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要户口本,能否緩解天價彩禮?—作夢呢!5個1號文件,歷朝嚴刑峻法都無法解決_風聞
呆孓-1小时前
看到觀友們討論這個問題,也來談點粗陋的看法。
天價彩禮的產生是因為女性在婚戀市場中處於優勢地位及作為女性慕強心理的補償。
這個問題的產生從根本上來説,是在進化過程中形成的人類求偶的生物學特徵以及中國特定的歷史人文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
一旦形成,無論是現在的中國政府還是歷史上歷代王朝的嚴刑峻法都只是:
雖能為一時之需,卻難為一世效。
短期改觀後又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讓我們看看現實一吧:
2019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要對天價婚禮現象進行專項整治。此後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連續4年都在中共中央1號文件中作出了對天價彩禮現象進行整治的精神。
5年5個1號文件,效果如何?請觀友們自行評定。
回到古代:
一,緣起:納徵,禮儀性質。
在我國古代早期,因為社會經濟水平發展的限制,彩禮大多隻是贈送象徵性的物品,無關錢財的多寡。
直至周代,婚禮的彩禮也十分簡樸,《周禮》記載:‘‘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由此可見,當時的人們只需用幣五兩當做彩禮。
而天子以及諸侯的彩禮也十分簡樸,《儀禮·士昏禮》記載:‘‘士大夫乃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穀圭,諸侯加以大璋。’’
天子和諸侯的彩禮不過是比平民多了一塊玉而已。
二,都是錢鬧的:禮儀性質的納徵衍變為商品性質。
查閲史料,在西漢之前高價彩禮似乎還沒有形成。在百姓的婚姻中彩禮成為難以承擔的負擔應該始於西漢。此時國力大增,納徵中的象徵性物品逐漸變為錢財。婚禮也從最初的象徵性質衍變為商品性質。
《資治通鑑》記載:‘‘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兩萬斤黃金成為了皇家彩禮的標配,而皇室的做法無疑是帶動了西漢百姓們對高昂彩禮的追求,百姓紛紛效仿皇室,收取高昂的彩禮。奢侈風氣影響了整個西漢的社會。
連漢武帝都感嘆道:‘‘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
三, 弊端形成:流惡難盡
1.百姓家庭因為結一次婚,導致傾家蕩產,舉債度日的例子在古代比比皆是。《續資質通鑑長編》記載道:‘‘動踰千萬,或有破產者。’’
成婚之後,因為彩禮花費了大筆財富,造成根本無法供養自己的兒女,這也是當時社會的常態之一。
2.信事生男惡,反是生女好。
福建地區在宋代有一個陋俗:如果生下來的是男孩,就將他丟入水中溺死,因為他們怕等孩子長大之後,家裏根本支付不起高昂的彩禮。
不僅是在福建,宋時的諸多地區也曾有溺死男嬰的陋俗。
3.與現時何其相似乃爾:
明清時期,社會生產力加速發展,卻因:‘‘婚嫁之具,或移業產之半。‘‘一半的家產當作彩禮,許多人無法成婚,終老孤獨一生。
4.動搖國本:
高昂的彩禮限制了歷朝歷代的結婚率,這對於建立在小農經濟之上的封建王朝顯然是不利的。
傳統的農業模式需要大量的人力維持運轉,如果百姓結婚率減少,那麼新生勞動力逐漸出現短缺的情況,將直接動搖國本。
四,矯枉必須過正:嚴刑峻法
封建統治者為了解決這種威脅,歷朝歷代都頒佈了打壓高昂彩禮的法令。
1.在漢宣帝時,為了打壓高價彩禮這種風氣,頒佈了’‘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的法令。
2.在唐高宗年間政府對高價彩禮的問題頒佈法律,予以規範。
3.元朝初年,元成宗(孛兒只斤·鐵穆耳)於大德七年(1303 年),下旨:“聘財婚書,官為定式,違者聽糾。”
大德八年(1304 年):《元婚禮貢舉考》又頒佈法令“大德八年正月:男女居室,人之大倫。近年聘財無法,奢靡日增,至有傾資破產,不能成禮,甚則爭訟不已,以致嫁娶失時。除蒙古、色目人各依本俗,品官別行定奪,其民間聘財,令中書省從宜定立等第,以男家為主,願減者聽,親禮筵會,務從省約”。
概括一下就是説:高價彩禮(聘財)已經成為元朝平民的重大負擔。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總是要結的。所以要麼傾家蕩產,要麼男女雙方鬥智鬥勇。彩禮問題產生的矛盾越來越多,越演越烈。最後只好由元朝政府對這個問題規範定奪,“違者聽糾”。
(本法令除有些民族歧視外,可以反映出元朝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拳拳之心了。(開玩笑)
4.明朝在嚴禁高價彩禮問題上為一時之最,朝廷為了嚴格限制婚嫁的奢侈,將一系列的法令寫入了《大明律》、《大明令》、《明大誥》之中。
據史料記載洪武年間在朱元璋的三審五令之下居然還有人犯禁:有官員因嫁女兒收彩禮被彈劾,結果老朱直接舉起屠刀,殺無赦!
5.轉換策略:胡蘿蔔加大棒。
清朝為了打壓高昂的彩禮,採取了與前人不一樣的措施。清廷沒有直接通過法令限制婚嫁的費用,而是大力推廣禮法,就是周禮。(歷朝歷代雖然在婚禮儀式上略有不同,但都是周禮的延續。)
在教化無效的情況下,則直接斥之法律。
清末光緒年間《昌化縣誌》記載,昌化縣百姓婚嫁彩禮居然高達白銀70~80兩之多,而當時縣衙衙役年奉方為6兩。知縣李有益在教化無效的情況下頒發紅頭文件,要求“女家不得嫌禮儀之薄,男家不得責妝飾之微”,並強調“曉諭後,凡有仍蹈故轍者,從嚴懲治”
五,效果?
斗轉星移,白雲蒼狗,幾千年來兜兜轉轉,反反覆覆。從封建王朝一直延續到民國,又一直延續到社會主義祖國的今天。
期間,除建國初期的50年代至60年代,挾我國第1部婚姻法實施之威,曾一度將此風壓制外。高價彩禮這一陳規陋習可謂功業深厚,恩德廣遠。
特別是我國進入商品社會以來,由過去的女性家長出面索要天價彩禮,已經進化為許多自我物化嚴重的拜金女親自操刀,下場要價了。
局面已呈燎原之勢,愈演愈烈。根深蒂固,盤根錯節,蔓草難除。
六,怎麼辦?
行文至此,可能有人要問,那怎麼辦呢?難不成要祭出伊斯蘭大法或三三的印度教嗎?
I don’t know,在下無能,看法悲觀。請觀友們羣策羣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