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藍被債權人申請重整,正被調查投資者索賠徵集啓動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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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9月11日,ST旭藍髮布關於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暨資金佔用退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申請人發來的《通知書》,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於2024年9月2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並申請啓動預重整程序。
2019年3月,申請人與東旭藍天發生建設工程合同糾紛,2023年1月經河北省趙縣人民法院判決需返還申請人定金及施工款共計609萬元並支付利息。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尚未支付相關款項,應支付款項總金額為755.62萬元。
申請人與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係、一致行動關係。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集團有限公司質押公司股份數量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為99.35%,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凍結數量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為100%。若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未能採取有效措施,該等股份存在後續被司法處置的風險,則可能會發生被動減持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未來6個月內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風險提示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啓動預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請的文件,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不代表法院同意受理重整及預重整。因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7.96億元尚未償還,也未提出明確償還計劃,申請人的重整及預重整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後續是否進入預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值得關注的是,9月6日,ST旭藍髮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於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7202432號、證監立案字03720240040號),公司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
公司已於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本次立案為第二次立案調查。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盤時持有ST旭藍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旭藍有專利信息84條;此外企業還擁有行政許可39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