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談新紅樓夢電影,認為名著改編的作品,無論成敗都是一種貢獻,大家覺得呢?_風聞
我就是个看戏的-59分钟前
昨天剛發了個吐槽新版紅樓夢電影的帖子,今天又看到極目新聞就該電影的相關爭議,採訪了一位武漢大學文學院的教授。

原文鏈接:《學者眼中的“文學影視化”:改編名著,無論成敗都有貢獻》
我在網上搜了一下這位陳教授,看得出來他確實是在我國古代小説的研究上頗有建樹。

並且他的著作中也有許多論文是關於紅樓夢的。
22.《紅樓夢的現代誤讀》,獨著,齊魯書社2008年5月版。
27.《揚黛抑釵傾向及其所反映的社會文化心理》,《紅樓夢學刊》1994年第1期,《名家圖説薛寶釵》一書全文選入(文化藝術出版社2006年版)。
38.《禮樂合一與釵黛並重》,《人文論叢》1998年卷。
82.讀唐富齡《〈紅樓夢〉的悲劇意識與旋律美》,《紅樓夢學刊》2002年2期。
100.《〈紅樓夢〉對人情小説傳統的揚棄與超越》,《紅樓夢學刊》2003年第3期。
105.《〈紅樓夢〉與〈西廂記〉》,《中華藝術論叢》第1輯,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108.《〈紅樓夢〉與中國古代名士階層》,《紅樓夢學刊》2004年2期,全文收入《珞珈講壇》第1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1月版)。
117.《從人物品格看<紅樓夢>對人情小説傳統的超越》,第一作者,《紅樓夢學刊》2004年4期。全文收入《2004年揚州國際紅樓夢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文化藝術出版社出版2004年10月版)。
120.《〈紅樓夢〉百家匯評本前言》,《紅樓夢》百家匯評本卷首,長江文藝出版社2005年版。《紅學檔案》(郭皓政主編)全文收入並有專題評介,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136.《<紅樓夢>第三十一回至五十九回回評》,《名作欣賞》連載(2006年第6期-)。
139.《<紅樓夢>與宮體詩》,《東嶽論叢》2007年第3期。收入《傳統小説與小説傳統》。
186.《漫談〈紅樓夢〉等古典小説中的人物與愛情》,收入《聆聽智者的聲音:香山講壇演講錄(第三輯)》,中華書局2012年4月版。
根據報道中的説法,陳教授將新紅樓夢不大收人待見的原因歸為以下幾點。
1. 比起四大名著中的《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滸傳》和《紅樓夢》的改編難度確實大了不少。陳教授認為《三國演義》和《西遊記》這兩部大都以故事內容為主要核心,文中寫出來的情景通常能直接演出來,所以改編成電視劇是沒有問題的。
但《水滸傳》和《紅樓夢》則不大相同,這兩部中有許多存在於故事之外,且十分微妙而深刻的內容。這部分內容只能通過文字來表述,基本是演不出來的。
《紅樓夢》和《水滸傳》在故事之外,有許多微妙而深刻的內容,只能靠文字表達,而沒法演出來,或者演出來之後味道就變了,“像魯智深、賈寶玉、林黛玉這樣的人物,在小説裏韻味無窮,演出來之後,韻味就少了很多。”
2. 《紅樓夢》的刪減改編十分困難。陳教授覺得,《紅樓夢》原著小説的寫作手法讓現在部分讀者難以適應,很多人讀了半天也沒有完全讀懂,並且他還做過調查,許多的讀者都極其不喜歡小説開頭前五回的故事情節。(小説前五回夾雜了神話傳説,以及賈寶玉出生、林黛玉進府、王熙鳳出場等情節,這些情節不僅交代了一下文中的一些設定和背景,也為後續內容作下了鋪墊,算是非常重要的情節)
陳教授表示,在中國小説史上,許多作者對於鋪墊一事頗有上心,很多古代小説作者都力求寫下的鋪墊內容可以籠罩全局,能夠包括全書的主要輪廓。
從這點上來説,在《紅樓夢》改編成電視劇的過程中,對小説中部分內容的刪減,確實是一件不怎麼容易的工作。
在陳文新教授看來,部分讀者不適應《紅樓夢》的寫法,是因為讀慣了近代以來有一條明晰主線的歐洲小説,“要調整這種閲讀習慣,需要對中國古代的小説傳統有一些認知。從結構的角度看,沒有前五回,《紅樓夢》就不是一部完整的小説。”
陳文新教授分享了中國小説史上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許多作者不約而同地重視“楔子”的作用,力圖使它籠罩全局,能夠包括全書的主要輪廓,“不只是長篇小説如此,短篇的宋元話本的‘入話’,也常具備這種性質。《紅樓夢》的前五回正是為了籠罩全局而設計的,不但要完整地讀,而且要深入體會。”
報道中還提到,陳教授認為,要將文學名著改編成電視劇又或者是電影,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為一方面製作團隊必須要想辦法,讓自己的作品在和原作銜接的同時,又要適當性的為了迎合大眾做一些內容上的修改。
所以陳教授認為,對於那些把文學名著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創作者,應當尊重他們的勞動和付出。
“一是如何與原著銜接,一是如何與觀眾銜接。所有的觀眾,無論是通過‘碎片化閲讀’,還是通過原著閲讀,都對文學名著有了自己的印象。一部好的影視作品,既要與這種印象相吻合,又要適度‘敲打’這種印象,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陳文新教授堅定認為,對於那些把文學名著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創作者,應當尊重他們的勞動和付出,“無論成敗,他們都各有貢獻。”
不知道各位如何看待陳教授的這一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