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屬在醫院擺棺材、拉橫幅,院方通報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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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機構擺棺材、擺花圈、燒紙錢的行為屬於典型的“醫鬧”。
**撰文 |**郭雪梅、黃思宇
因懷疑親人死於醫療事故,這兩天,有家屬到河北廊坊霸州市霸州開發區醫院,以拉橫幅、擺放水晶棺與花圈、焚燒紙錢、飲酒聚餐等形式討要説法。今日(9月18日),霸州開發區醫院對此發佈情況説明。
院方表示,自病人發生腦梗死至今,醫院始終高度重視,時時關注,積極解決問題,自始至終無推諉,無推卸,無拖延。比如,患者轉至其他醫院救治期間,霸州開發區醫院曾派醫生連夜探望,並湊了1萬元為其墊付。

情況説明/截圖來源:霸州開發區醫院微信公眾號
患者死亡後,家屬回到霸州開發區醫院掛起白布橫幅,並把水晶棺擺放在一樓門診大廳。院方稱,支持患者家屬合理合法進行維權,也願意依法承擔責任,但上述行為已經妨礙正常醫療活動,為其他就診患者帶來恐怖情緒。
一位霸州開發區醫院的醫護人員向“醫學界”證實,患者家屬的上述行為已經持續了兩三天,儘管醫院已經報警,但家屬仍不聽勸阻……

霸州開發區醫院/圖源:醫院微信公號
醫院發文回應
對於這起醫療糾紛,霸州開發區醫院在情況説明中詳細還原了診療過程。
據醫院自述,這是一名51歲的子宮肌瘤患者,9月3日上午入院後,院方在術前為其檢查了心電圖、彩超、血常規、血脂、血糖、肝腎功能、凝血四項等,未見明顯異常。
經過術前討論,醫院決定為患者施行腹腔鏡下子宮全切術。院方表示,這名患者符合手術指徵,在向患者及家屬詳細交代手術風險後,對方表示願意承擔風險並簽了字。
9月5日中午,該患者的手術順利完成,術後生命體徵平穩。但手術結束後的當天下午,醫護人員發現患者異常,檢查後考慮左側額頂葉腦梗。與患者家屬達成一致後,醫院派120救護車,在三名醫護人員的陪同下將患者轉至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宣武醫院的檢查顯示,患者左側額葉、基底節區急性腦梗死,病情不支持手術治療,且因為牀位緊張,宣武醫院建議患者轉入北京豐台右安門醫院保守治療。家屬同意後,患者被轉到了右安門醫院重症監護室。
霸州開發區醫院表示,在事發當晚,醫院就封存了病人病歷,保全醫療證據,並於次日將此事上報霸州市衞健局醫政科報備。
9月8日晚,患者家屬給霸州開發區醫院打電話,稱患者病情惡化,醫療費用緊張。收到消息後,醫院派了兩名婦產科醫生前往右安門醫院探望,並將院內多名醫生湊的1萬元作為人道救助墊付資金,交給了患者家屬。
霸州開發區醫院介紹,9月12日,家屬主動放棄右安門醫院治療,回到廊坊市第四人民醫院住院;9月14日,病人在廊坊四院生命體徵消失。對於患者在右安門醫院治療期間病情突然加重的原因,霸州開發區醫院稱,家屬始終未透露實情。
患者死亡後,霸州開發區醫院和患者家屬同意委託律師介入協商處理此事,但在協商過程中,患者家屬突然到醫院拉橫幅,還把水晶棺擺放在了門診大廳。
霸州開發區醫院表示,醫院報警後,民警曾勸阻家屬終止這些違法行為,希望能依法維權,但家屬不聽勸阻,依然在醫院大吵大鬧,侮辱謾罵。
截至今日9時28分,院方介紹,水晶棺依然擺放在霸州開發區醫院就診大廳,家屬繼續掛起白布橫幅,在醫院擺放花圈,焚燒紙錢,飲酒聚餐。
目前,霸州開發區醫院微信公眾號已刪除了相關情況説明。此前,醫院在文中明確表示,支持患者家屬合理合法進行維權。醫院已單方向霸州市衞健局提出醫療鑑定申請,希望患者家屬通過司法途徑明確責任,如院方確有責任,醫院表示,將依法承擔,絕不推諉。
霸州市人民政府網站2021年文章介紹,霸州開發區醫院有工作人員198名,設置病牀110張,主要有風濕免疫、骨科、椎間盤、婦產科、甲狀腺五大專科,以及內、外、兒、眼科等職能、輔助檢查和治療科室。
“醫鬧”是違法行為
醫法匯創始人、北京天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勇律師告訴“醫學界”,在醫療機構擺棺材、擺花圈、燒紙錢的行為屬於典型的“醫鬧”,“以前較為常見,現在比較少了。”
張勇介紹,國家一直嚴厲打擊“醫鬧”行為。2014年,原國家衞計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五部門發佈《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文件明確指出,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等方式屬於擾亂醫療秩序。
2015年,“醫鬧”行為被正式納入《刑法修正案(九)》。“‘醫鬧’入刑,意味着如果擾亂醫療機構秩序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勇介紹,對“醫鬧”參與人員,輕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重則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來,多地出現“醫鬧”事件,對此,全國各地紛紛出台政策予以嚴懲。例如2020年,北京市發佈《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2021年,上海市發佈《上海市醫療衞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這也是全國首部專門規範醫療衞生人員權益保障的省級政府規章。
“醫學界”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至少5省發佈了“醫療機構安全秩序管理規定”的相關文件或通告,包括甘肅、陝西、雲南、遼寧等地。文件均明確,在醫療機構設靈堂、擺放花圈屬於“醫鬧”行為,並明確了違法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霸州開發區醫院的情況應該屬於個例,患者家屬情緒比較激動,也可能不懂法。”張勇表示,即使醫院存在過錯,也應當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進行處理,患方可以通過向衞健委投訴要求調查,或者走民事訴訟,而不是通過“醫鬧”。
一旦“醫鬧”進入法律程序,處罰力度並不輕。張勇曾關注過一例案件,產婦周某因產後羊水栓塞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在醫院擺花圈、拉橫幅、擺水晶棺,多次勸阻後無果,致使醫院停業20多天。最終,法院判決患方賠償醫院各項損失22萬餘元,並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如果出現此類醫療糾紛,醫院該怎麼做?張勇表示,醫方首先要告訴患者依法維權的途徑。“比如進行雙方自願協商、申請醫調委(全稱為“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等。”
張勇還強調,患者死亡後,醫療機構還應當告知患者近親屬要進行屍檢,查明死亡原因,還要複印、封存患者病歷等等,“這都是醫療機構的法定義務。”
此外,如果醫療糾紛演變為“醫鬧”,醫院還可根據嚴重程度及時報警,讓公安機關及早介入制止這種行為。“已經產生這麼大的糾紛了,雖然一些醫院有保安,但是他們沒有執法權。如果勸阻還沒用,公安機關可以進一步採取法律措施。”
張勇表示,按照法律規定,任何“醫鬧”行為,根據其情節的輕重,都可以進行相應的治安處罰,醫療機構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同時,他建議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公開澄清事件,讓公眾儘早瞭解真相,這也有助於維護整體的醫療秩序。
參考資料:
1.產婦入院次日死亡,家屬卻因這一行為,被判賠償醫院22萬
https://www.yifahui.com/1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