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藍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正被調查或還面臨股民索賠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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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9月11日,ST旭藍髮布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ST旭藍股票(證券簡稱:ST旭藍;證券代碼:000040)2024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1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3.91%,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特別提示顯示,公司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並申請啓動預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啓動預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請的文件,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不代表法院同意受理重整及預重整。因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7.96億元尚未償還,也未提出明確償還計劃,申請人的重整及預重整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後續是否進入預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公司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154號),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佔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歸還。截至目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7.96億元尚未償還,也未提出明確償還計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六個月內清收77.96億元被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停牌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資者充分關注公司的退市風險。
2024年5月8日,因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對公司立案。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4年9月6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7202432號、證監立案字03720240040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立案。本次立案為證監會對公司的第二次立案調查,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盤時持有ST旭藍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旭藍參與招投標項目145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3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