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到賬,文章不撤”?宋某利用自媒體有償刪帖敲詐企業,判刑!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小时前
工人日報
2024年08月15日 08:10:12 來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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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王偉 本報通訊員 盧志堅 孫鑫鑫
《工人日報》(2024年08月15日 06版)
“以前遇到這種事情總是忍氣吞聲,經過這個案子,我們感受到法律才能真正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日前,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走進涉案企業開展專題講座,通過以案釋法向企業宣傳遭遇網絡敲詐、網絡侵權時的正確做法,該企業工作人員發出感嘆。
該企業是宋某敲詐勒索案的受害者。宋某利用自媒體流量發佈企業負面信息,以公關費為名“有償刪帖”,對多家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經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23年12月28日,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萬元,並責令退還多個被害單位損失共計150萬餘元。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錢不到賬,文章不撤”
2019年,宋某蒐集了自己所在企業的行業信息,並創立了微信公眾號,主要發佈一些行業相關信息。公眾號粉絲量逐漸發展至6萬餘人,大多是業內人士。
此時,宋某產生了通過該公眾號“撈金”的想法。2021年年初,宋某開始在微信公眾號發佈所謂的“爆料”信息,並有公司和其聯繫進行有償刪帖。
“該司領導必備技能是PUA(指職場中上級通過話術對下屬的精神控制),你瞭解嗎?”2021年4月的一天,宋某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了一篇文章,雖然沒有點名,但粉絲和行業內人員一眼就能看出宋某説的就是某公司。文章發佈後不久,該公司工作人員便聯繫宋某希望刪除文章。
“已經掌握了你公司大量爆料材料,只要簽署公關合同並支付費用,便可以刪除,以後也不再繼續發公司負面報道。”宋某回道。他甚至給工作人員發信息説“錢不到賬,文章不撤”“你看其他公司都已經和我簽訂合同了”等等,各種明示、暗示該公司與其簽訂兩年的“公關合同”,並收取了30萬元“服務”費用。
10個月敲詐多家企業172萬元
就這樣,宋某通過發佈多家知名企業的負面信息,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間迫使被害企業與其聯繫並簽訂“公關合同”,合同費用從12萬元至70萬元不等。甚至在某家企業打款後,宋某僅一個多月後再次發佈該企業負面信息,並在原有基礎上續簽35萬元的合同。短短10個月裏,宋某敲詐勒索多家知名企業172萬元,其中實際得款153萬元。
2021年11月,其中一家被敲詐企業選擇報警。
2022年3月11日,該案移送至海州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根據被害人陳述、手機聊天記錄等客觀性證據,逐個梳理每家企業被敲詐勒索的時間、敲詐的金額等事實,直觀清晰地分析宋某對多家企業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證據。
精準打擊犯罪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要嚴格區分輿論監督、網絡維權與敲詐勒索的界限。本案中,宋某打着輿論監督的旗號,利用被害企業害怕負面報道損害商業信譽的心理,專門蒐集發佈企業負面信息,最終通過公關費用的名義迫使企業支付‘刪帖費’、消除負面影響,不符合等價有償原則,是典型的敲詐勒索行為。”海州區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王義雲表示。專案組通過細緻討論,最終認定宋某構成敲詐勒索罪。
2022年6月24日,海州區人民檢察院以宋某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二審作出本文開頭的判決。
檢察官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少數自媒體從業者從事“造謠引流”“輿情敲詐”“有償刪帖”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互聯網生態環境,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必將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