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一句話,別慌啊,慌也沒用_風聞
银河挂在我家里-这里好玩儿59分钟前
説一説結婚登記可能不再需要户口簿這件事兒。
這其實是民政部發布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目前還在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根據這個草案的內容,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不再需要户口簿,並且取消了地域管轄。
也就是説,結婚的門檻越放越低了。
但是與此同時,離婚的門檻卻被抬高了許多。
這個草案當中對離婚冷靜期進行了更加細化的規定,比如,在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撤回申請,離婚登記程序就終止了。
就好比夫妻兩個人吵架上頭了——
:過不下去就離!
:離就離!
:誰不離誰是孫子!!
倆人去民政局一辦手續,好的,離婚冷靜期開始了:
1天、2天、3天……到第29天的時候。
奶奶,我不想離了,這倆人的婚姻又得繼續,你想單方面離婚只能起訴。
而且這個草案還規定,就是説30天的冷靜期滿了,你還得在31天到60天的這個時間段內一塊兒去領離婚證,不一塊去的,就當撤回了。
這就好比兩個人吵架又上頭了——
:過不下去就離!
:離就離!
:誰不離誰是孫子!!
倆人去民政局一辦手續,好的,離婚冷靜期開始:
1天、2天、3天……終於滿31天了。
發信息問他,在麼?今天去領離婚證?
男的點開信息一看,哎呦換頭像了,穿瑜伽褲真好看,唉喲不想離了,不去了領離婚證了,這婚又沒離成,這婚姻又得繼續,你想單方面離婚只能起訴。
其實我很難想象這個徵求意見稿最後落地的話會有多少爛事兒。
因為結婚如果不需要户口簿,和登記流程關係真的不大,不會因為你多拿個證就讓流程複雜多少,主要是讓很多年輕的情侶可以繞過父母這一關直接領證。
這就意味着很多年輕男女將會在父母不知情、不同意、不認可的情況下結婚,雖然這種做法在“婚姻自由”的政治正確下顯得無比英明,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你的女兒,被一地痞流氓忽悠領了證,你怎麼辦?
如果你的兒子,被一個六婚離異帶八個娃的忽悠了,房本都只寫了她一個人的名,你又該怎麼辦?
而且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他們婚後的生活要怎麼過?房子誰家來掏錢?孩子要不要奶奶來照看?這將會出現很多現實問題。
而關鍵是結婚和離婚本應該是完全對等的一個過程,難度係數卻截然不同。
結婚是一拍即合立馬就辦,而離婚卻需要1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而且在這段時間內只要有一方撤銷就可以,單方面離婚又要起訴,需要的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就是巨大的。
這樣的政策,看似會提高結婚率,降低離婚率,但實際上會嚇退一部分本身對婚姻還有需要的人,讓他們對婚姻敬而遠之…
某個平台上更是把這個政策視為對女性的壓迫,認為這是在忽悠女的結婚之後不好離婚,讓她們當生育機器,我覺得這簡直是笑話,因為現在根本不是女的不想結婚,是男女都不想結婚,男的也覺得婚姻是對男性的壓迫,是把男的當苦力讓他為家庭房子車子孩子奮鬥一輩子。
至於男女都不想結婚該怎麼辦,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別急。
因為全世界的智囊團加起來也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到現在為止也沒有看到哪個國家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生育率最高的國家裏面,前十名裏有九個非洲國家,第十還是阿富汗。反而是生育率低的國家裏面,發達國家居多,我們的數據在發達國家這個圈子裏面也能排到第四。
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優勢呢。
而且按照我們之前的版本更新路徑,很快就會演變成隔壁韓國的狀態,就男女雙方會越來越厭惡彼此,最後有一種誰想結婚誰是狗的內心設定。
而即便是韓國也沒有迭代到這個版本的最終形態,沒有看到這步棋走到最後到底是誰會哭,所以現在就是一個油門踩到底之後直接焊死的狀態,只有加速。
總之一句話,別慌啊,慌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