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基金100年不能拆分,新加坡福建僑領蔡其生凝聚親情不分家_風聞
一波说-一个家族,一个传说59分钟前

新加坡福建會館自成立以來,迄今有184年曆史,它是新加坡最大的宗鄉會館,2024年現任會長是蔡天寶,此前三年擔任新加坡福建會館第44屆會長是蔡其生,他還是新加坡金門會館主席,他也是新加坡一位知名企業家;本文將分享一下蔡其生如何讓家族第三代更具凝聚力的做法。
另外,還將介紹陳嘉庚與其族親陳六使、黃祖耀等僑領們與新加坡福建會館的歷史。

家族基金100年不能拆分,蔡其生為何堅持不分家?

新加坡福建會館第44屆(2021-2024)會長蔡其生
今年7月,新加坡福建會館推舉蔡天寶為第45屆會長,他曾於2012年擔任會長,新加坡福建會館每一屆理事會,通常任期為三年,蔡天寶祖籍福建晉江,他是新加坡和美集團主席兼總裁,是福建籍移民新加坡的第二代。
前不久卸任的上一屆會長,是祖籍福建省金門縣的蔡其生,於2021年7月當選,他是繼另一位福建金門籍僑領、已故新加坡大華銀行董事長黃祖耀之後,第二位來自金門的新加坡福建會館會長。
祖籍福建省金門縣金湖鎮瓊林村的蔡其生,也是新加坡金門會館主席。與蔡天寶一樣,蔡其生也是一位新加坡企業家,他擔任德華工業集團董事主席,曾任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會長、新加坡國會官委議員等職務。
此外,熱心公益,積極參與宗鄉團等僑社的蔡其生,還擔任新加坡宗鄉會館聯合總會會長、新加坡濟陽蔡氏公會名譽顧問等職務。

蔡其生(左)
蔡其生,是福建金門籍在新加坡的第二代,他的父親蔡承澤(1926-2015)出生於金門,讀完幾年私塾後,身為家中長子的他,12歲便與大人一道出海捕魚,貼補家用。
1947年,21歲的蔡承澤銜母命,遠渡重洋,來到新加坡投靠擁有多艘船隻的舅父,他的叔叔也在新加坡謀生。初到新加坡,人生地不熟的他,暫住叔叔家,後來在新加坡河岸邊租住一間簡陋的小房子,靠賣冰水為生,也擺攤賣過炒栗子,賺的是極為微薄的小錢。
後來,他轉而投靠舅舅,向舅舅租一艘駁船,在船上賣諸如咖啡、水果、米飯、香煙等,賣給那些靠泊新加坡港口貨輪上的船員;此後,他放棄駁船的小生意,到一家華商企業“新華紙盒廠”做工。在新華紙盒廠上班期間,他不但要踩着三輪車送貨,還要送老闆的兒子上學。
有一次,蔡承澤遇到同為金門同鄉、後來出任亞洲銀行董事主席的蔡普中,當時蔡普中在新加坡經營銀角機業務,並有意將業務擴展到馬來西亞。那時,蔡承澤對馬來西亞並不熟悉,但蔡普中覺得他做事認真負責,就讓他駕着廣告宣傳車到馬來西亞各地充當,有時出差一去就是大半年。後來,蔡普中還安排蔡承澤到亞洲煙草公司當業務員,負責分銷到全島的各家咖啡店。幾年的不同歷練及經歷,讓蔡承澤逐漸掌握經營之道,也培育了生意場上的人脈。
1953年,在經濟稍微穩定下來後,蔡承澤與呂金英結婚,婚後育有7名子女。在擔任香煙銷售員時,蔡承澤每個月領薪400元,但僅夠養家餬口,他在想,將來如何承擔7個孩子接受教育費用?1968年,蔡承澤開啓“夫妻檔”創業,在新加坡芽籠創辦“德華成記”,最初是一個生產紙盒的家庭式作坊,當時樓上住人,樓下就是小廠房,幾個孩子放學後就幫忙。
1972年,在兩個朋友注資下,蔡承澤以16萬新加坡元創辦德華紙製品廠私人有限公司,蔡家佔股40%;後於1974年開設印刷車間,更於1977年添購彩印機等設備。

新加坡宗鄉會館聯合總會會長蔡其生(中)
長江後浪推前浪。1979年,蔡其生從新加坡南洋大學政治系畢業,他放棄攻讀碩士的機會,返回協助父親蔡承澤料理家族事業,加入德華公司,從基層歷練開始,從此,蔡氏家族企業由最初的“夫妻檔”,變為二代接力的“上陣父子兵,打虎親兄弟”。
蔡其生到德華工作時,公司小具規模,已有四、五十名員工。
1984年至1985年,蔡其生接班,從父親手中接手企業管理權,為了強化公司治理,他從外面聘請顧問,來完善企業經營及管理系統;此外,他還到新加坡國立大學進修現代管理課程,以便改造企業對外形象,推動轉型發展。1994年,德華工業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第二年還赴印尼投資設廠,並榮獲新加坡優秀企業獎。
蔡其生後來回憶,在他到德華工作後不久,應日本廠商邀請,他與父親蔡承澤一起到日本參觀造紙廠,從東京到名古屋長達3個小時的火車上,父親給他講述了自己的童年、到新加坡打工經歷、還有創業的種種艱辛。蔡承澤平常是個很嚴肅、且不愛講話的人,但在火車上,説着説着就流下眼淚。蔡其生説,這一趟行程,對他觸動很大,往後數十年他每遇到困難挑戰,就會想起父親當年不屈不撓、艱辛打拼的精神,父親的期望,給了他使命感,也是讓他內心強大的動力。
光陰如梭,蔡其生如今也在思考如何培育家族第三代,怎麼去凝聚家族親情,又怎麼去解決基業長青的傳承課題。當年,父親蔡承澤欲將公司股份分給子女們,蔡其生向父親提議,將所有的股份集中起來,成立一個家族控股公司。後來,父親中風但精神還清醒的時候,蔡其生説服父親與6個弟妹,將各自持股都捐出來,創設一個家族信託基金,並簽訂法律協議,規定100年都不能分拆。
蔡其生表示,之所以怎麼做,就是免於家族成員因為分財產而鬧翻。中國人有句話“財聚人散”,公司可以説是父親與他一起創立的,如果分產,他如果分得多,其他弟弟妹妹可能就有想法。如果將股份聚攏在一起,成立控股公司和信託基金,並施行透明化管理,將來可用於家族第三代教育、創業等。
蔡其生説:“不可讓錢財變成分裂家人感情的魔鬼!”蔡其生認為,金錢是可以用以凝聚家人感情,幾年前,他們在新加坡三代人曾隨父親一道返回金門,出來拜祭先祖,也可以讓晚輩們瞭解先輩的過去,這也是一種情感和精神上的傳承,很有意義。
新加坡福建會館與“波靖南溟”牌匾故事

新加坡福建會館的天福宮
成立於1840年的新加坡福建會館,是新加坡最大的宗鄉會館,也是新加坡最早的華文教育機構之一,至今已有184年曆史。
180多年來,領導新加坡福建會館的僑領,多是對新加坡歷史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知名人物。比如早期的新加坡僑領、祖籍福建漳州的峇峇富商陳篤生(1798-1850)及其長子陳金鐘(1829-1892),比如陳嘉庚先生、以及陳嘉庚族親、新加坡南洋大學創辦人陳六使,還有新加坡有名的銀行家黃祖耀等;黃祖耀之後,繼任者是蔡天寶,還有前三年繼任者蔡其生,2024年,蔡天寶再度出任新加坡福建會館會長。
蔡天寶祖籍晉江,曾二度擔任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會長,還擔任過新加坡宗鄉會館聯合總會主席、通商中國主席以及福建會館會首等職務,他也是新加坡有名的地產大亨,現為新加坡和美投資有限公司主席兼總裁、通商中國主席。

設立於天福宮的新加坡福建會館
十九世紀初,許多來自中國南部沿海的移民來到東南亞,“過番”討生活,及後他們落地生根。為了更好地照應初到南洋的同鄉,各會館在南洋各地應運而生。坐落於新加坡直落亞逸街天福宮的新加坡福建會館,於1840年成立,迄今已有184年曆史,可説是新加坡宗鄉社團之“大哥大”。
新加坡本地華人,主要是來自於三大波移民潮,其中,來自福建(主要是閩南人)、廣東(主要是潮汕人)、海南居多,佔新加坡華人總數逾2/3,而最多的福建人,移居新加坡一帶歷史可追溯到十四世紀,當時以今天的泉州、漳州、廈門三地、以及福州居多。1839年,福建人在新加坡的先驅、也是有名的峇峇鉅富陳篤生,與薛佛記等人,在直落亞逸街興建奉祀天后媽祖和觀音菩薩的天福宮,此後,1840年創設的新加坡福建會館,就附設在天福宮裏面。
祖籍福建漳州的陳篤生,1798年出生於馬六甲,他是新加坡開埠時期最大族羣“福建幫”的領袖,也是新加坡華人中首位被封為太平局紳的峇峇富商。陳篤生與薛佛記、廈門大學創始校長林文慶等,屬於較早融入新加坡的早期華人移民“老客”,他與其子陳金鐘、其孫陳武烈三代人,領導“福建幫”長達70餘年之久。換句話説,新加坡福建會館主要是陳篤生祖孫三代人打下堅實基石的。
1907年,清朝的光緒帝賜給天福宮一塊“波靖南溟”牌匾,而新加坡福建會館作為天福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共享此殊榮。

陳嘉庚、李光前、陳六使(由左到右)
如果説陳篤生祖孫三代是新加坡福建會館的主要奠基人,而令會館發揮“波靖南溟”作用、引領會館制度化變革的是陳嘉庚先生,從1929年至1949年,陳嘉庚擔任福建會館主席長達21年,是新加坡華社當之無愧的領袖。
17歲從廈門集美南下新加坡,陳嘉庚獨挑大樑、替父還債,到後來成為著名的橡膠大亨,被譽為“馬來亞的亨利福特”,新加坡是陳嘉庚成功創業的平台,他也將新加坡視為“第二故鄉”,為新加坡作出過重要貢獻。數年前,新加坡發行的20元新鈔,裏面就有陳嘉庚的肖像。陳嘉庚主導會館期間,創辦了南僑中、小學、光華學校等福建會館附屬學校,還改革了福建會館組織架構,分設總務、經濟、教育、建設和福利五大部門。
新加坡福建會館經過陳嘉庚一系列變革,使得會館對新加坡社會及華人發揮了巨大的作用。1949年,陳嘉庚回到中國,會館的繼任領袖是他的族親陳六使,同樣做出了卓越貢獻。接替陳六使的,是祖籍金門的新加坡知名銀行家黃祖耀,他的父親黃慶昌被譽為“砂勞越的無冕之王”。從1972年到2010年,黃祖耀領導會館長達38年,他也是擔任會長任期最長的僑領。
2000年,黃祖耀榮退時,新加坡福建會館也修改章程,規定會長、副會長任期上限為不超過連續三屆、每屆為三年。蔡天寶繼任後,於2021年交棒予蔡其生,今年蔡天寶再度榮任會長。
184年來,新加坡福建會館用行動證明,無論是新加坡開埠到建國,無論是戰爭還是和平發展,一直是在逆境中向上,是一股推動新加坡繁榮發展的強大力量,也是凝聚族羣團結關係、造富新加坡的重要力量。《一波説》也注意到,作為新加坡第四代領導人的黃循財在8月18發表任內首個國慶羣眾大會演説時強調:“我們不但有‘精英’,我們還有‘精華’”。他還承諾,要讓本地文化代代相傳,政府要繼續支持華社,關注華社發展。
版權聲明:《一波説》所發佈文章及圖片之版權屬作者本人及/或相關權利人所有,未經作者及/或相關權利人單獨授權,任何網站、平面媒體不得予以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