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參林已回購股份511.47萬股,或還因信披問題面臨股民索賠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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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2024年7月31日,大參林發佈關於股份回購進展的公告。
公司於2024年3月1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於2024年4月1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以使用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的資金實施回購,回購股份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34.51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5)及《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29)。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累計回購股份511.4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45%,購買的最高價為22.81元/股、最低價為13.94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8072.05萬元。
大參林稱,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並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關注的是,4月8日,大參林發佈關於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大參林存在以下違規情形:公司全資子公司茂名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名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柯金龍於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分別收到有權機關下發的《立案通知書》《拘留通知書》《起訴書》,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龍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訴,柯金龍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書後未及時披露,且部分臨時公告中的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柯雲峯、柯國強、梁潤世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間買入,並且2024年3月1日收盤時持有大參林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大參林成立於1999年,大參林醫藥集團成員,位於廣東省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