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寧:路虎女司機難道真的“上面有人”?_風聞
姬安宁观察-1小时前
姬安寧:路虎女司機難道真的“上面有人”?
這兩天,我才看到了路虎女司機事件的完整視頻,我個人認為,她就是尋釁滋事,請看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標準: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青島交警之所以沒有認定她為尋釁滋事,是因為她打人是有目的的,並不是“隨意”打人。這起事件為什麼引人注目,是因為這幾點:
第一,女司機王慧不是一般車輛的女司機,而是路虎車的女司機,現在最便宜的路虎車都要40萬左右,説明她是富裕人士,人們很容易猜測,此人要麼是富二代,富一代,要麼是官二代,官一代,人們對這種人有一種天然的仇視情緒。
第二,被打者是一個26歲的退伍軍人,被打了十幾次,被打得滿臉流血居然沒有還手,這一點讓人非常同情。
第三,一個女人通常是打不過一個男人的,而這個女人如此囂張地打一個男人,中國人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她上面有人,要不然她不會如此大膽!
第四,罰款1000元,對這種人就是撓癢癢,拘留10天也顯得太輕了,容易讓人產生女司機“走後門”的不盡遐想。
那麼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我們不知道,需要查出這個女司機的真實身份,需要理清這個事件的處理過程,那個受害者表示,自己花了4000多元,要跟這個女司機打官司,我們堅決支持!
這起事件,最好給女司機判刑,經濟上重罰,否則太便宜她了,看她打人就像打我們自己一樣,太囂張跋扈了,這樣的女人要不得!
試問一下,一個逆行的女司機,竟然在公路上撒潑打人,並且還肆意對受害者進行瘋狂辱罵,她是受的什麼教育?
當然,這個女司機肯定不知道對方是退伍軍人,即便不是退伍軍人,你跟瘋了似的打人罵人難道就不應該受到制裁嗎?
特別是引起公憤的案件,必須嚴懲,否則就是對她的無形縱容,判決不應該受到“輿論影響”,我認為已經過時,判決必須考慮網友的呼聲,就這個事件來説,既可以判尋釁滋事罪,也可以判尋釁滋事罪,那就乾脆判尋釁滋事罪得了,反正也沒有差多少,以儆效尤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