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市監管的原則探討和對AI的一些要求_風聞
guan_16473204661867-昨天 17:29
股市需要保證投資者的利益。
股市的作用是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不簡簡單單是企業融資的渠道。在之前的關於股票本質分析的一點有一個結論,如果股市是融資渠道的話,那麼投錢進去享受回報而不參與經營的話,絕大部分的至少科技股都是不值得投資的。因為利潤是取決於競爭烈度而不是行業類型的。所以,風投機構做投資可以説是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但是其他人做的話,就是在賭博。
資產證券化除了股權流通外,更重要的一個用途是分紅,這才是投資的根本目的,也是讓普通大眾分享社會發展紅利的一個重要方式。但是目前股市變成了以股權流通(股票買賣)為主要的獲利方式,這是和初衷相悖的。獲利以股票買賣為主的話,會極大地刺激人的賭性,賭性控制不好的話,黑幕很容易發生。
所以,理論上講,股票的管理原則應該有如下:
1. 透明。
這是第一性原則,防止黑幕交易破壞市場氛圍。股票交易資金量很大,如果黑幕交易能夠得逞,會極大降低股市的作用,對社會道德有很壞的影響。
透明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而言。目前的財報專業性比較強,所以透明主要是靠專業人士監督以及法規威懾來保證。專業人士太少容易形成既得利益集團,所以如何讓普羅大眾更容易監督或者讓更理性的人來監督或者責任制度改變是一個重要的課題。另外就是法規威懾需要有力,法規威懾力的大小通過一兩起案件就可以看出來。當年安然做假賬直接倒閉了,安達信退出審計行業。
藍田42條建言裏也有引入美國三大公眾監督政策的意見:A、看門狗制度;B、舉證責任在辯方;C、集體訴訟。也提出嚴懲造假的行為。
藍田建言挺全面的,建議大家可以好好看看,像監管手段還提到獨董等。
這裏我補充個建議:可以考慮AI對財報解讀,財報主要包括公司的收支、各項目建設、材料成本、人力組成和成本、債務債權的信息。這些信息是標準格式的,可以考慮使用工具解析,原材料成本也可以和大型批發市場或者統計局的數據獲取做比對。使用AI做財報解讀的話,報表解析成各種圖表,可以讓更多的人理解財報,只有更多的人理解財報,才能對財報的披露內容提改進意見。我理解,AI解讀財報的效果應該是能達到大家上網多讀幾篇財報,或者大學裏面規劃10個課時的選修課後,一般的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就可以讀懂財報的程度。
AI對財報的解讀最好有政府安排銀保監和大學一起研發。
2. 公平公正。
這是第二重要的原則。透明是股市發展的前提,公平公正是股市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公平公正是指在明確股票機制用途的前提下,設計權責對等的機制。
2.1. 必須保證分紅。
投資者在公開市場投資股票是要獲取收益的,尤其是沒有經營權的投資者。這和風投不一樣,風投投資公司的操作一般不在公開市場進行。也就是説,具備參與一家公司經營的能力的投資者極少在公開股票市場投資該公司。那麼,**在股票市場,需要明確投資者最主要的利益從何而來?我的意見是分紅。**股票交易太過刺激賭性,如果參與經營的風投通過股票交易獲得利潤那叫勞動回報,但是普通人那就是賭博的收益,K線圖這種技巧不就是赤裸裸的資金博弈技巧麼?散兵遊勇的資金怎麼能和有組織的資金對抗呢?
既然主要收益是分紅的話,那麼需要股市有明確的分紅規定,就好像銀行的基準存款利率是國家定的,銀行一般會比該利率高一點但不會高很多。上市公司分紅比例也應該一樣。不分紅的話需要有監管特別問詢,AI需要針對上市公司的情況做深入解析,對於不分紅的公司應該允許國有AI系統讀取和披露更多的數據,比如發票和税收、五險一金實繳情況、關聯交易對手負責人的社交關係、轉賬記錄等結合分析,確認公司的錢是投到研發擴產能或者由於經營不佳導致的無法分紅。原則上按理不應該存在擴產能導致不能分紅的情況,如果是擴產能夠帶來收益的話,應該是增發股票融資。只不過增發股票融資必須要有條件,一個如果不擴產能仍然達不到監管要求的分紅標準的公司是沒有資格增發股票的。而且增發股票的資金必須受監管,轉款專用,這個需要AI和銀行的系統一起合作監控資金流。實際上銀監在反洗錢方面建立了相關的資金流監控系統,只是這些數據需要拿來監控上市公司增發的股票是否用途如發佈的規劃所示。
難以分紅的股票如果是高科技類,單獨歸到一個市場,比如科創板。這種股票在分紅方面可以考慮適當降低要求。
從分紅的角度考慮,我倒是不認同藍田建言中禁止壟斷行業上市的意見,只不過不允許在國外上市,要求在國內分紅。如果在國外上市的話必須是在國外投資的子公司在所在國上市。
2.2. 在交易機制上,需要壓制賭性。
最刺激賭性的其實就是信息差帶來的收益,所以需要保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以及合規。如果在信息披露之前股票價格異動或者出現異常交易,就需要交易獲利者者辯方自證了。
在交易工具方面,要求普通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具備相同的能力,不能在工具能力上有偏向。如果説出於保護投資者遏制賭性的目的,則可以根據投資者的風險偏好設置每天投資限額等限額操作。考慮到個人投資者對機構有天然弱勢,機制在設計的時候需要更多地考慮個人投資者的利益,保證個人投資者有更大的權限。
股市融資分紅本質上是經營者和投資者的對賭,經營者承諾提供高於監管規定的分紅收益來獲得投資者的投資,所以在制度上需要有類似對賭的設計,比如公司員工等股東的所有在股票上市發行前獲得的股票,在公司分紅達到股票發行價格的一定比例前是不允許賣自家股票的。
交易機制需要IT系統支撐,監管要求能自動化的都自動化,也就是藍田建言中的第39條——交易規則內置到每個賬户。比如上面説的在公司分紅達到股票發行價格的一定比例前,不允許上市前獲取的股票被賣出。
3. 威懾有力。
股市交易資金很大,而且如果以分紅為主要用途,定位是讓普通大眾分享社會發展紅利的一個重要方式的話,那麼股市必須精心維護,而不是放縱蛀蟲挖洞。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威懾有力才能保障股市正常發展。
股市違規的操作必須嚴懲。我記得以前看一個律師主播的視頻,解釋為什麼包養小三和賣淫定性不一樣,明明都是靠提供性服務獲取收益,是因為社會危害程度不一樣。股市違規的社會危害程度極高,遠高於一般的經濟犯罪,經濟犯罪裏面我理解可能只有洗錢、大規模走資能和股市違規操作相比。當然我對法律不熟悉,可能理解有誤,但總之股市違規的社會危害程度極高,需要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