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發佈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通知,調查未完結或還面臨股民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昨天 23:5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2024年8月8日,東方集團發佈關於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通知的公告。
2024年7月15日,東方集團收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哈爾濱中院”)《決定書》,哈爾濱中院已依法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2024年8月7日,哈爾濱中院指定黑龍江華謙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詳見公司於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66)及2024年8月8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指定公司預重整期間臨時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77)。
現公司臨時管理人根據有關規定開展公司預重整相關工作,向公司債權人發出債權申報通知,請各債權人及時申報債權。現將債權申報的具體情況進行通知。
債權人應在2024年9月13日(含當日)前,根據《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案債權申報指引》(以下簡稱“《債權申報指引》”)向臨時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説明債權金額、債權性質、有無財產擔保或連帶債務人等,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臨時管理人是負責本次債權申報和審查工作的唯一法定主體,向公司、哈爾濱中院等其他主體進行債權申報的視為無效申報。
此次申報採取“線上提交+線下郵寄”的方式進行。債權人登錄網絡申報系統後,根據系統的流程和指引,依次完成主體資格認證、債權信息申報、上傳證據材料等步驟,線上申報債權。完成線上申報的債權人收到臨時管理人電話通知後,再將所有材料郵寄至臨時管理人處,紙質材料需一式兩份。申報中有任何問題,可聯繫網站技術人員或臨時管理人協助解決。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6月21日,東方集團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6月18日,東方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在關聯方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16.4億元存款出現大額提取受限情形。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東方財務公司”是“東方集團”的“內部銀行”,東方集團在“東方財務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東,有可能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公司股價受存貸危機影響下跌,股民無端遭受損失,可以向上市公司發起索賠以挽回損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間收盤時仍然持有東方集團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 “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東方集團經營範圍包括建築材料銷售;建築工程用機械銷售;傢俱銷售;五金產品批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