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炳輝 | 世界文學的語義分析及譜系研究的可能性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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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炳輝 | 上海外國語大學文學研究院教授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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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炳輝
世界文學作為當代人文學術的一個熱點概念和高頻詞語,首先表現為其定義的多元和不同定義間錯綜複雜的關係。《格林德語大詞典》針對20世紀及之前的西方學術史,概括出世界文學的七種定義,其中包括今天已進入日常話語的對世界文學的理解,即用來指稱所有的人類文學,或者所有已知的人類文學經典,也包括在文學學科史上被反覆提及的歌德與馬克思的著名論述。進入21世紀,這份定義菜單還在不斷加長。當代美國比較文學理論家達姆羅什給出了三種定義內涵;法國的卡薩諾瓦和美國的莫萊蒂等都各自給出了最新的定義;其他論者也出於不同的表述需要,對上述定義或論述做出種種補充、調整、辯駁乃至否定。世界文學定義的多元繁複,一方面表明世界文學問題的撲朔迷離,而當代人文學術及其理論似乎仍未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也顯示出這個概念在全球化時代的文學、文化交流中所持續佔據的重要地位。
作為比較文學學科發生的理論基礎和核心概念的“世界文學”,是與現代民族意識的興起,進而與文學的民族意識覺醒相伴而生的。**在這個意義上,“世界文學”與“民族文學”是比較文學學科理論體系中最根本的一對關係性概念。**自20世紀中葉之後,幾乎每一次學科理論的更新、學科方法的拓展,都要從重新界定與反思這一對關係性概念尤其是重新考辨“世界文學”的所指開始。1990年代以來,隨着全球化趨勢日盛,“世界文學”在國際比較文學界再度成為熱點議題。尤其是最近二十多年來,關於“世界文學”的討論已經超出比較文學學科,而波及、蔓延到整個文學領域,“世界文學”也進而從比較文學學科的核心術語,演化為當代人文學術的一個重要關鍵詞。
學術史中這種關於某一概念、問題“欲罷不能”的現象,恰好説明這一概念在多元文化時代的人文學術中,仍然(甚至更加)藴含着回應當代文學與文化實踐和理論拓展的種種可能性,有待從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展開對話和論述。借用美國著名博弈論家托馬斯·謝林(Thomas C. Schelling)的概念,“世界文學”已經成為當代跨文化語境下人文學術的一個跨文化聚點(focal point),它是在不同文化-文學的主體(包括個體和不同層級的共同體)之間,可以達成的關於人類文學的共同知識,有意願且有能力就此展開文學間的相互理解、相互接受與共享的跨文化傳播、闡釋與對話的關鍵場域和跨文化關鍵詞。
**在多樣翻新的種種“世界文學”定義中,常見的方式之一是聚焦文學作品,認為世界文學就是世界上所有文學作品的加總。**這種定義方式,往往把文學文本作為一種主體認知的對象。它的改良版是把世界文學看作各國族優秀文學的經典彙總,即經過歷史淘洗和鑑別而留存/顯現的經典。這種定義方式與日常文學經驗最為切近,但同時也最受限於這種日常經驗,因而不自覺地將世界文學作對象化的處理,也就是把世界文學僅僅理解為可以和(寫作、閲讀與研究的)主體相分離的、可以對象化的文學作品集合。但由於書面文學事實上已經發展為人類文學的主要留存及其物質形態的呈現,所謂“眼見為實”,這種定義方式仍是最為常見的,即便是在文學學科內部的專業討論中,這種語用方式也常常出現。
與這種定義方式相對應,出於各種閲讀(包括教學、研究)需要而編撰的種種(以不同國別視域和不同語種呈現的)世界文學選本,既是對這種日常經驗和認知方式的依賴,也是對這種認知方式的強化。與此相關的是以所謂人類文學共同特徵和普遍規律為內涵的世界文學共同本質論。它與前述經典文本集合式的定義相對應,在形式上構成了猶如概念之外延與內涵的對應關係:其“外延”就是那些以不同目的和方式遴選出來的世界文學文本集合,其“內涵”就是這些文本集合背後藴含的所謂“共同規律”。經典文本的選編以其不斷調整的組合方式體現了“世界文學”現象的多元和變動性;“共同規律”説則以人類精神的普遍性為依據,試圖揭示其多元文學背後的“一體”性本質。它們看似已經構成一種對“世界文學”的闡釋閉環,因而體現了某種邏輯自洽性,但事實上卻構成一種現象與本質、特殊與同一的悖論,也遮蔽了“世界文學”概念所包藴的一些真正核心的問題。
**這兩種定義或闡釋方式,其實共享了一個認知前提,即都把世界文學理解或僅僅理解為一種知識論意義上的對象。**它們都視經典文學作品為可以與主體相分離的“物的存在”,同時認為其中隱含着人類文學普遍的、共同的精神內涵,即體現為一種本質主義的文學觀和世界文學觀。它是以處理 “物的世界”(the world of things) 的方式對待文學這一“事的世界”(the world of facts)。①但問題是,文學恰恰不是“物的世界”,文學從其創作發生,到傳播、翻譯、閲讀、闡釋與研究的各個環節,都是由作者、譯者、讀者、傳播者、研究者等各種主體,同時也是由不同國族、不同文化和不同語言的主體不斷參與、反覆干預的“事的世界”。而世界文學就是主體(個體的或民族、文化羣體意義上的共同體)在對國族、文化和語言具有充分自覺之後發生的文學的“事的世界”。
**更重要的是,在文學這個“事的世界”裏,主體的參與和干預並不是外在於文學的。**相反,作為主體的人在與文學間的關係中體現出一種自相關性,即人既是文學(文本)的創造者,文學(流程)的參與者和享用者,又是文學所描摹、審視、表現和想象的對象,還是文學流程所創造的對象(即所謂“有什麼樣的文學,就有什麼樣的讀者,有什麼樣的民族和文化”)。關於文學世界的這種自相關性,最簡潔的表述可以是:人與文學是相互造就的,人的世界與文學的世界也是相互造就的。這些表述當然也包括世界文學,即在世界文學這個“事的世界”裏,具有個體或民族文化身份自覺,操以某種語言展開文學實踐的人,與各種國族、文化的文學之間也是相互造就的。
在這個意義上,那種對世界文學的本質化、靜態化、對象化理解,是其相應的文學觀在世界文學觀中的反映。它在學術史上雖然已經遭到文學闡釋學、讀者接受理論以及解構主義、後殖民等諸多理論,從不同方向給予的反覆多次的批評和清算,但令人無奈的是,它仍然在日常生活話語中被廣泛使用,由此也在出版、傳播領域甚至在學術話語中不時地出現。這種定義或認知方式在漢語學術空間中最直接的後果是:**世界文學幾乎被看作一種與“中國文學+外國文學”或“人類文學”“全球文學”等概念無異的,可以相互替代、相互解釋的概念。**這事實上也就成為一種學術話語的語義重複。如果世界文學概念是可以輕易被替代和置換的,那就説明這個概念及其所指的發生和存在是偶然的(事實恰恰相反)。它並沒有給出世界文學概念是如何出現和怎樣存在的歷史與邏輯的合理説明。
作為與“民族文學”相伴、相對而生的關係性概念,“世界文學”是人類文學演化到特定歷史階段才出現的文化概念,這一概念的所指當然也是文學歷史演化的結果。如果以現代民族國家版圖作為參照,雖然人類跨文化的交流至少可以追溯至有史之初,世界各大古典文明形成和演化的各階段,都留下了彼此之間或與其周邊區域之間不同程度的相互影響痕跡,但真正產生世界性自覺意識,並將其轉化為文學實踐的自覺行為,還是要等到各文明大區域之間尤其是歐亞大陸與非洲、美洲等其他大陸在自然資源、人力、資本與市場等領域展開深度交流之後。
**具體而言,自15世紀初開始的“地理大發現”,到16世紀初開始的西歐殖民擴張,即經由西歐啓動並逐步擴散到整個歐亞大陸、美洲、非洲等其他地區的跨區域資本主義運動,也就是經由馬克思所分析的資本主義國際化的早期歷程,現代民族國家意識才開始形成(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形成就是其起始標誌),與其對應的是現代世界意識的形成。**這種民族國家意識和世界意識,並不是一夜之間在世界文化中同時發生的,而是從西歐地區開始,經由殖民擴張和資本主義國際化運動逐步向全球擴散的(其後續的迴響一直延續到20世紀中葉亞非拉殖民地的獨立運動)。這種社會意識層面的民族國家意識和世界意識,是新的文學觀念發生和演變的前提和基礎,但文學觀念對社會意識的回應相對延遲。具體而言,相繼而來的文學的民族意識與世界意識的發生或覺醒,要遲至19世紀初才開始在歐洲出現,其標誌就是在對比較文學和世界文學進行歷史追蹤時都要提及的歌德和馬克思等人的經典表述。

因此,正如斯洛伐克比較文學家杜裏申(Dionýz Ďurišin)所説:“世界文學觀念是一個歷史範疇,它或多或少取決於歷史進程的變化,這個進程一方面與文學本身的發展有關,另一方面與對文學現象和進程的條件性和親緣性的認識程度有關。” 儘管杜裏申在這裏的表述比較謹慎(“或多或少”),但還是明確界定了世界文學觀念的“歷史性”,同時揭示了它的發生與文學的“歷史進程”及對這一進程的“認識程度”的關係,體現了對前述人與文學的自相關性(即前述“相互造就”)的認同。
與社會意識相對應,世界文學的“歷史進程”性,除了體現為時間維度的歷時性演化,在空間維度上體現為從西歐向全球的播散。它是以全球現代化進程的不均衡為前提的(在國際經濟與社會發展領域也被描述為所謂“北方”與“南方”的差異)。而全球現代化的不均衡發展的根源,在於15世紀以來資本主義的西歐起源和國際擴張所形成的現代國際經濟、政治和文化的差異格局。這種差異格局的本質並非單純的(西歐、美、日等國家地區與亞非拉其他地區現代化發展的)先發與後發、快與慢的不同,而更是一種結構性差異/關係。這就是經典馬克思主義及其繼承者(西方馬克思主義、後殖民批判理論)所揭示的,在資本全球化過程中北-南之間互為存在前提的結構關係(西方資本主義跨境的、高度的發展是以其殖民地在主權、勞動力、原材料、市場等各個環節被宗主國所剝削和壓榨為前提的)。這種對全球現代化進程的批判性認知,也反映在三十多年來有關世界文學的理論分析中,他們(包括蘇珊·巴斯奈特、斯皮瓦克、達姆羅什、卡薩諾瓦等)分別從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作為歷史性範疇的世界文學的內涵。
在這個意義上,與漫長的人類文學史(包括書寫和口述文學)相比,**世界文學不過是世界歷史——具體而言是文學歷史中的一個階段性文化事件,或曰,一個現代性文化事件。**這裏所謂的“階段性”並非指那種在時間軸上兩端對稱的階段性。因為回顧過去,世界文學是在歷史進程中發生的;關注當下,不論人們對世界文學有多少定義,認知有多大差異,我們似乎都認為我們已經進入到一個世界文學時代;預測未來,我們無法預告世界文學的終結,換句話説,世界文學對人類文學未來的種種可能性開放,這也是世界文學成為國際文學界熱點議題的根本原因。作為文化事件的“世界文學”,它和以其為核心理念的“比較文學”,乃至現代分科意義上的“文學”學科一樣,都是這一文化/文學“事件”的當事人和參與者(在從事、參與和思考自我和文學時)的意識自覺和實踐方式所發生的範式轉型在話語系統中的呈現。
最後説到世界文學的譜系研究。定義的多樣歧義本身就是這一概念所具有的功能活力的表徵,也是對其展開譜系研究的必要性所在。《劍橋世界文學史》的主編甘谷利(Debjani Ganguly)在導言中指出,21世紀的世界文學史“可以探索世界文學形成的譜系,這些譜系不僅早於歐洲的崛起,而且在批判意義上與歐洲的崛起相輔相成,並對現代世界文學觀念的形成具有明顯的奠基作用”。 我曾嘗試提出以世界語言地理學的視角展開世界文學的譜系分析,意圖在世界文學的當代理論視域下,以語言地理學為視角展開世界文學譜系的討論,以期在歷史語境中考察某一語種的跨區域、跨國別的空間蔓延和分佈的文學譜系圖;勾勒其形成、播散和變遷的歷史;分析某一語言文學譜系內部的共通與差異、傳承與新變的情形,也關注不同語言系統間的相互影響和干預;探討語言文學系統與具體歷史、政治、宗教和文化間的關係,以描畫世界多語文學譜系的豐富性、系統性和相互關聯性。語言相對於文學而言,承擔了從表達工具到“存在之家”的功能的廣闊張力域,這種分析路徑有可能顯現其特定的闡釋功能。當然,這還只是一種初步的探索性實驗。
我認為,世界文學譜系研究不應企圖還原某種既定的確定性譜系,而應努力推源世界文學概念的歷史發生,描述和人類語言文化的複數狀態相對應的文學觀念和認知(自我認知,對他者的認知)的發展歷史。世界文學譜系研究的目的不在於劃界規範,也不是藉助橫向的分類或縱向的分期來凸顯種種既有的邊界,更不是構造新的邊界,相反,它意在強調邊界的模糊性與建構性,意在描述語言、文學與文化在時空中的波浪形關聯或樹形歷史脈絡(甚至“波浪”與“樹形”比喻也是在多重繁複的、不確定性的意義上才可以對應世界文學的複雜性)。這也是福柯採用尼采的譜系學方法(method of genealogy)以改進其知識考古學的方法論意圖所在。世界文學的譜系分析,還應該藉助語文學和學術史方法釐清其概念的發生及其與歷史語境之間的關係;應當努力呈現世界文學概念在文學與文化演化中的學術建構功能,包括區分其描述現代發生和回溯歷史這兩種不同的語用方式,因為如果承認世界文學是一種現代發生的文化事件,那麼,將這一概念施用於它發生之前的文學現象,實際上是一種以今揣古式的“所指滑動”。作為比較文學的核心概念,世界文學的譜系分析更應該在多元文化的時空中揭示文學的跨文化對話功能,以及一種動態的、面向未來種種可能性的文學/文化創造功能。
按譜系學方法認識、描述和闡發世界文學,取決於如何看待世界文學本身,也就是如何定義世界文學。如果視世界文學為各民族文學既有經典文本的集合,那也許會看到它相對穩定的那一面。如果把對這些經典文本的理解與闡釋納入考量,則其變動的一面就開始顯露。如果進而考慮到經典文本的具體性,即特定的文本總是用特定的語言來表達並體現為特定的版本(是原本還是流傳本),把文學的跨文化傳播(作品是源語本還是譯本?是何種譯本?)及其讀者效應也納入考量,問題就更加複雜了。如果再進一步,把對世界文學的觀察、認知和表述作為一種不同主體、不同共同體的述行話語(Performative utterance)看待(説話就是行事),即世界文學由誰來認識、如何被認識,按怎樣的方式被理解、被創作,發揮何種、如何發揮其(跨)文化的效應,那麼,世界文學就更是一種變動不居的多元動態系統,是一個不斷期待新的闡釋、新的形塑的充滿可能性的世界。
**在這個意義上,世界文學只能是一個不斷衍生的複數,一種創造性的、跨文化的、未完成的文學實踐和文學事件,因此,世界文學的譜系分析當然應該有不同的路徑、方法和譜系圖景。**作為中國學者,我們尤其應當立足於世界歷史進程中的中國文學的歷史發生與演化視角,展開世界文學的譜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