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團銷售費用居高不下:多起專利訴訟待解,實控人去年被限高消費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56分钟前

《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自2022年7月IPO獲深交所主板受理至今,悍高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悍高集團)的IPO進程已走過兩年時間。
2022年12月,證監會下發反饋意見;2023年3月,深交所發出第一輪審核問詢函。在反饋意見中,監管層圍繞規範性、信息披露、財務會計相關資料共計33個問題對悍高集團進行了關注。
銷售費用率高於行業均值
悍高集團主要從事家居五金及户外傢俱等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類別主要包括收納五金、基礎五金、廚衞五金、户外傢俱四大系列。
從2021-2023年(以下簡稱,報告期內),悍高集團實現營收分別為14.74億元、16.2億元和22.22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64億元、2.06億元和3.33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64億元、1.99億元和3.29億元。
2024年1-3月,悍高集團實現營收4.94億元,同比增長41.42%;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020.05萬元,同比增長84.58%;扣非後歸母淨利潤7529.92萬元,同比增長76.16%。
截至2022年5月末、2023年5月末和2024年5月末,悍高集團的在手訂單金額為1.74億元、2.01億元和2.19億元,其中2023年5 月末和2024年5月末分別同比增長15.59%和8.85%,增速略微出現放緩。
悍高集團的境內銷售模式包括線下經銷、線下直銷、電商模式和雲商模式,其中線下經銷模式貢獻收入最高,期內來自線下經銷模式收入金額分別為6.23億元、7.96億元和12.72億元,佔當期主營業務比重的42.79%、49.81%和58.20%;其次來自電商和雲商模式合計收入分別為3.05億元、3.34億元和4.35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20.95%、20.92%和19.92%。
不難發現,期內悍高集團來自電商和雲商的收入逐年走高,同樣隨之走高的還包括悍高集團的銷售費用。
報告期內,**公司的銷售費用分別為1.30億元、1.50億元和2.07億元,佔當期營收的8.84%、9.28%和9.32%,不僅要高於自身的研發費用率3.73%、3.93%和4.24%,同時也要高於同一時期同行可比公司銷售費用率均值5.88%、7.13%和8.49%。**
存貨、應付賬款大幅攀升
營收規模遞增的同時,悍高集團的存貨也在逐年遞增。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55億元、1.50億元和1.73億元,佔當期流動資產的24.86%、24.12%和16.79%,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半成品及發出商品。報告期各期末,悍高集團的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414.47萬元、543.65萬元和585.95萬元。
在悍高集團的流動負債中,應付賬款攀升同樣較快。
同一時期,公司的應付賬款分別為2.17億元、2.32億元和3.50億元,分別佔當期流動負債的63.07%、53.04%和51.28%,主要為應付供應商的物資勞務款餘額。
悍高集團表示,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應付賬款金額較上期末分別增長 6.88%和 50.68%,主要原因為公司在業務規模增長的情況下,採購規模增大,期末待支付貨款增加,以及公司在建工程持續推進,期末待支付工程款增加。
深陷專利訴訟還身披對賭協議
在IPO期間,悍高集團還存在多起訴訟案件的情況。經總結,具體案件包括:銘珈家居訴悍高、江蘇酷太訴悍高、廈門和而達訴悍高、寧波搏盛訴悍高。
2021年4月14日,廣州市銘珈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銘珈家居)起訴悍高集團、河南海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派智能)、鄭東新區白沙鎮海派五金店(以下簡稱,海派五金),認為海派智能、海派五金在市場上銷售和許諾銷售的,由悍高集團製造的部分產品,落入銘珈家居名下發明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銘珈家居要求悍高集團及海派智能、海派五金停止侵權行為並共同賠償銘珈家居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00萬元並承擔案件訴訟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22年6月21日,悍高集團已與銘珈家居達成調解,由悍高集團向銘珈家居支付370萬元人民幣。悍高集團提到,公司已就涉訴專利所對應產品的有關生產技術進行了調整和改善,報告期各期,涉訴專利所對應的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343.80 萬元、0萬元和0萬元。
2022年3月12日,江蘇酷太起訴悍高集團生產、銷售、許諾銷售的產品侵犯其專利權,並要求停止生產、銷售,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100萬元。
2023年3月23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悍高集團與江蘇酷太已就專利侵權事宜達成和解協議,該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已調解結案。報告期各期,涉訴專利所對應產品的主要收入約為7.12萬元、3.16萬元和0萬元。
2022年8月23日,廈門和而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和而達)起訴悍高集團等4名被告未經授權許可,製造銷售廈門和而達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2024年4月2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告期各期,涉訴專利所對應的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19.59萬元、20.38萬元和4.46萬元。
2022年9月21日,寧波搏盛閥門管件有限公司(以下稱“寧波搏盛”)起訴悍高集團製造並銷售寧波搏盛名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構成專利侵權。2024年3月12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截至招股書籤署日,二審尚未開庭。報告期各期,涉訴專利所對應的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1.81萬元、2.90萬元和2.87萬元。
根據天眼查顯示,截至7月31日,悍高集團共計有司法案件65條,涉及案由包括確認勞動關係糾紛、勞動合同糾紛、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侵害商標權糾紛、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等。
2023年6月,悍高集團及關聯對象法定代表人、實控人歐錦鋒被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
除了深陷訴訟較多,悍高集團身披對賭協議之事也受到關注。
招股書顯示,2020年12月-2021年11月,悍高集團分別與順德智谷、二鳴投資、順德智造、兔寶寶、青島華真、尚壹投資簽署增資協議之補充協議,特殊權利條款內容包括股權回購條款、反稀釋條款、隨售權條款。
2023年2月,悍高集團與上述投資機構簽署《終止協議書》,確認增資協議中的股權回購條款、反稀釋條款、隨售權條款以及恢復條款自始無效。其中,兔寶寶與悍高集團人控股股東悍高管理已簽署增資協議之補充協議(二),約定若公司IPO申請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證券交易所否決的,投資方有權要求控股股東以投資方在本次增資中向公司支付的增資價款與增資價款金額6%的單利年化收益之和等額的收購價格,收購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悍高集團表示,兔寶寶與控股股東悍高管理的相關約定未違反《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 4 號》的相關規定。因此,前述股東特殊權利條款不會對發行人控制權的穩定性及發行人的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會構成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法律障礙。
悍高集團對《港灣商業觀察》表示,公司主要經營及財務數據變化情況已在招股書中披露。公司財務內控規範,不存在利益輸送行為。公司高消費限制令已撤銷,訴訟案件不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內控方面,2024年4月,在江蘇省消保委發佈的智能晾衣架產品比較試驗分析報告中,比較試驗的25批次智能晾衣架中,標稱品牌“悍高”的樣品不符合。主要體現在產品的內部佈線與自攻螺釘尖端和鋭利稜邊接觸,容易造成內部佈線的絕緣層損壞,影響絕緣甚至造成短路。(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