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租住房可不納入住房套數計算,媒體解讀重慶購房新政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小时前
華龍網訊(首席記者 董進) 9月1日,重慶房地產市場再次迎來重大調整。記者獲悉,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出台了《關於調整優化房地產交易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多條房地產新政,包括調整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進一步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持住房“以舊換新”等。
變化一:調整限售管理,將“現房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納入限售”調整為“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不納入限售”。
政策原文:調整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網籤備案時間為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即可上市交易。
解讀:這是重慶房地產“兩年限售”政策的再一次鬆綁。
去年9月1日,重慶將中心城區範圍內新購的住房由“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才能上市交易”,調整為“取得房屋買賣合同備案證明滿2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後才能上市交易”。
今年5月20日,該政策進一步調整,對實行現房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網籤合同備案並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可上市交易。
而此次調整則進一步擴大不限售範圍,不僅是所有新建商品房都可享受該政策,同時將二手住房也納入其中。
不過,在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已納入限售範圍的住房,仍按原政策執行。即2023年9月1日以前購買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後可上市交易。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購買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滿兩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可上市交易;其中,2024年5月20日後購買的商品房現房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可上市交易。
案例:張先生於2024年9月20日(本通知下發之日後)在中心城區某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並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則該套住房不再納入限售範圍,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可上市交易。
變化二:住房套數認定不再區分中心城區和非中心城區。
政策原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慶市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僅核查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的住房情況,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
解讀:去年9月,重慶優化個人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但該政策中的當地,當時是將中心城區9個行政區視為一個整體,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任何一個區有住房,那麼再次在中心城區範圍內購房,就無法認定為首套房。
而此次政策調整後,僅核查家庭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的住房情況,這意味着居民家庭倘若在江北區有住房,在渝中區無房,那麼在渝中區購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案例:王先生家庭在重慶市某區(縣)有住房一套,現因職住平衡需要,擬在另一區(縣)(家庭無住房)新購商品住房一套,則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變化三:“出租住房可不納入住房套數計算”範圍,從中心城區擴大至全市,並不限套數。
政策原文:居民將重慶市內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在重慶市購買住房時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支持商業銀行按認定的住房套數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加大讓利力度。
解讀:今年5月,重慶優化住房套數認定。重慶市中心城區居民將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原則上一個家庭只核減一套。
本次政策優化後,將支持範圍由“中心城區”擴大至“全市”,並由一個家庭核減一套調整為按實際出租套數進行核減。
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門申請出具。住房套數的認定,中心城區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審核認定,中心城區以外區縣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門申請審核認定。各商業銀行憑住房套數認定證明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住房公積金貸款、涉税套數認定和住房存量貸款利率調整等不適用本條政策。
案例:王先生家庭在重慶市某兩個區(縣)各有1一套住房,均盤活用作了租賃住房且取得了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其再次在重慶市內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變化四:加大“以舊換新”補貼,從“總額0.5%的補貼”調整為“不低於總房款0.5%的補貼。”
政策原文:對2023年9月1日以來出售重慶市內自有住房,並於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籤備案時間為準)且完成契税繳納的,由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給予每套新購住房不低於總房款0.5%的補貼。鼓勵各區政府(管委會)加大補貼力度。
解讀:為了支持住房“以舊換新”,今年5月,重慶對“換新購”給予購房補貼,提出由房屋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新購商品住房購房款總額0.5%的補貼,購房補貼以貨幣或消費劵等形式一次性發放。
本次政策優化調整為不低於“總房款0.5%的補貼”,並鼓勵各區政府加大補貼力度。目前,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正抓緊明確補貼標準,制定實施細則,具體補貼標準和辦理流程以各區政府(管委會)公佈為準。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購房補貼諮詢電話:渝中區023-63848127,大渡口區023-68950770,江北區15213228550,沙坪壩區023-65155617,九龍坡區023-68036877,南岸區023-62988256,北碚區023-68861753,渝北區023-67808408,巴南區023-66232970,兩江新區023-63084029、023-67007587(保税港區),高新區023-68820138。
案例:王先生於2023年10月1日出售了重慶市內(中心城區或遠郊區縣)自有住房一套,並於2024年9月20日在中心城區購買了新建商品住房一套並完成契税繳納,則王先生可享受房屋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的不低於新購住房總房款0.5%的補貼(具體標準以各區政府(管委會)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