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札記(03)——智鬥違法亂紀的個體户_風聞
鹤飞翔-岁月蹉跎,蹉跎岁月1小时前
前文説到為了承攬到造價4000多萬的賓館裝修項目,來自安徽的個體户陳某不惜金錢開路,大肆行賄。主要工作對象是甲方基建處H處長。具體操作手法是採取掛靠在建工集團名下,利用其資質、業績……最終通過積極運作,在北京市招投標市場上順利拿下了這個項目。
承包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了10%的工程預付款。
陳某出於急於收回錢款的目的,擅自將給排水、空調、電氣……專業二次轉包出去。為此,收取了大量所謂“進場費”。這些小動作都給監理部掌控現場帶來了很多問題和困難。
許許多多具體貓膩的事情就不説了。真正讓我抓到狐狸尾巴的是他公然指使帶出來的親戚採購假冒偽劣產品!
根據經驗,大凡這類靠金錢開路拿下的工程,為了回本並盈利,承包方一定會在三個環節做文章。一是吃合格產品與偽劣假冒產品之間的差價;一是吃熟練工與普通農民工之間的差價;再就是偷工減料。
監理除了在施工人員監督方面力有不逮外,在材料和工序控制方面有着得天獨厚的優勢。這就是國家賦予監理的對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工序説“不”的權力。
當時,陳某用“北京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與“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外窗安裝合同。華南建設作為專業分包商進場,承擔起造價達一千多萬的外窗安裝工作。
那年12月9日,土建老於查出準備安裝的外窗玻璃僅厚4.4mm(圖紙要求5mm),屬於“不合格”產品。我立即下達《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將不合格產品全部清除出場。
11日,在請我外出“喝茶”,“坐一坐”……無效情況下,陳對那個負責採購的親戚發了脾氣。做出“按照監理説的:(將不合格的外窗玻璃)全部更換”決定。
23日,更換後的玻璃進場。老於抽查了幾塊,達到了設計圖紙要求。
這不算完。
鑑於外窗玻璃不合格事情的出現,考慮到外窗採購金額高達1600餘萬元,如果陳某不在這裏下手,以後就很難有機會撈錢了,所以必須強化監管力度,提前斬斷他貪慾的黑手。於是多次口頭要求考察合同中指定的和平鋁業位於三河的鋁型材加工廠家。陳某心裏有鬼,遲遲不予安排。拖到12月25日,我把考察外窗鋁型材加工廠的要求記入第8期《監理例會紀要》,為以後算賬進行鋪墊。
2015年元旦後,我找到甲方現場經理邢總。通報了對造價達上千萬元外窗採購合同中發現的疑點,表示監理部準備採取行動。被陳某壓制很長時間的邢總特高興,説“我支持!絕不能讓偽劣產品用到工程上!”
做足了各方面功課後,我親自操刀,讓負責土建監理工作的於處打下手配合。
2015年1月8日,我與三河鋁材有限公司取得聯繫。按照對方的指示,將外窗材料的訂購合同、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拍了照片,發電子郵件到了公司質管部朱先生處。下午16點左右,接到朱電話--外窗合格證是幕牆橫樑的;合同簽字人不是公司的人;合同章不對……
拿到了證據,馬上向甲方項目經理做了彙報。他很激動:
“這不是小事兒!一定要嚴肅處理!”
隨即在1月9日簽發了《監理通知》(JDJL-008#-003),“鑑於你部簽訂的是虛假採購合同,採購的是“三無”產品,性質惡劣,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如下:1. 復工後的15天時間內,將“三無”(無生產廠家,無合格證,無標識)外窗拆除,清理出現場;同時對外窗洞口做好臨時封堵。2. 按照合同規定,你部須承擔由此帶來的各種損失(工期,造價……)”
1月12日上午10點左右,施工單位技術員曾某根據陳某的指示,帶着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代表謝小明來監理部。謝承認提交的訂貨合同是假的。提出可以重新提交合格證、訂貨合同。
我沒有同意。指示:
“先按照監理部的通知,暫停外窗安裝。提交你們對這件事的處理意見。然後等監理部的通知吧!”
接着,我找到建工集團項目部負責人,通報了這個外窗分包單位涉嫌合同詐騙,觸犯了刑法的違法事實;以及甲方要求嚴肅處理的態度。要求他們立即與之進行切割,撇清關係,不要被陳某拉下水。該負責人表示要向集團領導彙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