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笑 吳志成 | 全球風險擴散與治理韌性建設_風聞
探索与争鸣-《探索与争鸣》杂志官方账号-25分钟前
韓笑|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
吳志成|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際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24年第7期
具體內容以正刊為準
非經註明,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
隨着全球化進程的深刻調整和各國相互依賴的加深,人類活動的外部性和全球系統的網絡化使全球體系呈現明顯的脆弱性特徵,風險挑戰在全球多領域集中暴露並不斷擴散。世界進入新的動盪變革期,變化和不確定性成為國際社會的常態,人類愈發難以把握和預知國際關係的發展規律以及全球治理的狀態、結果和趨勢。如何認識當前全球治理體系的脆弱性特徵,有效識別並把握其面臨的多領域風險及生成機制,加強全球治理韌性建設,推動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成為提升全球治理有效性與可持續性的重要議題。
全球體系的脆弱性呼喚加強全球治理韌性建設
**脆弱性可以理解為體系遭遇外部風險與其抵抗衝擊能力相互較量的結果。**外部風險衝擊大,內部紓解能力弱,體系就會呈現脆弱性。當前全球體系的脆弱性表現為經濟、政治、安全、環境、文化等多領域風險疊加湧現並擴散蔓延,各種因素相互交織又彼此轉化,全球體系成為一個風險自我強化的整體機制,風險的聯動性、多樣性和不確定性更加突出。
當前國際關係學界對這一現象的解釋,主要存在兩種路徑:一是從國際權力結構變化的角度出發,認為國際權力結構的變化引發國際體系根本性和長期性的轉型,這種深層變動與震盪導致國際權力流散,催生諸多新興領域和議題。但由於全球治理機制的代表性與合法性不足,全球治理領導權存在潛在的不穩定性,全球化的負面後果難以得到妥善處理。在逆全球化的衝擊下,風險在全球範圍不斷擴散蔓延,全球體系呈現高度的脆弱性。二是從風險社會視域剖析全球風險集聚、不確定性上升的複雜現象,認為人類社會風險已經發生質變,其根源在於未知自然力量的外部風險已經被人類自身行動的人為風險所取代,人類控制風險的努力催生了新的不確定性。民族國家的有限理性及其對風險的控制活動成為全球治理不確定性的重要來源。隨着人類建立的現代社會組織和運行體系日益成熟、結構繁雜又高度分化,風險被不斷創設卻又難以歸責。這超出了以民族國家為基礎的現代治理體系的控制能力,全球體系的不確定性隨着國家間相互依賴程度的加深而擴散蔓延。國際關係學者不僅關注到全球體系的脆弱性特徵,而且認為這一特徵不是零星突發事件的偶然聚合,而是具有深層原因的體系現象。

在方法論層面,上述兩種研究路徑都強調通過推動全球治理變革,應對全球治理失靈,有效抑制全球風險蔓延。在具體變革思路上,主要表現為增強治理機制的包容性和公平性,變革治理機制的規制邏輯,以及創新治理機制的結構與內容等,這涉及治理體系的根本性變遷。系統化的思路和整體性的設計將有助於緩解全球事務多風險、跨領域聯動的現象。但仔細審視全球風險社會,體系的脆弱性不僅表現在風險的複合性,還體現為風險的快速變化和迅速轉化**。全球體系的脆弱性不僅來源於不確定性,更來源於那些快速變化的不確定性。**而學界目前還未能對全球各領域治理中風險快速變化的特徵進行深入探究,也未能就如何應對這種快速變化的風險提供具體方案。
面對風險的複雜交織和疊加衝擊,韌性作為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體現,成為風險與應急管理變革的目標,也成為全球風險擴散背景下實現全球有效治理的潛在路徑。**韌性意味着一個快速響應機制的啓動,體現為系統對風險的紓解能力大於風險的自我強化能力,這將有助於降低風險的衝擊力和危害性,增強體系的穩定性和持續力。**客觀來看,鑑於當前全球治理體系仍然難以彌合全球風險多領域快速擴散與民族國家有限理性之間的能力差距,從理論上加深對全球體系脆弱性的認知,探討加強全球治理韌性建設以提升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具體路徑,無疑顯得更加緊迫和必要。
全球治理韌性的理論闡釋
全球風險社會既緊密聯繫又高度分裂,傳統治理中最可靠的控制性、確定性和安全性邏輯正遭遇瓦解。當前,國家和地區治理機制對全球風險外部性、網絡化的忽視和以規制性、強硬性手段進行全球風險控制的做法,導致對沖風險行為成為新的風險來源,進而衍生出全球治理的碎片化和低效性。從人類發展的歷史進程看,全球化確實強化了人類共同利益,但這並不必然生成全人類的集體行動。面對日益複雜的全球性危機和嵌套風險,國際社會需要具備在已知或潛在的全球風險中及時適應、快速調適、有效協作和迅速恢復的韌性能力。

(一)關於韌性的多維闡釋
韌性是與脆弱性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在全球體系脆弱性日益凸顯的背景下,引入韌性概念將有助於深化全球治理理論研究,提升國際社會對全球治理韌性建設的重視。韌性一詞最初用來描述物理材料在形變過程中不易被折斷的特性,反映了材料在受到外力作用時抵抗折斷和恢復形變的能力。材料的韌性越好,其折斷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則韌性較差或不具備韌性。當這一概念從物理學擴展到其他學科領域時,其含義從對材料特性的描述轉變為對系統特徵的考察。在生態學領域,韌性被用來形容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即生態系統在遭受破壞後能夠自行重建並恢復至受破壞前的狀態。在社會學領域,韌性則被視為社會系統維持穩定且不斷演進的能力。作為一個動態變化的自組織,社會系統的韌性主要表現為災後重建、功能恢復和系統復原的能力。在公共管理領域,韌性更強調治理主體對複合型風險衝擊的適應力、調適力、恢復力和學習力。推動治理體系韌性能力建設,以制度正義開放、多元主體參與、專業功能發揮、動態協調機制、個體意識提升為內涵特徵,對於應對當前全球各領域風險,推動更有效且可持續的全球治理具有重要的啓示意義。
在由外部性、盲目性、大規模、網絡化等特徵所催生的全球風險社會中,人類活動的外部性和經濟活動的盲目性導致風險在全球系統中迅速蔓延、傳導並累積強化。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實體無法控制其內部由收入、財富和價值觀極化產生的巨大張力時,國內政治系統便會出現混亂,進而可能引發範圍更廣、程度更深、影響更大的地緣政治風險和價值共識崩塌。這種情況觸發了超出民族國家管轄範圍的全球性問題,暴露了以地域性治理機制為支撐的全球治理體系的適應性缺陷。為應對當前全球風險加劇和全球治理低效的緊迫現實,各治理主體需要提升系統應對和化解各種現代化風險的能力,推動全球治理範式朝着更具穩定性、適應性、靈活性和回彈性的方向轉化,全球治理韌性建設的現實價值因此更加凸顯。
(二)全球治理韌性的理論內涵
基於對韌性概念的理解和韌性能力的剖析,全球治理視角下的韌性建設可以理解為以國家為主要行為體的全球治理主體,為了增強自身及其所處一體化組織對於複合型、強衝擊的全球風險的適應與恢復能力;基於全球信任、協同治理與國家學習機制而建立的應對並化解各種風險挑戰的能力;在遭受全球變化衝擊和全球危機破壞時仍具備的維持整體平穩運行的適應力、應變力、恢復力和創造力。具體而言,全球治理韌性的內涵可從以下四個方面理解。
**首先,全球治理韌性根植於對風險認知的更新和共同體意識的生成。**風險並不必然導致危險,在一定條件下,它可能轉化為機遇。風險取決於人類的認知和決策,一方面,人類可以選擇更有效的行為方式對風險進行管控,以避免其轉化為危險,即風險取決於認知;另一方面,風險難以進行預測和歸因,工業社會風險的來源不再是因為對自然缺乏控制,而是因工業邏輯建立起來的規範和體系所產生的過度控制,即風險取決於決策。這説明無論人類社會如何受到外部力量的侵擾,人類始終擁有決定自身未來的能力。全球風險社會的高度複雜性和不確定性迫切要求改變工業社會以來人類“以工具理性的規則和機制徹底消除不確定性”的治理觀念,轉而向實現主體間共有知識的塑造和共同命運感的構建方面尋求人類價值和治理共識。在全球風險社會,人類必須將自身視作一個緊密結合的整體,並以長遠利益為重,思考如何加強團結協作來實現共同目標。這是全球治理理論自洽的內核,也決定了全球治理是否具有實現有效性與可持續性預期的可能性。
**其次,全球治理韌性意味着其治理範式能夠反映全球風險社會的本質屬性,具有與複雜性相適應的複合性。**國家運用主權最高性將全球系統分割成許多獨立的部分,每個國家內部均保持緊密的一致性,但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協作卻相對鬆散。隨着各國融入全球化進程的加深,其決策行為對人類的影響日益顯著。人類活動的外部性和全球系統的網絡化使得人們創設的所有連接都可能成為風險蔓延的渠道,傳統的層級結構在超大規模的組織環境中難以有效運轉。應對全球風險已超出單一主權國家的能力範圍,而必須採取全球性的國家集體行動。具有韌性的全球治理範式期待構建一個反映多中心權責的網絡結構,主張主權國家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加強與其他國家、國際組織的協調合作,形成多元化的制度安排,最大程度減少不負責任的組織行為,推動實現全球系統的整體利益。
**再次,全球治理韌性表現為一種能夠隨着議題領域、客觀環境、專業知識、組織規模變化而靈活調整的性能。**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往往孤立地考慮每一種風險,民族國家也會根據風險對自身造成危害的緊迫性來設定決策優先級。在國家、地區和全球各個層面,由於缺乏制度協調,制度的生成極易導致制度堆砌,浪費制度資源,併產生制度競爭。這不僅未能避免公共事務中的集體行動困境與公地悲劇,反而造成全球風險的進一步累積。實際上,全球社會的每一種風險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全球風險社會也並非風險之間的簡單堆疊,而是風險之間相互作用並彼此轉化的結果。只有認識到全球風險存在的共同成因,我們才能尋求整體性的解決方案,通過更靈活的制度設計提供與當前生態環境、社會環境和政治法律環境相匹配的治理安排。
**最後,全球治理韌性來源於可持續的全球性公共品供給。**風險防範具有公共屬性,所有人都能從中受益。由於受惠者是全人類,全球性公共品供給往往受到民族國家的忽視,或各國更希望搭上其他國家的便車。這導致全球性公共品供給容易受到機會主義行為的影響,從而使人類難以獲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公共品的制度性供給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鍵,但如何設計制度,以及誰有足夠的動機和動力去建立並維持這一制度仍然是一個難題。通常而言,增強制度的開放性和自主性有望化解這一難題。在一個開放的制度環境中,行為體能夠獲得更高的參與權重,並通過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尋求自主性制度安排。人們通過彼此溝通與互相交往,能夠了解誰是值得信任的,以及其行為將會對其他人產生怎樣的影響。當人們在這種情境中形成行為慣性,有了共同的行為準則和處事模式,就擁有了建立制度安排的社會資本——信任基礎和社羣觀念,這為新制度供給提供了必要前提。由於共同參與制度建設,行為體增強了相互監督的積極性,提升了履約的可信度,即便沒有權力規制也能夠持續參與公共品供給,避免將共同資源私有化。
全球性風險擴散進一步加劇全球性危機
**全球體系的脆弱性與不確定風險始於人類活動對地球系統的全面干預。**當全球發展進程步入“人類世”階段,儘管人類憑藉技術力量和理性主義在經濟增長、社會繁榮等方面取得顯著進步,卻愈發難以識別和應對複雜系統中的不確定風險。特別是在冷戰結束後,世界已成為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由人類活動引發的風險已超越所有自然風險的總和,風險的全球擴散不斷將人類推向巨大的、未知的全球性危機之中。
(一)人類活動的外部性與全球生態環境的脆弱性風險
過去一個多世紀,能源和土地的粗放式利用、不合理的生產與消費模式、資本主義工業體系的全球擴張已將礦產資源枯竭、空氣和水質污染、極端天氣和生態變化擴散至全球各個角落。氣候變化持續引發海平面上升、糧食短缺、人口遷徙、住房與基礎設施破壞等次生災害,進一步加劇了全球發展的不平等。人類開始正視自身活動的外部性和全球生態系統的脆弱性,跨國環境治理行動成為全球治理的重要議題。然而,時至今日,全球生態問題並未得到顯著改善,甚至變得更加難以控制,各種適應性措施的有效性隨着全球生態系統的脆弱性加劇和跨部門國際合作的低效行動而減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最新發布的《國家自主貢獻綜合報告》指出,《巴黎協定》的193個締約方雖承諾到2030年實現比2019年温室氣體排放下降0.3%的目標,但這遠低於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為實現到21世紀末將全球温升控制在1.5℃以下而設立的43%的減排預期。這可能在全球範圍產生災難性影響,包括極地冰蓋加速融化、沿海城市大面積淹沒和超級風暴的破壞性肆虐,而欠發達地區將遭受更為嚴重的衝擊。2010年至2020年期間,全球脆弱地區約3.3億至3.6億人口受到洪水、乾旱和風暴等極端天氣影響,死亡率也比非脆弱地區高出15倍。全球生態已成為一個緩慢演進又急劇變化的風險系統,人類尚無法準確把握其內在規律,也難以用現代科技手段精準預測環境破壞和生態變化的深遠影響。氣候變化並不像臭氧層破壞那樣對人類健康造成顯而易見的危害,而人類感知能力的滯後、國家利益的分化以及國際合作的匱乏導致全球環境與生態風險進一步累積,即便全球性生態災難迫在眉睫,國際社會也難以依據科學解釋和理性選擇推動迅速且有效的大規模國際合作。

在傳統社會,風險是能被具體感知的切實威脅,如猛獸、暴雨、山洪等自然威脅或飢餓、寒冷、疾病等生理感知。隨着人類通過利用工業技術大規模干預自然並嘗試消除這些風險,人類生活的物質環境便無處不受到自身活動的影響,進而孕育出一系列非自然、非固定的不確定風險。例如,人類發明殺蟲劑來提高糧食產量,消滅可能引發瘟疫的細菌,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們罹患更嚴重疾病的風險;發軔於工業生產的現代化加速了全球氣候變化,並滋生一系列結構性風險。這些努力在試圖消除自然風險的同時,卻建構了一個風險自我強化的場域,現代化本身具有強大的自反性力量,導致人們在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活動中催生出不可估量的外部風險。全球體系因生態與環境問題呈現明顯的脆弱性特徵,風險的分配邏輯不再單純受限於國家實力的差距,而是被分擔在人類的每一個個體身上。
(二)經濟行為的盲目性與全球經濟網絡的系統性風險
**全球性風險的擴散機制同樣出現在高度繁榮的全球經濟生活中。**在西方的現代化進程中,財產權、科學理性、資本市場、交通與信息技術被視為現代化的主要推動因素。交通與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直接促進了資本跨國流動和離岸外包業務的空前發展。從資源配置角度看,全球化是一個主權國家大規模放鬆跨境貿易與投資管制的過程,它推動了全球貿易與金融的快速增長,但同時也放大了資本的套利空間和金融監管的盲區,導致“影子銀行”持續膨脹。新的金融工具和衍生品不斷湧現,其表面上用於對沖風險,卻無意中加劇了嵌入式槓桿風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中,房地產業、銀行業和股市危機集中爆發,產生了前所未有的破壞力。這雖然與更深層次的經濟衰退週期有關,但全球化的網絡特徵也將全球經濟與金融風險放大到全新程度。面對繁雜的全球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沒有哪個政治實體能夠準確識別、量化和預測未來風險,更不存在一個強有力的全球財政機制來制定統一的金融政策,或形成一個獨立的全球司法體系來保障金融行為體的財產權。當全球金融投機行為引發的全球性風險出現時,矛盾不得不被簡單地分攤到各個國家層面,國家治理的侷限性直接導致全球治理失靈。在全球範圍內,一些國家能夠通過強規則或硬標準達成有效支配,但部分國家也可能在風險應對和責任分配上激化矛盾,從而衍生出更嚴峻的地緣經濟破碎和地緣政治風險。自2023年6月以來,國際油價增長約25%,石油輸出國組織延長減產期限,導致全球大宗商品價格波動明顯,食品價格居高不下,勞動力市場緊張。包括關鍵礦物在內的商品價格在全球各區域的差異性急劇增加,許多國家的財政緩衝受到侵蝕,債務水平上升,融資難度增加,經濟增長放緩,國家日益增長的需求與現有財政資源之間的不匹配矛盾加劇,增加了未來出現嚴重宏觀經濟風險的可能性。不平衡的經濟發展現狀導致全球資本流動過剩,進而加劇了全球的不平衡增長困境。發達國家財政政策收緊的負外部性影響和低收入國家持續加大的反通脹壓力,使得更多國家更容易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
**高度互聯的現代經濟制度和國際社會結構形塑了新的現代性危機和全球性風險,而全球體系斷裂的內部結構又催生出新的地緣性風險。**週期性經濟危機越來越頻繁地以全球規模呈現。各國政府為克服危機所採取的行動,又會成為其他國家產生經濟危機的誘因,原本相互依賴的經濟聯繫如今卻成了轉嫁經濟危機的渠道,進而導致全球地緣經濟破碎和地緣政治風險的日益加劇,全球體系暴露出明顯的脆弱性特徵。
(三)民族國家的自利性與全球政治系統的碎片化風險
**全球經濟領域出現的系統性風險集中暴露了全球治理所面臨的配適性難題。**西方國家主導的全球化貿易雖然提高了全球總產出水平,但並未在全球範圍內實現帕累託改進。由於全球化的收益被不均勻、不公正地分配給不同國家或人羣,從而出現了全球化的獲益者與受損者,經濟低迷、貧富分化、階級對立、社會割裂、金融動盪和生態災難等負面衝擊日益顯現。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內部保守勢力抬頭,不斷攪動地緣政治局勢,撬動能源槓桿,推出保護主義措施,鼓吹全球生產“脱鈎斷鏈”。這種試圖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劃清界限、塑造並固化霸權體系的意圖和行為,在地區和全球層面都引發了極大的政治安全風險。從風險轉化的視角分析,一方面,在應對全球經濟危機的國家行動中,由於部分收益會溢出到其他國家,每個國家都不願成為其他國家搭便車的對象,反而想要搭上其他國家的便車,因此傾向於直接向國際社會轉嫁國內風險。另一方面,由於缺乏從全局視角識別全球風險的能力,主權國家往往無法確切瞭解各類風險的來源,同時又必須直面國內民眾的選票壓力。每個國家都不得不在最大化自身利益方面表現出明確的政策偏好,並在國際摩擦和糾紛中堅持強硬的國家立場。
在全球風險社會中,**全球化的負外部性以突發的經濟大蕭條為觸發點,並衍生出一系列國內社會危機和政權認同危機。**當這些危機造成的後果超出社會結構預設的承載力時,便可能誘發結構性轉型甚至斷裂。在全球治理領域,這表現為風險決策和危機責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出現脱嵌現象,民族國家的不作為、消極作為或亂作為直接導致全球治理失靈。由於缺乏能夠承擔整體風險的主體,全球風險的責任往往被個體化,各國不得不為自己曾經的決策承擔後果。為了在短期內有效化解國內危機,各國不得不強化主權邊界,試圖切斷經濟危機的傳導機制。然而,這種自反性實踐又在政治領域製造了新的混亂。國家擺脱經濟危機的方式使得國家間信任關係愈發脆弱,風險再次通過政治網絡相互傳遞。國家間的相互忌憚和風險防範人為割裂了應對全球風險的主體意識,導致風險滲入主體內部並繼續擴散。
(四)社會文化的世俗化與全球價值體系的割裂性風險
全球系統的網絡化特徵導致風險在全球體系中迅速蔓延,任何一個節點的崩潰都可能波及其他節點。**當全球經濟危機和地緣政治風險滲入主權國家內部時,建制派精英往往難以彌合日益擴大的財富鴻溝和機會不平等。**此時,激進政黨會利用各種異質化的觀念,將矛頭直指族羣和文化差異,以“民粹”“反智”為標籤登上政治舞台。這種做法可能引發社會騷亂、難民危機或恐怖主義行為蔓延,不斷加劇國內政治極化、社會分裂以及價值觀的混亂。這使得人們尤其是中下層羣體變得更加割裂和情緒化,他們容易在混亂和不滿中受到強勢領導和異質因素的影響。價值觀和安全感的喪失令人們開始質疑長久以來約束自己的制度規範,認為某些狂熱的追求比決策體系更重要,進而放棄作出明智和必要決策的努力。規則被漠視甚至無視,人們為了激情而拋棄理性,導致不道德的爭鬥以自我強化的方式愈演愈烈。在全球範圍內,當人們對任何事情都表現出激進、分裂和邊緣化的傾向而無法達成共識時,就意味着人類社會長期傳承的文化、制度、規範、知識和價值系統正面臨割裂和崩潰的風險。
全球風險對既有經濟制度、社會結構和科學技術的消解是在潛移默化中進行的。當精英、理性和技術所構建起的現代化和全球化開始侵蝕和背離其自身的基礎時,人們便會對工具理性構建的價值觀產生動搖。風險再次被個體的主觀意識所建構並迅速擴散,社會公眾普遍陷入恐懼和焦慮,更難做到自我剋制和道德約束。在自反性現代化進程中,那些帶來巨大危險性的風險已不再是可以直接感知的,而是通過大眾傳媒、專家知識、公眾態度或權責歸屬被主觀建構而來的。風險所固有的不確定性意味着它可以被無限誇大或縮小、改寫或轉化,導致混亂和風險在社會危機中無序蔓延。
加強全球治理韌性建設的實踐路徑
全球治理的韌性建設彰顯了面向超大規模和超高複雜情境的治理能力,是新形勢下應對複合型、強衝擊、快速變化風險的治理變革。全球治理的韌性建設遵循以複合性適應複雜性的治理邏輯,既是對當前全球系統不確定風險有序、有效且可持續的回應,也體現了加強全球治理韌性能力建設的現實需求。這種以多要素包容重置、多形態靈活整合為核心要義的複合性設計,將有助於增強組織在複雜情境下快速響應並靈活調整的能力,從而有效應對全球系統的不確定風險,推動全球治理韌性建設的深入發展。
(一)以培育共同價值為紐帶提振全球信任
大規模的風險蔓延瓦解了國際社會的信任基礎,國家利益的差異化和責任推諉嚴重阻礙了全球集體行動的形成。然而,人類作用於客觀環境、經濟生活和社會結構的行為依然持續,全球風險衍生與蔓延的速度也並未放緩。**面對正在成為現實威脅的或難以預見的全球風險,人類應積極重構信任關係來應對全球治理赤字。**事實上,全球風險作為歷史性的動員機制,提供了“世界各民族融合成為一個單一社會和全球社會”的可能性。國際社會應該努力建設更加包容、開放、穩定的對話渠道,增進不同主體之間的信任度,創造新的政治可能性與集體行動空間,通過強化合作信念形成化危為機的情感紐帶和思維韌性。全球社會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場域,國家只有在全球化進程中才能獲得系統性支持和可持續發展機會,這種共存共生的聯繫要求國家自覺克服自身利益的侷限性,以人類共同利益為紐帶重振全球信任關係。**人類命運共同體作為具有主導性、包容性和時代性的倡議,反映了全球社會的風險屬性與國家行為侷限性的內在矛盾。**這要求主權國家自覺剋制私利性,適應全球風險社會的屬性。具體來説,應反對任何形式的文化霸權和意識形態劃界,鼓勵世界各國營造更開放包容的文化環境;積極推動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鑑,依託不同歷史、宗教、倫理、制度的共同點,培育具有人類價值共識的全球觀念;包容並接納文化異質性,培育自身的適應性和兼容度;藉助技術手段加強文化傳播,通過共同創造的文化知識和文明記憶,保持集體認同的凝聚性和持續性。
(二)以國際多邊合作推動有效制度供給
全球治理需要實現大規模的制度供給。由於覆蓋的空間地域廣闊、涉及的議題領域廣泛、治理主體多元且利益結構複雜,我們難以期望在全球範圍形成一個包含多元多樣成員國、單一授權方式和決策程序的規則體系來實現公共品供給,而應通過構建一套涵蓋不同原則規範和決策程序的制度複合體來完成這一任務。**面對全球風險中無法消除的不確定性,大規模的制度供給必須通過跨領域、多層次的合作達成。**首先,要確立國際合作的務實導向。務實性合作擁有明確的合作目標、清晰的權責條款、透明的信息溝通渠道和有力的技術、人員或財政支持,能夠在短時期內實現對場域內各要素的快速整合和高效動員。這種合作在提高國家履約能力的同時,還能強化行為體之間的信任關係,增強行為體接受並執行集體決策的動力。其次,要依靠各主體互動形成複合化網絡。全球範圍內公私合作伙伴的大量出現為全球治理提供了豐富的行動網絡。除了國家和政府間國際組織,私營公司、商會等營利性部門,非政府組織、學術機構、工會等社會部門也在全球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各類夥伴關係的發展能夠突破國家中心的行動侷限,探索全球治理韌性建設的創新路徑。最後,積極構建國際社會的制度性規範。在社會體系中,一旦一個羣體在實踐中形成一套良好的互動規則,就能與其他羣體進行合作並促進更多人之間的合作。為了實現全球公共政策目標,國家應積極探索與國際組織、跨國公司之間達成合作機制。以遏制瘧疾夥伴關係等為例,公私部門共同進行核心決策,將有助於提升私有部門的決策積極性和資源供給水平,增強主體間的參與、促進、協調、持續的責任意識和韌性能力。
(三)以協同式設計促進全球治理制度互動
全球風險的網絡化特徵決定了全球各領域治理之間存在緊密聯繫,特定議題的治理規則也存在明顯互動,這對全球有效治理具有重要的啓示意義。由於不同領域的治理行動存在重疊性和外溢效應,制度間互動成為可能。**當不同領域的治理活動存在交叉性和互補性時,各領域的治理主體可以通過協作行動實現共同的治理目標。**這不僅提升了行為體的履約能力,也增強了制度規則的約束力和行為體之間的凝聚力。例如,氣候變化就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衞生健康、消除貧困、糧食安全、航空運輸減排、自然資源保護等多領域治理行動存在密切關聯。要調動各領域治理對實現整體目標的積極性,通過協同式制度設計推動全球治理跨領域互動,才能有效增強國際社會應對全球風險的韌性能力。具體來説,一是在全球體系中構建開放的制度環境和柔性的制度結構,實現制度平等。各治理主體能夠依據制度的相關度快速利用外部資源,實現權責、資源和行動的有效整合,快速、主動、靈活地實現治理目標,避免因制度環境封閉和制度結構僵化引發的組織膨脹和內向競爭。二是摒棄以控制為中心的管理思維,確立以任務為導向的治理原則。各治理主體應主動探索全球問題的內在關聯和風險蔓延的客觀規律,為從整體上進行頂層制度設計提供依據。在全球各領域治理中整合並確立核心原則,統籌確立優先序級和治理重點,避免因制度競爭給行為體的主動性和適應力帶來負面影響,建立各主體相互支持的總原則和具體的合作方案。
(四)以數字建設提升全球治理的行動效能
互聯網和數字技術的應用將全球系統中的個體牢牢吸附在同一個聯通網絡中,重構了人類政治生活、經濟行為、文化交流的空間與結構,制度性權力更加流散和分化,制度決策更趨扁平化,單向結構和垂直監控的集權邏輯不斷被打破,權力開始從國家行為體向全球網絡擴散,橫向互動也逐漸取代縱向制約成為組織韌性的內生力量。**數字技術不僅加速全球系統的聯動性,還提供了構建強擾動與快聚合決策環境的可能性。**面對驟然爆發、高速傳導和大範圍蔓延的全球風險,更多的非正式、非固定的治理主體可以依賴數字技術迅速組織並有效運轉。那些遍佈全球、類型各異的行為體也可以成為具有明確功能屬性,能夠完成特定任務的治理組織。由於不具備組織制度的剛性約束,這些主體的行為能夠隨目標、對象和功能的要求進行調整,在制度協調和規則互動中具備高度的靈活性。由於風險決策越來越偏離傳統的理性主義和精英共識,我們必須在新的行動空間中調整和重建治理結構。在此前提下,必須加快推動全球數字網絡互聯互通,將更多發展中國家和欠發達地區納入全球風險的決策行為和韌性能力建設中來,踐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和共擔共促的韌性治理原則;探索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實施大規模風險監測與災害預警方案,通過數據共享和算力支撐提升各治理主體對全球風險的監測能力,充分發揮人工智能技術在全球治理韌性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構建全球數字治理規則,強化世界各國在數據保護和風險防範方面的共同利益,推動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互聯網安全評估體系,在共同應對全球風險挑戰中強化合作意識。
結語
全球風險的擴散蔓延既是自反性現代化的產物,也為全球化的深刻調整帶來新的機遇。**面對大規模、複合型、強衝擊且快速變化的全球風險,我們必須以韌性能力建設為導向,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從全人類共同利益出發,重振全球信任,克服國家行為的短視性和自利性;以務實的多邊國家協調為支撐,樹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推動世界各國積極參與全球治理,在跨國協調基礎上實現可持續的制度供給;藉助區域治理機制與一體化組織,構建常態與應急相結合的全球治理韌性體系,增強各治理主體應對危機情境的靈活性和適應力;通過數字賦能,提升國際社會參與全球治理韌性建設的積極性與行動力。以韌性能力建設為核心推動全球治理變革還需要構建更廣泛的知識生產與共享機制,持續提升全球公民的認知能力和風險意識。建立更穩健的全球風險治理支持機制,通過教育、金融、技術、法治等手段確保世界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能夠在大規模和突發性全球風險應對中獲得國際社會充足的資源和支持。提升全球治理的韌性能力對於促進普惠包容的全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世界各國都有責任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參與全球風險管控與全球治理韌性建設,共同推動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