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學校的學習生活不僅是學生,老師校長都一樣,都要遵循事物的道理而行_風聞
guan_17259415071969-59分钟前
【本文來自《左瑋:“把教師當學生管,把學生當祖宗供”的教育模式,可行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左老師寫的文章看後,有認同也有感想,時代在發展事情變得複雜了。需要有些創新手法。同樣是一條河可以趟水過河,也可以修橋,渡船,但是我們也可以飛過去。老師與學生教與學之間,都要共同完成按理性指導行為的合作,目標是追求理性指導行為。這也許是教育的目標之一。知道事件的性質與知道物體的性質同樣重要,我們的生活難道不是由一個個事件組成的河流嗎?學生有一些違紀的行為,根本原因是他沒有明白事情的道理,也就是對自己的認識不足或不對,如果老師不講明道理就加以懲戒那顯然是不講道理,但是講清道理是個難題,因為老師是當事人,給他的責任也太大,他不能不被動。現在如果給老師懲罰權那就是鼓勵老師不講理,把老師氣夠嗆,受情緒的奴役,學生在這件事上也沒獲得收益,最終是老師學生家長都受苦,學生違反了紀律這是一個非理性事件,把老師至於被動地位,老師怎麼能由被動變為主動呢?老師要做的是把這一事件變成議案,提交其他同學老師討論講出道理做出處罰界定,也許更好的結果是學生懂得了道理自己改正,我們在學校的學習生活不僅是學生,老師校長都一樣,都要遵循事物的道理而行。
事情發生了冷靜下來後,一般我們都會明白道理。另外。他人的事情我們都能看清事情的道理,孔子講們三思而後行,這就要求即得冷靜又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突然遭遇事情,哪怕一點小事,也往往叫人衝動,在公路上的路怒症,課堂上也會有課怒症,這都是老師學生應面對的問題。每個人都要滿足自己的慾望,那就會形成衝動,這是人人都面臨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都要畢生用心於此,但是從學生時期有應該着手用力。
比如:湖南新晃一中要修操場,當事校長所能做的就是把這一方案做成個議案,讓與該學校無關的社區或其他學校做出決定,做出決定的人就是普通人隨機抽取,讓誰來修操場工程造價多少就由這20或30人來做決定。讓誰來修操場當年的黃校長必須迴避,若他來決定就違犯法律,但是校長做出議案是他的權利,這權利也是挺大的。人都該知足於此。我們得總結經驗,當年黃炳松校長讓自己的外甥修操場,導致操場埋屍案的發生
斯賓諾莎説:慾望是人的本質。他又説,人要遵循理性的指導而行。要修一個操場滿足學生的活動要求,那就該有個方案,這個方案就是校長的理性,而他的慾望就應該至於學校有一個好的操場。讓誰來完成這一任務從理性的角度考慮就要讓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來做決定。這些人就純粹做出一個決定,沒有一點物資利益,只會享受一些精神上的收穫。這樣各方面都成全了。校長正直廉潔了,修操場的人也正直廉潔了,就在這件事情上人們遵循了李響的指導、
老師滿足自己的慾望上,也不知止境,也受情感的奴役,人人都如此啊,那老師就帶領學生們最求事物的理性唄。凡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是自己都被動,要想主動,走哲學家道路太難,就是哲學家也有暴躁易怒的時候,叔本華把跟他吵架的老太太推到樓下。有一條捷徑供大家思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尋求別人幫助讓別人來解決。比如:一個學生把手機帶進了課堂並看手機,那老師就提出一個議案,讓別的班級老師家長或別的學校的人來決定如何解決,在比如:一個學生打了另外一個學生,如何懲戒,那就得有另一個學校的老師學生家長組成一個議事團體做出決定,由此可以看出,一個老師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要提交議案油他人來解決,同時,這個班級的老師學生家長也是解決他人涉事的施以援手。這形成了一個互幫互助系統。
人都是軟弱的,能力上也有限,也許這個互幫互助系統會有用。這不該成為我們的人生觀嗎?不僅僅在教育上,在經濟和政治方面也該如此。當我們心裏這樣想時,也許世界也會如此。
《禮記·學記》中説,“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我們嘆口氣吧。現在我們是要飛過河流到達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