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秋颱風過境,留給城市一道“必答題” | 智庫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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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散風險,補償經濟
最強秋颱風“摩羯”已於9月8日17時停止編號。
作為今年第11號超強颱風,“摩羯” 於6日16時20分在海南島文昌市翁田鎮沿海地區登陸,登陸時中心附近風力達17級以上,後經文昌進入海口。7日凌晨4時,“摩羯”12級風圈離開海南島。

“這次颱風破壞之強、影響之大都超乎想象、異於尋常。”據海南省防禦颱風“摩羯”應急指揮部7日晚間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消息,經初步估計,颱風“摩羯”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遠超2014年7月在同一位置登陸、重創海南的超強颱風“威馬遜”。
近年來,我國氣候風險指數升高,極端高温事件頻發趨強,極端強降水事件增多,颱風平均強度波動增強。城市作為氣候變化的高風險地區,該如何應對?面對極端天氣造成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風險,又該如何完善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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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幾何
颱風“摩羯”是繼2014年“威馬遜”之後登陸我國的最強颱風,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登陸我國大陸地區的最強秋颱風,主要特點是路徑穩定、快速加強、超強颱風級別維持時間長、結構對稱緊湊、破壞力極大。
據初步統計,海南全省公路設施、水運、道路運輸、民航和在建交通項目共計損失達8億元。其中,公路方面損失4.58億元;港口、水路客運場站損失約2億元;道路運輸損失約2700萬元。民航方面,主要是海口美蘭機場損失1.12億元;在建重點項目損失約3100萬元。
聚焦於海南省會海口,颱風“摩羯”也是其建市以來遭受的風力最強、12級風圈持續時間最長、瞬時降雨量最大、覆蓋人口最多的超強登陸秋颱風。“摩羯”的12級風圈從6日15時開始影響海口市,直到23時離開,持續整整8個小時。
海口市市長丁暉在上述發佈會上介紹,截至9月7日17時,受颱風“摩羯”影響,海口全市受災人口126.81萬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263.24億元。

颱風是世界上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具有突發性強、破壞力大的特點。我國是颱風多發地區,幾乎每年都會遭受颱風的襲擾。中國氣象網盤點了1949年至2023年大數據,75年中登陸過我國的颱風次數達669次。
這其中,登陸廣東的有202次,為全國颱風登陸最多的省份,湛江則是颱風登陸廣東次數最多的地區,75年間颱風登陸湛江共計61次。在廣東之後,颱風登陸次數較多的省份還有台灣(128次),福建(111次)以及海南(106次)。
在氣象學上,6月至8月生成的颱風稱為“夏颱風”,9月至11月生成的颱風稱為“秋颱風”。與夏颱風相比,秋颱風強度更強,路徑比較偏南。從常年同期看,秋颱風平均每年生成11.38個,其中會有2.26個登陸我國。

從9月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到,9月台風生成個數常年平均為5.03個,登陸颱風個數平均為1.7個。今年第11號颱風“摩羯”於9月1日生成,成為今年首個“秋颱風”。中央氣象台預計,未來10天,西北太平洋還將有1至2個颱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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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氣候
儘管與沿海地區相比,北方直面颱風襲擊的次數較少,但同樣不容忽視。
去年7月,城市進化論舉辦「大家的城市公開課」,其中第二期的主題就是探討“極端氣候增加,我們怎麼辦”,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季風系統研究中心副主任魏科在課上提到,
作為極端天氣的一種,近年來台風也變得“不按常理出牌”——2018年,上海遭受颱風四連擊,其中三個“精準”登陸上海;2020年,往年難見颱風的東北三省,遭受了颱風三連擊。
有理由相信,隨着全球氣候變暖的加劇,北方地區未來也可能面臨更多台風等災害性天氣的威脅。此外,颱風作為一個複雜的天氣現象,其影響範圍不僅是登陸點在內的一小片區域。
被颱風雲系覆蓋的地區產生降水,只是颱風的直接影響。颱風還可以通過與周圍系統的相互作用,調整大氣環流,將遠距離的水汽輸送到其他地區,導致這些地區出現強降水,這就是“颱風遠距離暴雨”。
例如,2021年第6號颱風“煙花”和第7號颱風“查帕卡”通過向中原地區輸送大量水汽,間接導致鄭州出現特大暴雨;2023年7月,北京受颱風“杜蘇芮”影響,單站降雨量破歷史極值,昌平區王家園水庫降雨達到745毫米,是北京地區有儀器測量記錄140年以來的最大降雨量。
眼下,今年第11號颱風“摩羯”已減弱為熱帶低壓,中央氣象台於9月8日17時對其停止編號。但是受“摩羯”殘餘環流和西南季風的共同影響,雲南南部、廣西西南部等地仍將有強降雨。

《中國氣候變化藍皮書(2023)》顯示,中國氣候風險指數呈升高趨勢,表現為極端高温事件頻發趨強,極端強降水事件增多,颱風平均強度波動增強。而城市,則是氣候變化的高風險地區。
早在2017年,我國啓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按照地理位置和氣候特徵,將全國劃分為東部、中部、西部三類適應地區,根據不同的城市氣候風險、城市規模、城市功能等,將海南省海口市等28個地區列入試點名單。今年5月,全國公佈39個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到2030年,全國試點城市將擴展到100個左右。
所謂“氣候適應型城市”,就是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採取趨利避害的有效適應行動,實現城市的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這裏強調的不僅注重氣象災害應急和事後救災保障,而且更加註重事前預防。
在專家看來,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歷史階段,以防範氣候風險為目標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和風險,提高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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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機制
在「大家的城市公開課」上,魏科還曾分享過一組聯合國的統計數據:
過去20年相對於之前的20年,各種災害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像洪澇事件增加134%,高温事件增加了232%,風暴事件增加97%,各種山火燃燒增加46%。魏科表示,“我們已經處於一個温度升高、極端事件頻繁的世界裏面了”。
巨災之下,保險作為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逐漸被放大。巨災保險是指通過保險的制度性安排,將因發生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風險,以保險形式進行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

巨災保險在我國的發展已有十年的歷史。
2014年,國內明確提出“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並在多地開展試點;2016年,《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發佈,選擇地震災害為主要災因,以住宅這一城鄉居民最重要的財產為保障對象,在建立我國巨災保險制度方面開展實踐探索。
隨着制度的不斷完善,巨災保險的規模在過去十年間快速增長。發展至今,已有15個省份74個地市開展了不同形式的綜合性巨災保險試點,保障的災因除地震之外,還擴展到颱風、洪水、泥石流等。2014年至2023年,地方巨災試點保費的年均複合增速超過40%,保費規模已達到10億元。
以此次颱風“摩羯”為例,截至9月7日16時,廣東金融監管局轄內保險業累計接到相關報案2088件,估損金額12359.06萬元,已支付保險賠款4308.7萬元(其中,預付賠款3838.21萬元)。其中,農業保險報案172件,已支付賠款4291.09萬元(預付賠款3838.21萬元)。
不過和全球平均約40%的自然災害損失保險賠付率相比,我國這一比例僅為10%左右,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發展巨災保險,進一步強調了巨災保險的重要作用。
今年3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和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範圍 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提出“支持商業巨災保險發展”“充分滿足各地區差異化風險保障需求”。其中,每項保險責任的保險金額最高不超過每户100萬元,超過100萬元則可以由商業保險補充。
需要指出的是,極端天氣風險一旦發生,往往引發巨大的損失,而保險市場的賠付能力有限,財政力量難以滿足賠付需求。因此,亦有專家指出,我國應借鑑國際有益經驗,全力加快開展再保險業務,建立多樣化的風險分散路徑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分散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
文字 | 楊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