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和外賣員的代理人戰爭_風聞
秦朔朋友圈-秦朔朋友圈官方账号-2小时前


公元前607年,大棘,今河南柘城縣安平鎮。兩個祖上闊過的春秋公爵國,鄭與宋展開了一場烏龍大戰。
這場戰爭可謂段子頻出。
宋國大夫狂狡名字聽上去既“狂”,又“狡”,感覺像是“紫薯哥滅霸”那樣的BOSS人物吧?結果他作戰的時候,看到一名鄭國士兵掉進了井裏,竟然毫不猶豫地把自己手中的長戟倒轉過來,把那名失足落井的鄭國士兵拉了上來。
這本是極有風度的貴族做派之舉,結果誰成想,那名被救上來的士兵反手就把狂狡擒獲,救命恩人成為了自己的戰功。
狂狡之失,好歹是兩國交兵,各為其主。宋軍主帥華元的操作則更迷。開戰之前,總要鼓舞一番士氣,於是便殺羊犒賞士兵。可是分羊肉的時候,竟然沒有他專屬戰車的御者,也就是車伕的份兒。
自古以來,好吧,春秋時候已經算是“自古以來”的“古”了。主帥施恩,總要先可着身邊親兵的份兒,怎麼可能得罪掌握着你背後安全的夥伴?
果然,開戰以後,那御者就對華元説“吃羊肉的事兒,你説的算;打仗的事兒,我説的算!”
於是,這位大兄弟開動戰車,快馬加鞭,一頭衝進了鄭國的戰陣裏,帶着還沒回過神來的華元當了俘虜。
宋國可謂是春秋時期的段子手,祖上宋襄公就貢獻過“宋襄之仁”這樣形容對敵人仁慈導致自己失敗的成語。
可是,一切的行為都有自己的原因,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無緣無故的作妖。鄭國和宋國之所以兵戎相見,既不是保家衞國,也不是以劍拓犁,而是背後兩個超級大國楚國和晉國爭霸的代理人戰爭。
鄭國和宋國地處中原黃淮之間,是南北交通的要道,北面是晉國,南邊是楚國,兩者都是龐然大物,卻都小心地收起自己爪牙,整個春秋時期兩國直接交鋒的名場面只有城濮之戰、邲之戰和鄢陵之戰。此外,都是驅使自己的僕從國去進攻對方的僕從國。
宋國的背後是晉國,而鄭國則聽命於楚國。兩國的交戰看上去狀況百出,可實際上是兩個超級大國在角力。
懂的人都懂,也許狂狡的選擇未必不是一種自保。
“兀那鄭國的小子,老夫用戟把你拽上來,你把老夫綁了送你們那兒!這腌臢仗,老夫是打夠了!”

2631年後,杭州。
最近發生的外賣員事件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按照警方通報:
2024年8月12日中午,某外賣平台一男性外賣騎手王某某在送外賣過程中將欄杆踩歪,被園區保安攔下,該外賣員因擔心影響其他訂單派送遂下跪,後引發現場人員聚集。
我們在生活中,誰沒有看到行色匆匆的外賣員呢?是他們不想好好走路麼?在系統算法的要求,甚至是逼迫下,他們一再被壓縮遞送時間。甚至到了小區,根本不讓外賣員入內,或者要求他們把電動車停在大門外,靠着雙腿去走到小區的樓宇,然後上樓送到家門口。
所以,當他們摔倒,或者出了車禍後,第一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傷勢,而是即將超時的外賣。在這種情況下,“把欄杆踩歪”這樣的小概率事件必然會大概率產生。
可是,保安去管理外賣員是他們嫌自己的事情太少了麼?外賣員的電動車進入小區,的確增加了小區裏的安全隱患,帶來了居住環境的嘈雜,以及加劇了公用設備的損耗。這些也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很多小區,特別是高端小區,不允許外賣員騎電動車進入,或者僅開放一個外賣通道。
我們小區樓有21層,有些快遞員雖然交貨的地方是低樓層,但是他們習慣進電梯先按到21層,這樣等和業主交接完,電梯正好下來。
有些時候一樓送的快遞多了,還會用大箱子擋住電梯,不斷地往外拿快遞,但這樣就無形中降低了電梯的使用效率,讓別的樓層的業主白白耗費時間。
更加嚴重的是,這樣會增加電梯損壞的幾率,就像我們樓的電梯隔三岔五就要壞一次,最近不得不動用業主維修基金更換變頻器。所以,有不少業主也在呼籲加強對於外賣員和快遞員的管理。在他們的心目中,兩者都是一樣的。
有反感外賣員的業主,自然也有歡迎的。他們就是點外賣的那些人。等外賣的時候,唯恐速度不快,討厭送到小區門口而不是送餐上門。如果加強了對外賣員的管理,會讓這些人感到十分不方便。
**更有意思的,無論是反感還是歡迎,往往是動態轉換的。**同一個人,點餐的時候想揮鞭向外賣員,不點餐的時候則不願自己的生活被打擾。這種“喜厭二相性”無關於道理,只在於立場,甚至轉換得特別快,也特別薛定諤。
更進一步,小區的居民組成也影響了該小區保安對於外賣的態度。老人多,自家做飯的多自然希望清淨,年輕人多,租客多則往往傾向於外賣。
所以,看上去這是外賣員和保安的矛盾,但本質上這是同一個小區不同利益羣體訴求的差異。
點餐人的壓力給向平台,傳導到外賣員那裏;非點餐人的壓力給到物業,傳導到保安那裏。
外賣問題看起來不大,所以往往不會上升到業委會討論的層次,卻又和我們息息相關,避免不開。於是,在小區頂層設計上缺失的探討與博弈,被傳導到了執行的一線,就促成了保安與外賣員的衝突。
他們是不同利益的業主/租客的代理人,沒有在業主/租客層面爆發的矛盾,在保安和外賣員的層面遮擋不住了。
套用《三國演義》中的一句話,大家是“各為其主!”


為什麼這場矛盾爆發在居民小區,而不是同樣點外賣很多的寫字樓?
很多寫字樓規定,外賣只能送到規定的取餐點,而非直接送到點餐人的手上。甚至設立了專門的點餐保存櫃。而有些酒店在收到客人點的外賣後,會用機器人的方式完成送餐的最後一百米。
那麼,寫字樓和酒店的模式是否能被居民小區所借鑑呢?
酒店的模式雖好,但本質在於成本的高企。寫字樓的模式,對於點餐人個體來説,本來就是上班,不需要另換衣服,下個樓拿餐可以當做離崗休息,而如果在小區之中,宅在家裏不想動彈,沒化過妝穿着睡衣不想動彈,電影看了一半不願中斷不想動彈,外面下雨不肯走到小區門口不想動彈,不想動彈的理由太多了……
而對於寫字樓物業來説,點餐人不過是業主的員工,其話語權比作為小區業主弱得多,自然也能管理得更加規範和嚴密。
那麼,我們是否能形成更加規範和嚴密的社區管理制度呢?
在業主的層面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拋給一線執行層的保安和外賣員?
換句話説,業主是否能夠更加強有力地形成社區共識呢?
最近上映《神偷奶爸4》中有這樣一個情節,被越獄惡人追殺的格魯一家搬到五月花鎮,為了融入社區,格魯主動跟鄰居搭訕,參加網球俱樂部的活動,而妻子露西則和鄰居太太喝茶聊天。這反映的是美國高端社區文化,有着強烈而劃一的社區共識。
大到社區公共財物支出,小到輪流舉辦派對,還規定了房屋外立面的裝潢、家門口草坪的草種等等。更有甚者,如果有業主不遵循社區的共同規定,其他業主組成的社區管理機構甚至有權拍賣你的房屋。
這一切看着很洋派,但是仔細想來,又覺得十分熟悉。實際上這就是中國傳統宗族文化的美式翻版。在傳統社會中,皇權不下鄉。更多依靠宗族自治,決定鄉土中的大小事務。而這樣的美式社區除了沒有血緣關係外,與之有很多的相似之處。輪流主辦派對像是過年節大家輪流請戲班子,社區自治類似於族中公議。
可以説這樣的社區,就是以共識作為基礎,並且通過一定的程序形成共識。如果形成了這樣的共識,對於外賣如何安排,保安怎樣應對都會有相應被認可的規範(比如杭州事件中,保安憑什麼罰外賣員200元),從而不至於形成業主間的矛盾傳導在保安和外賣員之間,形成本無必要的緊張關係,甚至是代理人戰爭。
而這一切的基礎,是把社區當成家。
看上去這不是一句廢話麼?
社區,當然是自己居住的家,可是事實真的有這麼簡單麼?在中國,房子雖然有居住屬性,但是往往這是最不被看重的。人們把房子當成金融產品去保值,當成學區、醫療,甚至社保的入門憑證,甚至是當“包租公”的生產資料。
而當自己的生活發生變化之後,就會進行以換房為行為的資產重新配置。名為業主,但是基本不會把房子當成安身立命的家,最多十幾年就考慮換房。業主尚且如此,更不用説租客了。
在這種情況下,小區裏住上十年,樓上樓下鄰居認識不全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小區是我家”不過一句口號。也正是因為大家彼此不熟悉,在業委會和物業的各種會議上,大家才難以形成共識。
形成共識的基礎是妥協,我跟你都不認識,我幹嘛要向你來妥協呢?
社會文化沒有形成,大家只按照自己的利益形式,利益沒法一致的情況,那就只能發生“戰爭”了。
只是睡覺的地方,成不了家啊!


送外賣必然是一個要消亡的職業。
這個職業在過去的幾年,以及未來的一段時間裏,對於中國社會有着重要的意義,起到了社會蓄水池或者就業泄洪區的作用,在相當重要的意義上維繫了社會的穩定。
但是從本質上來説,外賣員的工作技術含量不高。雖然我們慨嘆外賣員被困在了系統的算法之中,可是這是從人的角度如此,如果轉換成機器的角度,這説明了送外賣的工作高度適應算法系統,是AI應用的完美場景。
就像現在的無人快遞車,酒店外面的機器人一樣,必然會更為廣泛地鋪開。
這當然會有陣痛,但是就像轎伕必然會消亡,大運河上的帆船也會被淘汰,我們在幾百年前曾經吃過變革之前固步自封的苦,沒必要在今天怯於主動轉型。可轉型之後,駕駛員代替了轎伕,引擎船代替了帆船。新的事物總會出現,而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在於新事物的定義權。
那些繁瑣、單調、沉悶的工作應該交給機器,讓算法催動機器為人來服務。人不應該砸碎機器,也不應該做機器的事情。
詩和遠方,不該屬於機器,而是屬於人。
但是,充滿希望的一天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要靠自己走過去。走遙遠的路,腳是會痛的。而那些在過去,以及未來可見的時間裏做出貢獻的人們,就像外賣員一樣,不能就像吃完橘子之後剩下的皮,隨隨便便扔進垃圾桶。
當他們面對克蘇魯一樣龐然的科技造物、算法系統的時候,當整個社會在轉型前還沒有做好準備的時候,當我們還沒有創造出足夠多的新的工作崗位的時候,當我們抬頭望向遠方而雙腳還留在當下時,所有用汗水來創造價值的人都應該被致以崇高的敬意。
人,是一切實物衡量的標準,也是一切問題的底線。當技術尚未能解決技術的問題,那就從人的角度做出選擇。
我如何,我身邊的世界就如何。我多給出一份善意,這個世界就多了一份善意。反之亦然,我何不選擇從善而行?這樣説來,宋大夫狂狡還真有一分“狡猾”呢!
我們不是棋子,也不是戰爭的代理人。
我們是人,人的利益本應一致。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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