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退款”調查報告出爐 近九成商家持非常反對態度_風聞
网经社社-19分钟前
你身邊有電商商家嗎?他們被“僅退款”過嗎?商家千里追討“僅退款”已不是個例,是什麼使他們甘願付出這麼多時間與精力?9月4日,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聯合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2024年電商平台“僅退款”調查報告》,其中,就有2000位商家的“真心話”。
(圖為浙江省消保委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報告主編曹磊進行《報告》發佈)
7月23日,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聯合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起**“電商平台‘僅退款’調查行動”**。調查過程中,“電訴寶”上線國內首個電商商家“僅退款”第三方投訴通道後,我們收到眾多商家投訴,涉及淘寶、拼多多、抖音、1688、速賣通、快手等平台,包括任意僅退款、偏向消費者等情況。再結合公開信息,我們整理了電商平台“僅退款”十大案例,包括:速賣通、淘寶、拼多多、1688、快手、抖音、京東、小紅書、TEMU、亞馬遜。
在近一個半月的調查中,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還收集了來自近2000位商家及1000位消費者的問卷反饋,他們主要來自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抖音小店、快手小店、小紅書等。
在我們抽調的商家樣本中,有7.9%的商家近一年“僅退款”比例達八成;10.09%的商家“僅退款”比例佔據一半;34.31%的商家有三成的“僅退款”;46.65%的商家有一成“僅退款”;僅有1.06%的商家未遭遇“僅退款”。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程亮律師認為,“僅退款”還只是一種平台推出的規則,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也存在尺度不一、執行不規範等情形,可能會觸及法律,也對商家權益造成了一定損害。
(圖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程亮律師)
從圖表數據來看,經歷過八成的“僅退款”商家中,美妝護膚佔比最大,為19.44%,其次是個護清潔,為13.44%。未遭遇“僅退款”的商家主要有數碼家電,佔比0.3%,其次是母嬰用品,為0.61%。不同商品經營範圍和申請“僅退款”比例存在一定的相關性,商家可以針對不同類別的商品採取相應的退款策略和服務措施,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僅退款”申請的比例。
盈利可觀商家中,被“僅退款”的比例主要集中在一成和三成左右;略有虧損和虧損嚴重的商家,被“僅退款”比例明顯增加。其中,**虧損嚴重的商家中,有21.15%的人經歷過八成的“僅退款”。**其中,虧損嚴重的商家中,有21.15%的人經歷過八成的“僅退款”。可見高比例的“僅退款”對商家的盈利造成巨大影響。
此外,89.05%的商家對“僅退款”的實施持非常反對態度,7.3%的商家持反對態度,2.12%的商家保持中立,僅0.13%的商家表示支持,而有1.39%的商家表示非常支持“僅退款”。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馬愷濃律師稱,客户理由明顯不合理或者有其他經濟效益更優的解決方案時可拒絕,可以通過申訴,或者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無論何時,商家及消費者權益保護都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及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處理。
(圖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愷濃)
商家深受“僅退款”的傷害,已經通過各種方式對不合理的“僅退款”進行抵制。其中,22.89%的商家選擇向平台申訴,4.64%的商家選擇向行政部門舉報,24.0%的商家選擇司法訴訟,8.63%的商家選擇上門追討,僅有0.13%的商家表示沒遇到過“僅退款”,而有將近四成的商家無奈接受。
【報告編委】
【維權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結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