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更容易了,結婚率會提高嗎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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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風窗》雜誌
領結婚證的條件發生變更:不再需要雙方户口本,僅憑個人身份證即可締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公佈於2024年8月12日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户口簿。意即,只要兩個人自己同意,就可以拿着身份證去結婚。而對應的離婚,原理上也是“雙方同意即可”,只不過,現實情況往往更復雜。草案一出台,就掀起熱烈討論。

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緊隨其後,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公開發言表示,取消户口簿的規定,主要考慮是在人口流動的大環境下,方便人們異地婚姻登記,無須再為了材料奔走。
聯繫起結婚率走低的現實,自然有分析認為草案有意通過程序上的簡化,提高當代年輕人的婚育率。假若有此初衷,那麼就有必要審視究竟是什麼妨礙了婚姻的達成。結婚是人生大事,可能因疲於奔走而放棄的婚姻到底有沒有必要結,也許本來就值得再加斟酌。其餘的,能夠在“户口簿”這一環節遭到阻滯的,便很難不提一個歷來廣泛存在的情況:即被家庭——尤其是父母——所阻撓的姻緣。
在中國,家庭本位觀念的根深蒂固,導致婚姻自古以來被默認為兩個家庭而非兩個個體的結合。“談婚論嫁”是一個家庭與另一個家庭的感情、經濟與資源締結。一直以來,我們就從坊間傳聞、偶像泡沫劇裏聽聞無數偷户口本領證的愛情故事,在戲劇和想象力的包裝下,它們聽起來頗有壯烈而動人的情感錯覺。
而那個一聽就不是好詞兒的“棒打鴛鴦”,從情理上看,是生生拆散一對情投意合的年輕人。但從本質看,是一種對感情至上主義的不予置信,即不相信婚姻只需要感情,亦不相信感情這種虛渺的東西可以抵消其他物質等條件方面的困難。
二十一世紀走過二十餘年,開始重新鼓勵大家“有情即可婚”。這可以算作某種浪漫主義的回潮,並且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回溯。起源於19世紀初期歐洲與俄國的浪漫主義,最初被視為一場反對18世紀理性主義的運動。在批評家和社會學家們的語境中,它本身是相對抽離於社會經濟現實的一種理想。
對應現在,“浪漫至上”至少存在兩種功能:其一,是在現代城市文明背景下的一種小商品經濟形態。節假日的儀式感、物質和消費,這些是表層,而往深層次考究,浪漫可以出現在戀愛或婚姻裏,但它不被認為夠分量成為任何一者的原因。

浪漫可以出現在戀愛或婚姻裏,但它不被認為夠分量成為任何一者的原因
其二,則是一種對現實處境的自我安慰和麻痹。永遠有人接得住浪漫主義的“麻痹”,在合適的度量裏,它是一劑調味,帶來於心靈與生活的益處。但試圖勸誘所有人信服浪漫和愛情的魔力,卻是極為危險的。
如果將“浪漫”代指抽象意義上的“感情”,感情不再能成為婚姻的最重要條件,似乎越來越成為當代共識。婚姻包含的元素越是複雜,人們越是意識到不能隨便和草率。比如相比不斷增高的生活壓力、教育成本,父母與家庭,只是種種複雜元素裏的一項,甚至往往不是最重要的一項。
另一方面是資訊與傳播的發達和透明化,關於婚姻的種種複雜現實情況,被遞推到圍城外的人們眼前。親密關係已被歸為社會學下的門類,值得四下蒐集樣本,再加研究。人們不僅向內觀察自身,也向外管窺他人的人生。
公眾對領證程序簡化的“不領情”,源於一種樸素的自保本能。真正的阻礙,很少來自家庭與父母,那一代已經經歷過婚姻與家庭的觀念和意見,並不能為今天的決策作出真正的指導。越多人深諳這一點,被程序簡化隱蔽的真實顧慮便越凝重和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