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宗法制_風聞
乌江自刎-2小时前
人們一直向前探討世界,為了更好的向前探討也可以回溯,於是關注原生狀態,如原生家庭、原生文化,企圖從原生狀態找出現在和未來的因子。
原生文化應該很多,如原生生產方式,大陸大農業文化包括農業、遊牧、漁獵、採集等,還有如海洋文化的古希臘的海洋貿易等;我們今天説的宗法制也是原生文化,當然還有其他原生文化如氏族制、原始婚姻制、巫術信仰等。
宗法制的因子在所有進入父系氏族的組織內部都有,中國、日本、歐洲、印第安人、非洲部落等都有,但只有中國產生了宗法制,宗法制是一套完整的帶有律法強制性質的政治和社會等級制度,而母系氏族組織現在雖然還有保存或殘留,但形不成宗法制。
曼德拉出身於南非一個大酋長家庭,這樣的大酋長也可以稱國王,但曼德拉的祖父是庶出,沒有繼承大酋長的資格,可見非洲也是有宗法觀念的。雖然如此,大革命家曼德拉仍然認為他的女兒是公主,不過這個公主翻譯成格格可能更合適。
日本、歐洲都有女王,女子能稱王,説明沒有宗法制度,宗法制度下女子是很難稱王的。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則天臨死時候去掉她的國號、帝號,仍稱唐朝的皇后,這也並不是完全因為她感念唐朝和丈夫李治,而是她死後不好安排宗廟。她要傳位給李顯或李旦,在宗廟裏她只能是皇后或太后,傳給太平更麻煩,因為太平自己就安排不好自己在宗廟裏的位置和稱號,傳給武三思或武承嗣,他們倒是非常想,但她作為姑姑可能連宗廟都進不了,還沒有當唐朝的皇后或太后名正言順和安心。
宗法制要和宗法觀念區分,宗法制之前有宗法觀念,宗法制之後仍有宗法觀念。中國和世界各地一樣,進入父系氏族就產生了宗法觀念,按傳統説法夏朝宗法制萌芽、商朝發展、西周初期完備,隨即達到頂峯,而後逐漸衰落,至秦朝作為完整的制度不再存在,但它的一些核心觀念如宗廟、昭穆制、大宗小宗、嫡庶觀念、嫡長子繼承製都還制度性的堅挺存在,同時也由貴族普及到庶民,劉邦就是庶民當皇帝,這種帶有制度性的情況一直持續到清朝結束才算走完宗法制在中國社會的傳承。
秦朝之所以使宗法制不再完整,可能秦國本身宗法制就沒有齊魯等國健全,不過主要還是來源於商鞅變法,商鞅變法後,秦國不再實行宗法制內的世卿世祿制,實行縣制,重新制定二十等爵制,與軍功掛鈎,宗室無軍功者不能獲得貴族身份,一切以業績為準則,成為尚首功的國家。
與強大悠久的宗法制相比,秦朝畢竟太短暫,秦滅以後,西漢在消滅異姓王后又實行了宗法制和分封制,劉肥作為劉邦的長子繼承權往後排,因為是庶出,劉盈繼承權排第一位,因為是嫡長子。尤其是近兩千年後的明朝雖然沒有分封諸侯國,但諸侯王可以世襲,相比皇帝是大宗,諸侯王就是小宗,權力很大,由此可見宗法制的堅挺。
隨着清朝滅亡,宗法制也結束了,但宗法觀念可沒有結束,平常講的血統、法統、道統都和宗法觀念有關,近年來修家譜、建祠堂盛行,宗法觀念進一步加強,這按恩格斯説可不是國家之福,氏族因素越多,國家因素就會越少。
宗法制雖不是一無是處,一無是處也不可能出現,但弊大於利,在現代國家,宗法觀念也是不利於國家建設的。
宗法制按血緣關係形成一個先天的鐵打的社會階層,這個階層不是你的品德、能力、功業可以突破的,連突破的幾率都不給你,出生在羅馬就享受富貴榮華,出生在鄉下,就一輩子做牛做馬,這不是階層固化,而是階層鐵打,你怎麼着吧。
可人的聰明才智不是完全按血緣出現的,貴族子弟不一定永遠都聰明智慧,奴隸平民子弟不一定永遠都先天痴呆,一旦出現貴族子弟先天痴呆,奴隸平民子弟具有智慧,那就會造成人才埋沒,浪費人才資源,造成社會不公平,沒有正義公道,甚或社會動盪,不利於社會發展。不要説這樣的宗法制,就是這樣的宗法觀念,也是不利於社會發展的。可歷史上人們總是有意無意的多次製造這樣的血緣論,甚或制度安排,造成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混賬兒混蛋的結果。
宗法制有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的規定,都不選優,庶子、才德兼備的次子、少子就吃虧了,更容易造成社會動盪。商王帝乙的長子名啓,生於微,子爵,稱微子啓,殷商三賢之一,品德才能不用説了,因為庶出,不能繼承王位,微子啓嫡出的弟弟紂繼承了王位,也就是帝辛,商朝很快滅亡了,紂王自己也火焚而死。如果帝乙把王位傳給才德兼備的微子啓,商朝或許可以不亡,而傳給紂一定亡。
朱元璋立嫡長子朱標為太子,很好,朱標既嫡又長又賢,但好人不長壽,朱標死在朱元璋前面,給朱元璋出了一道難題。朱元璋似乎沒有多難,很快就選定朱標的嫡長子朱允炆為皇太孫,朱允炆超越了他所有的叔叔們。
朱元璋很喜歡朱允炆,但喜歡的原因,尤其是立他為皇太孫的原因,應該主要是因為他嫡長孫的地位,在宗法制裏嫡長子或嫡長孫的地位極其重要,被稱為宗子,宗子在皇室裏就是太子、太孫,在王侯府裏就是世子。但因為朱元璋的這一選擇,引來靖難之亂,差點沒有導致明朝滅亡,朱允炆自己也火焚而死,害得方孝孺被誅十族,軍人百姓死亡更是不計其數。如果朱標死後能立雄才大略的燕王朱棣為太子,靖難之役是肯定能免,大家也都不用遭遇忠義的考驗和無妄之災了。
由於宗法制就是血緣決定一切,於是在宗法制影響下社會上就出現了很多擬血緣的做法。比如結拜、拜義父、認乾親、改宗、投靠歸附等,還有類比父子關係,如君臣如父子、師徒如父子,老百姓稱府縣長官為父母官,仁慈的君主愛民如子,視治下人民為子民,將軍們愛兵如子,連佔山為王的山大王也稱嘍囉為孩兒們,豈不知在宗法制下,這看似温情脈脈的面紗下,父權可以決定生死,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連生死都能決定,至於不公平、不人道、沒人權更不在話下。
從根本上説強調血緣關係也好,擬血緣關係也好,都是為了提高競爭力,爭取更大利益,只不過血緣是自然的關係,擬血緣是社會關係,這樣社會就結成一個個利益團體,大家互相博弈。從積極方面説,在這種環境下大家重親情,講義氣,同舟共濟,共度危難,但它的消極方面也是很多的,或者更多,比如包庇窩藏、徇私枉法、拉幫結派、山頭主義、見利忘義、損公肥私、殘酷惡毒、官商勾結、官匪勾結、層層維護,終於形成一張張大網,為了小集體犧牲大集體,甚至造成社會分裂,國家動亂。
東漢出現很多世家大族,宗法制不僅把同族之人吸納進來,也吸納了很多投靠歸附之人,連户頭也隱藏於世家大族名下,成為部曲,不是國家編户了,更吸納社會流亡,招降納叛,組織兵丁,建立塢堡,最終成為地方豪強,公然對抗國家政權。這種情況大概持續到唐朝末年。
有形的東西好去除,無形的東西難去除,去山中賊易,其心中賊難,宗法觀念就轉化成心中賊,很難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