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札記(05)——做好書面記錄,是規避甲方違規操作帶來的風險的必要措施_風聞
鹤飞翔-岁月蹉跎,蹉跎岁月1小时前
時間:2012年2月。
地點:北京朝陽區鳳凰國際傳媒中心工地。
事由:在2月7日簽發的《第118次監理例會會議紀要》中記錄了甲方(鳳凰東方(北京)置業有限公司)代表的指示:“新增的1200m2夾層尚未辦理相關手續,設計院只能提供4套沒有簽章的白圖。建設方提出:這類圖紙由甲方簽字認可,做為施工、驗收、結算的依據。【總監意見:建設方需發工作函,正式通知參建單位】”
背景:這座建築總建築面積:74973m2,由主樓和裙樓組成的大型集文化、娛樂、辦公等功能為一體的商業建築在完成了主體結構、外殼鋼罩棚施工,進入內部二次砌築和外幕牆安裝階段時,甲方決定將室內淨高超過15米的1200平米演播廳改為局部4層的辦公區。由於建築物功能改變,且增加了超過3000平米的建築面積,所以按照國家規定,要把立項,報批,拿規劃證,出設計圖紙……流程走一遍。誰知,當時、當地類似建築每平米的市場價格達到5萬元以上,3000平米的價格至少要1.5億,超過了北京市發改委最高不得超過一億元的審批權限。只能報國家發改委審批。於是所有必需的功課,像環評、消防、人防……都要重新來一遍。一來二去,這時間就耽誤扯了。但是工程不能等啊!所以甲方硬着頭皮,冒着違規的風險採取先上馬,後補手續的辦法。
面對違規之舉,作為甲方代理人監理方的授權總監不能盲目跟隨,必須有完全的預防措施!於是,我在監理例會會議紀要裏如實記錄下來。
下面進入故事正題。
開始,甲方拿到這期會議紀要時頗有微詞:像這種明顯違規的事情還是不要寫進會議紀要吧?
我答:“你看,這事兒(1200平米演播廳改辦公區)你們也不發個文件明確一下,如果我不在會議紀要上寫清楚,將來辦理《工程洽商》,增加工程造價……咱們就沒有依據。香港那邊的審計不好通過啊“
甲方尋思有道理,愉快地簽收了紀要。
3月份,工地恢復施工。
考慮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的複雜性,在2012年4月10日簽發《第126次監理例會會議紀要》時,特意寫了解釋的話“七、其它有關事項,……4.關於合同外的1200m2(包括100m2)演播廳改造工程,業主方正在辦理相關手續。在手續辦理期間,業主方委託總包、監理對該項工程進行監管。”
正是這一期會議紀要的説辭,讓監理方化解了一場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風險。
時間來到7月份,演播廳開始三層底板鋼筋綁紮。一天上午,鋼結構監理王志傑慌慌張張從現場跑回監理部。
”賀總!不好了。質監站的王X兵帶人去了演播廳現場。説監理違規,擅自批准施工單位用白圖施工。還説‘你們京精大房(監理公司)不是牛B嗎?今天查的就是你!’怎麼辦?是不是趕緊跟公司領導説一下?”
“不用!別慌。有我吶。讓他們來!”我笑了笑,安慰着志傑。
一會兒,施工方來人,讓總監去會議室開會。
到了會議室,跟三堂會審似的。質監站的兩位加上施工單位3、4個人坐在會議桌一邊。不用説了,另一邊是我的位置啦。
因為都認識,所以省去了相互介紹之類的客套話。剛剛坐定,張X兵直奔主題:
“我們接到實名舉報,説你們監理執法犯法,明知國家規定施工必須採用正規藍圖,但是卻批准使用白圖組織施工。我們剛從現場回來,舉報屬實。你有什麼可以解釋的嗎?”
我一笑,回答:
“採用白圖施工不是我批准的!我們是接受甲方委託才辦事的。作為合同雙方,我們有義務替甲方服好務!”
“奧?你説是甲方委託的,有依據嗎?”
“有!有參建各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紀要。”
“你把會議紀要拿來!原件啊!”
回到辦公室,從資料員那裏找到4月10日簽發的《第126次監理例會會議紀要》。趙X兵翻來覆去地看了一遛夠。還問了問身邊的施工方現場田總工。田看了紀要以及後面他們經理的簽字,點頭表示沒有異議。張悻悻地説:
“既然這樣,這份原件我要拿走。回到站裏進一步核實。”
“哎呀!這有點困難。這是原件,要入檔的。沒有備份。給你複印件吧?”
“不行!我必須要原件。要回復舉報人的。”
“那好吧。我留個複印件。”
説完,到甲方辦公室複印。順便把資料員叫到會議室,讓張在文件簽收本上簽字。張猶豫了一下,讓身邊的助手簽收了文件。我看見他的助手忙不迭當地把一份已經寫好的《行政處罰單》收了起來。敢情,沒有這份會議紀要救命,我和公司就要接受國家行政處罰了。真危險!
張沒有廢話,帶着助手打道回府。此後……沒有了。
施工單位那些參會人員沒有想到劇情會反轉,沒有了原先那股幸災樂禍的神情,等我走了,也散了。
(待續)

600平米演播廳頂部安裝的天幕滑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