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被打退伍軍人的行為很難理解_風聞
前益-2小时前
青島被打退伍軍人,網名“嶗山小林”,行為難以理解
視頻可見,路虎女王慧一邊大聲叫罵,一邊拉開車門進入車中毆打他兩次,隔窗伸臂痛毆他,也至少兩次。
而“嶗山小林”不但沒有還手,連舉手抬臂格擋襲擊,或者側頭躲避的基本反應都沒有,全程就是癱坐捱打,任你怒打千萬次,“我自巋然不動”。
這種反應是不自然的,反人性的。
因為任何人在遇襲的自然反應,不説制止,還擊吧?起碼也會閃避、格擋


後來“嶗山小林”對記者是這樣解釋的:“首先對方是女人,其次我車上坐着民宿客人,有孩子,而且我是一名退伍軍人,不可能跟她計較。這事給遊客的孩子也嚇着了,客人關心我,我説沒事,得先把客人安撫好。”
這能解釋得通嗎?
“對方是女人”,也許能成為男人不還擊的理由,但不能成為男人不格擋閃避的理由。
其次,車上坐着民宿客人,還有孩子,這更不能成為“嶗山小林”全程癱坐捱打的理由。
你是民宿店家,更是車輛司機,按照法律來講,負有保護車上客人及其孩子的義務。
你自己甘心情願捱打就算了,為什麼不能鎖車門、關車窗,防止氣勢洶洶的路虎女闖進車內?
車輛屬於私人空間,類似於住宅,非法侵入住宅是刑事罪行。
那麼非法闖入車輛,算什麼?現在新能源汽車都標榜冰箱彩電大沙發,把車輛變成第二個家,那麼如果車輛載着家人或者客户在某地露營,或者在接送途中,遭人闖入,如何定性?
路虎女怒氣勃發之際,既然能痛毆司機,那憑什麼斷定她必然不會對後座乘客動手?萬一她覺得打司機已經不足以泄憤,順手把後座的女子和孩子也痛毆一頓咋辦?“嶗山小林”為什麼不鎖車門關車窗,扼殺這個可能性?
路虎女如此做,從生活常識來判斷,是異常的。開路虎,車牌魯B:QP800,違法在先,還如此囂張。
從通報中也看出,路虎女以前開茶葉店,知乎上有個問題:大街小巷中的茶葉店看起來都冷冷清清,怎麼就不會倒閉?
“嶗山小林”按照許多人分析,至少得理不讓人,他大概自以為對方違法在先,自己步步緊逼,對方也只能無可奈何。
甚至,嶗山小林,最開始未必沒有給對方一個教訓的想法,路虎女在他步步緊逼之下,和大巴發生剮蹭,是他願意看到,預料中的結果。
但路虎女,反應不同尋常,竟然出來打他,還闖入車內,他這時可能是被氣勢洶洶的路虎女,及其腦海中推測出的可能的背景,嚇傻了,不但不敢還擊、不敢格擋躲避,連鎖門關窗都不敢,更談不上顧及後座乘客的安全。一字記之曰:慫。且慫出相當境界了。虧他還好意思跟記者強調自己“退伍軍人”的身份。
你連後座乘客和孩子的安全都無法保護,你連自己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無法保護,還談何保家衞國?
如果在美國,這樣侵入車輛內打人,恐怕一槍斃了,都可以算作正當防衞
兩高一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裏面明確指出:面對不法侵害,正當防衞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必須堅決捍衞“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今年年初,火遍全網的電影《第二十條》,講的正是這件事。
所以“嶗山小林”完全可以而且應該進行正當防衞,而不是放棄自力救濟就等着公力救濟。這一點尤其是與其軍人出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理念相沖突,一點也不值得效法。
自動放棄私力救濟者不值得提倡,不相信自己的人,也增加了公權力救濟的成本,這和事後進行私力報復,完全不是一回事。
但“嶗山小林”癱坐任打的慫字訣,也許代表着民眾,都對正當防衞權,仍然處於不瞭解、不信任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