備強大的“孕育”功能,原來經常不是有人打這個比方,雖然不準確,説導演是父親,編劇是母親,然後共同生了這個項目,雖然説不準確,但是你要知道這裏邊有編劇眾多的血肉,眾多的靈魂的重量,所以説就導致很多導演他不甘心,他一定要署名什麼。
**譚飛:**誰誰編劇,誰誰作品。
**宋方金:**你除了某某作品之外,往往在編劇上面他有署名的,因為他要爭這一塊知識產權的這個天地,他不是爭這個錢,他很多時候他説我是編劇,我是編劇之一,我是聯合編劇,我是總編劇,但我不要錢,但是我要這個名,我要這個名分。就是為了在這個領域裏邊,以防被人説成我只是一個翻譯者,我只是一個影像的傳達。
**譚飛:**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參與進來,從頭到尾都是我親自抓的,就是這種。
**宋方金:**那麼你比如説他也指導了表演,他也指導了美術,他也參與了道具的選擇,但他不署名道具這些。
**譚飛:**在編劇裏署名。
宋方金:所以説我覺得對於編劇署名權、編劇存在權的這種嚴重的侵略和掠奪,是這一次編劇們發聲要改名的一個背景。
**譚飛:**真實的背景。

宋****方金:對,所以説我覺得行業應該重視起來,因為只有重視編劇,這個行業才能繁榮昌盛。雖然説編劇不是這個行業最重要的,但是它至少是重要的之一,在編、導、演、制這四大主創裏邊,它是佔有一席之地的。

**譚飛:**但是最被輕忽的。
**宋方金:**最被輕視的,因為他沒有決定這些署名權、存在權、署名先後權、字體大小權等等,他沒有這些權力,所以説我們從這個狀況能看到另外一個狀況,比如説演員,譚老師也很清楚,兩個咖位相當的演員要爭番,在海報上誰的字號大,誰的字號小。
**譚飛:**誰在前面,誰在後邊。
**宋方金:**誰是前面,誰是後邊,誰是左邊,誰是右邊。
**譚飛:**他都要爭。
**宋方金:**都要爭,那麼這一點其實就顯得特別的愚昧,因為你要知道,編劇必須得有署名權,否則你沒有存在感,演員其實不需要署名權。
**譚飛:**你的臉就署名了。
**宋方金:**你的臉就在那裏邊嘛,即便沒有你的署名,100場戲裏邊有你90場戲,這不就是你的署名權嗎?
**譚飛:**其實編劇是最應該得到署名的。
宋方金:對,所以説我覺得咱們這個節目的最後,我想先説海子的一首詩,對於編劇來説,“該得到的尚未得到,該喪失的已經全部喪失”,這是海子的一句詩,特別符合編劇的這個概念。還有我想説一句鄭智化老師的歌詞,鄭智化老師要出新專輯了,我又想起他原來的一首歌。他説“這個世界殘缺太多,有的人一無所有,有的人卻得到太多”,演員你已經得到太多了,你的臉就是署名權,但你還要那個所謂的字體上的署名權,但是對於編劇來説已經沒有臉了,但是還得去爭奪一個所謂的文字上的一個署名權,所以我希望這個行業應該善待所有人,也包括善待編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