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萬元!國內開出首張金融信息服務反壟斷“罰單”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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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期待更多“重拳”
作者/ IT時報記者****郝俊慧
編輯/ 孫妍
9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的《寧波森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的處罰決定》(以下簡稱《處罰決定》),至此,這次歷時一年半的“反壟斷調查”落下帷幕。
《處罰決定》中,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明確,寧波森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濫用中國境內單一貨幣經紀公司債券聲訊經紀實時交易數據銷售市場支配地位”成立,並對其處以2022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計人民幣4532782.9元。

**這是目前我國金融信息服務領域的首例反壟斷案例。**不過一位業內人士對《IT時報》記者表示:“金融信息領域的壟斷現象並非只有這一起,全行業反壟斷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日益增值的貨幣經紀數據
《處罰決定》對此次反壟斷調查中的“相關商品市場”做了精準定義——“中國境內單一貨幣經紀公司債券聲訊經紀實時交易數據銷售市場”,這個看似“冗長”的名詞背後,是我國當前的債券交易市場現狀。
與股票一樣,債券也是一種融資手段,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一級市場的已發行債券,可以通過二級市場的債券交易獲得流動性。
不過,不同於可以在滬深北交易所公開自動化交易的股票,債券交易市場仍是撮合交易,貨幣經紀公司便是為基金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債券交易、外匯交易等經紀服務,並從中收取佣金的公司,其經營牌照由監管部門批准,為特許經營。
目前國內共有6家貨幣經紀公司,分別為上海國利、上海國際、平安利順、中誠寶捷思、天津信唐和上田八木經紀,可簡單類比為股票市場中的券商。
在瞬息萬變的債券交易市場中,合適的交易機會稍縱即逝。由於各貨幣經紀公司業務能力不同,可獲得債券交易報價的數量及成交量存在一定差異,產生的實時交易數據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説,基金公司或銀行如果能獲得所有貨幣經紀公司的數據,便可以從中挑選出最適合自己的債券產品。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取得了長足發展,債券發行規模持續擴容。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月末,我國債券餘額159萬億元,近5年的年均增速高達13%。
嗅覺敏鋭的森浦發現了其中的市場。經過幾年發展,森浦成為國內唯一一家債券聲訊經紀實時交易全數據產品金融信息服務商,也稱債券信息服務商,擁有全部六家貨幣經紀公司的實時數據,旗下平台QB(Qeubee)也成為國內利率債市場使用率最高的平台。

壟斷事實:獨佔數據 拒絕交易
之所以在市場中獨佔鰲頭,是因為森浦在獲得貨幣經紀公司數據時,採用了“排他性”手段,從而確保了自己在市場中“唯一全交易數據信息服務商”的地位。
簡單理解,債券即時信息服務商是集合貨幣經紀公司的實時市場數據後,分別按照不同券種和需求生成數據產品,然後售賣給債券的需求方,是金融信息服務的一種,除了森浦,市場上還有其他金融公司提供類似服務。但擁有六家公司全部數據的,此前只有森浦一家。
《處罰決定》中寫到,2013年4月開始,森浦逐年與某貨幣經紀公司簽訂獨家數據銷售協議,獲得其實時交易數據的獨家代理銷售權。而這家公司的成交市場份額在各貨幣經紀公司中佔比最高,其生成的實時交易數據是(下游)生產加工不可替代的生產要素和原材料。
隨着國內債券市場的飛速發展,市場對債券聲訊經紀實時交易數據的需求日益增長,其他金融信息服務商開始向森浦提出購買其獨家代理銷售的某公司債券實時交易數據,但均被拒絕。
調查中,森浦承認拒絕交易是為了阻礙其他金融信息服務商進入具體券種債券聲訊經紀實時交易全數據服務市場,排除下游市場競爭。
《處罰決定》中確認,由於拒絕交易,不僅使下游市場具體券種債券聲訊經紀實時交易全數據產品的供給減少,限制了債券交易機構和投資者的自由選擇權,而且通過設置最低交易金額,對交易相對人在交易時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損害債券交易機構和投資者合法利益。
“對於中小基金公司影響尤其大,”一位金融機構人士告訴記者,一些中小規模、尋求穩定回報的債券交易機構和投資者,一般僅就國債等相對穩定、安全的債券券種進行投資,也只需要相應券種的數據產品,但森浦設定的最小交易額,往往“迫使”這些投資機構購買了並不需要的產品。
《處罰決定》中將森浦的“沒有正當理由實施了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行為”確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最終,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裁定,根據森浦2022年度2.266億元的銷售額,處以2%的罰款,共計人民幣453.2782萬元。

金融數據價值感逐漸拉滿
最近兩年,監管部門對貨幣經紀市場連發新規。
2023年3月份,Qeubee向用户發出公告稱,因不可抗力原因,暫停對外數據服務。從《處罰決定》披露的時間點來看,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是在2023年3月對森浦啓動立案調查。
一年多來,從監管部門和市場的各種舉措和反饋來看,金融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市場地位愈發明確,數據的價值正在充分釋放,數據流通交易行為和數據要素市場的規範也正在加速推進。
2023年8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人民銀行、證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外匯管理局五部門發佈《關於規範貨幣經紀公司數據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貨幣經紀公司按市場化原則與金融信息服務商等商業機構開展數據服務合作,對數據服務合作方建立並實施准入、評估和退出機制,確保其依法合規使用和管理數據。
同時,五部門公佈了一份貨幣經紀公司可提供數據服務的機構名單,包括9家金融基礎設施、3家估值機構、33家境內信息服務商和32家境外信息服務商。相較此前,新名單無論數量還是機構類型,都有了大幅增長。
而在《關於規範貨幣經紀公司數據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發佈的同時,還有一篇名為《貨幣經紀公司提供數據標準》的附件,對貨幣經紀公司可對外交易的數據從定義、內涵以及提供範圍做了更明確的要求。比如,不得從事數據壟斷行為或與第三方達成排他性數據合作;比如,除成交意向價格以外的成交意向數據不得向金融信息服務商等市場主體提供等等。

從兩份文件綜合來看,對於貨幣經紀公司的數據,監管方明確了可交易的數據範圍,**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確權”,以往坊間對於貨幣經紀公司可否將數據用來交易也有爭議。**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在放開市場可交易機構範圍的同時,也明確了限制條件,尤其是明確了根據發送對象的機構職能和使用目的,對貨幣經紀公司的數據實現差異化、層次化管理。
一系列措施反映到市場中,是數據的價值感在拉高。

仍有“陰影”需驅散
去年11月,有媒體報道,六家貨幣經紀公司開放了數據購買,但每個公司的數據報價為200萬元/年,這意味着,如果要買齊六家公司的所有數據,需花費1200萬元。
一位業內人士確認了這個數字,他告訴《IT時報》記者,經過“反壟斷洗禮”,行業內可獲得的數據質量較之前有明顯提升,不過價格也水漲船高。
“比以前大概貴了1倍,受影響最大的應該是金融信息服務商,他們之間的市場競爭非常充分,在全數據才真正具有價值的債券實時交易市場,為了不失去客户,必須購買全部數據。”正因如此,儘管可交易數據的機構增至77家,但較高的報價也“勸退”不少機構。
金融業務大多是國家金融監管許可經營項目,金融機構亦大多通過審批製成立,牌照是稀缺資源,因此金融數據作為生產資料,也天然具有不可替代性。上述業內人士透露,一些金融債券領域有着半官方背景的金融基礎設施,每年收費金額在400萬~800萬元之間,對金融機構和金融信息服務商來説,同樣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上述人士認為,金融數據市場的壁壘仍然很高,需要更多的開放。
今年以來,貨幣經紀市場持續震動。
2024年7月1日,《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正式實施。按照新規,基金管理人委託貨幣經紀公司為基金提供經紀服務的,相關服務費用不得從基金資產中列支,而是由基金公司自擔。
公募基金降費之後,此舉被認為是監管層推動高基金公司更大程度讓利於基民,由此產生的衍生效應是,基金公司可能倒逼貨幣經紀公司降低交易佣金。
9月12日,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間市場貨幣經紀報價及數據展示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經紀商應當確保經紀數據的使用符合監管規定。經紀商僅能根據交易機構的委託發佈報價信息,不得私自修改交易機構報價,不得發佈虛假報價,或在開盤等時點發布已失效的歷史報價。
一套組合拳打完,這場由數據引發的反壟斷案,或將成為攪動整個貨幣經紀行業的加速器,而人們更希望,這股“反壟斷之風”能吹散更多的壟斷陰影。
排版/ 孫妍
圖片/ 東方IC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來源/《IT時報》公眾號vit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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