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醫療應該把所有公立醫院劃入社保局直接領導_風聞
前益-30分钟前
現在的社會醫療保險,數學模型其實是簡單的
比如説,一般的門診,個人出多少,醫療保險賠多少,然後如果住院,住院費個人掏多少,醫療保險賠多少。
這個數學模型還是簡單了一些,如果再複雜一些,有可能資源配置更為合理。
為什麼會簡單?我認為這和以前計算機技術不夠強大有關係,和歷史數據的不夠齊全有關,而一旦計算機技術,數據庫的技術足夠強大,就可以用一種複雜算法來算上限了。
複雜的算法,首先要算每一種病的複雜程度,就是説,現代的醫學水平,最好能夠治成什麼樣?是一大筆錢就能夠痊癒呢?還是可以堅持很久但是錢數也特別多?這個人歲數多大了?是七八十歲?還是兒童,或者是一個青年?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概率,這事情發生的概率高不高?
如果概率奇低,比如説十三億人民也就他這麼一個人這麼倒黴,那麼十三億人民每人一元錢也十三億元錢,這個醫療費的支持就很強大了,剩下的就是醫療技術的問題了。
也就是説,這個醫療的賠付金額,應當是許多因素的一個複雜函數,一般而言,發病率越低的,賠付就可以越高,年紀越小的,當然他的人生路還長,就越值得搶救。
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如果你花一百萬能夠讓他多活五天,這個錢花起來也沒有太多必要,有可能他還多五天痛苦。現代醫療技術確實能夠做到一個垂死的人花上幾百萬元,結果又多活了那麼十天半個月,但是感覺上不一定就值,對這個倒黴的人來説,他也不一定就會覺得幸福,有可能還不如早一些死。
這種選擇是痛苦的,但也是必須選擇的。
在過去,人得了心臟病只能服用藥物。起初,藥物很貴,窮人買不起;隨後,由於製藥技術的發展,成本降低,藥物的價格也下降了;再加上人們收入的普遍提高,一般人也能買得起藥了。在這時,只消投入有限的資金,就可以保障讓最窮的人也服得起藥。按説在這時,心臟病患者看得起病的問題就基本解決了,但其實不然。
因為在這段期間,醫學技術又有了重大的發展,人們不但發明了新的藥物,而且還發明瞭人工搭橋,發明了人工心臟,甚至還能進行自然心臟的器官移植。於是心臟病患者自然不再以能服用藥物為滿足,他們都希望能得到更好的治療,而更好的治療需要花更多的錢,一般人又出不起了,政府投入同樣的資金又不夠用了。這裏還不説器官移植的特殊困難,連可供移植的供體都大大地供不應求。
要保證人人有飯吃,不餓死,實際上給出的標準是一種比較低的標準;當我們説要保證人人看得起病,有病了能得到醫治,給出的標準卻常常是比較高的標準。
在公共免費食堂,提供基本的幾種飯菜就可以了,不僅免費醫療,公共免費食堂現在也完全可以辦起來了,有人掐指一算,説錢不夠,十億人都來吃弄不下,其實未必十億人都來吃,現在救助站也有免費食物,怎麼沒被吃垮?準備一億人來吃,就足夠了,先來後到,後面吃不上的要不明天趁早,要不然就自己掙錢去買着吃麼,然後隨着生產力的發展,逐步擴大,這不就可行了?
可是醫療保健的問題不同,如果給窮人提供的免費醫療,只限於小傷小病,不管大病重病;或者是隻給窮人提供低質量的治療,不給高質量的治療,那就説不過去了,因為那不符合建立免費醫療的初衷。
讓人人都“吃得起飯”和讓人人都“看得起病”這兩件事,乍一看去差不多,好像是一回事,其實卻很不相同,在解決“吃得起飯”的問題上,給出的是低標準,投入一定的資金就可以滿足的;在解決“看得起病”的問題上,給出的卻是高標準,而且水漲船高,有如無底洞,無論花多少錢都不可能滿足的。
今天的醫療技術,幾乎已經可以無限制地維持一個垂死者的生命,只要給他配備上足夠的器械、醫生和護士。但要讓所有人都得到這樣高質量的醫療保健,則註定是不可能的。這就引出一個嚴峻的問題:應該由誰,根據什麼理由來決定,誰將受到這樣的治療,誰將不再受到治療,以及將給予誰什麼樣的治療?
一種辦法是:誰出得起這筆錢而又願意付出這筆錢,誰就可以得到這樣的治療。這種辦法確實對窮人不利。人們建立全民醫保的初衷就是為了讓窮人生病也能得到良好的治療。
實行免費醫療的結果自然是使所有的人都看得起病,但由於高質量的治療必然具有稀缺性,僧多粥少,於是就只好排隊,依先來後到。有些實行全民免費醫療的國家,如英國就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那就是,看病要排隊,動一個手術常常需要等好幾個月乃至一年多,有些病人沒等上手術枱就死了。有病看得起的問題解決了,等不起的問題又冒出來了。
其實,還是這個數學模型沒有建好,作為老人,對於生死還是要達觀一點,在花費多少錢和多活多少天之間,取得一個平衡,其實,絕大多數醫療費用,都發生在一輩子的最後一段時間之內,這個時候,作為醫院來講,也不要看見一個老人,就像看見一顆搖錢樹一樣。老人,其實最好也要信某種宗教,有個心靈寄託和終極歸宿,這樣就不會像一般的唯物論者那樣,特別怕死。
如何讓醫院儘可能用合理費用,達成治病、延壽的目標,這裏提出一種思路
公立醫院乾脆都劃入直接劃入社保局,直接受其領導,建立一個涵蓋社保和醫院的超級國有大集團,各地分級垂直管理,或者新建一個社會保障部好了。
把醫保和養老保險綜合考慮,養老保險,附加一些新的規則,就是一個人到達某個年齡,比如從70歲開始,生了病,社保局要賠償,這樣社保局當然要虧本。
此外,一個人死得早,社保局也要賠償,當然也要虧本。因此社保局不希望人早死,希望人活長,當然,活的長,養老金支出越多,但那是本來就有的,如果養老金不夠,那是另外解決的問題,不要和這裏不希望人早死混淆
在這種規則下,社保局不希望老人生病,越健康,社保局越掙錢。
既然如此,社保局當然不能夠坐視老人,生了病置之不理。如果一個人生了病,社保局雖然要賠一些錢,但不希望病拖長,惡化,萬一死了或者損壽,社保局可能賠得更多。
這個規則的年齡區間,可以看精算結果,比如設定從70歲開始,不超過人均壽命(現在是78歲),或者稍微超出一點也沒關係。
以後年齡段的醫療費用,就是自費了,這樣反正老人也活過了平均壽命,也就不算虧了,剩下的時間自費,也沒有理由埋怨了,而在之前的時間段裏,這個社保局的機制,激勵醫院儘可能的以較少費用,治病,延壽。這可以算做一個比較合理的機制。
社保局的最佳策略,當一個病人生病的時候,一定要快速地,儘量節省成本地將其治好。如果治不好病人,死了要賠錢。如果治得成本太高也賠錢。所以只能是用最節儉的辦法治好每一個疾病。
而醫院的收益與社保局的收益是一樣的,所有醫護人員的收入,與社保局的收入成正比。因此社保局衡量醫院成績的指標,就是用最少的錢治好最多的病人。
這樣就實現了激勵相容性,有人説我主張免費吃飯,免費醫療,是空想,不考慮實行性,我這不是做出了具體方案了嗎?有什麼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