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電梯抽煙被曝光,反起訴曝光者,法院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3:17
-2024-
09/19
14:41
公共場所不吸煙,是對自己和他人健康的一種尊重,既體現個人素質和社會責任感,又彰顯城市文明和公共秩序。而電梯屬於密閉的公共空間,在電梯裏抽煙危害更大,也更讓人難以容忍。
廣東廣州市民王女士因在業主羣中曝光一業主在電梯裏吸煙、長按電梯門等不文明行為,被對方以侵害名譽權和隱私權等為由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旗幟鮮明地對不文明行為説不,用司法裁判倡導文明和諧的社會風尚,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公共場所行為規範。
基本案情
五歲的小俊與其父母共同住在天河某小區某棟三樓。自2017年起,該小區開始加建電梯,經政府審批並安裝完成後,該電梯於2020年投入使用,需刷電梯卡方可進入電梯。因加建電梯時,包含小俊父親在內的部分業主反對加建電梯,且未繳納加建電梯修建資金,故加建電梯組織方未向小俊父親發放電梯卡。某天,小俊父親趁其他人使用電梯,在未刷電梯卡的情況下,帶小俊進入電梯。使用電梯過程中,小俊父親一直吸煙,同時為了等候小俊回家拿東西,還用手和身體倚靠在電梯門上導致較長時間內電梯門不能正常關閉。同為該樓業主的電梯管理方王女士通過監控視頻看到小俊父親的上述行為,遂截取相關視頻畫面併發到業主羣中。視頻中可以清晰看到小俊父親抽煙、堵電梯門的行為,並聽到小俊父親呼喚小俊的名字。隨後,王女士和其他業主在業主羣裏討論了這一行為:
業主甲:那人怎麼一直在電梯裏抽煙?
王女士:他沒有交建電梯的錢,但他説他的房子是真金白銀買回來的,要無償使用電梯。這個電梯他沒交錢,怎麼能無償使用呢?對不對?各位業主,你們説一下。
業主甲:我們已經辦了電梯卡,本來他是不能進電梯的,就是剛好有人出來,他就趁着這個空隙進去了,進去之後就在裏面狂抽煙啊,還堵住那個門。真沒素質!
小俊父親認為王女士此舉侵害了小俊的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對小俊成長、生活和學習造成不良影響,遂以小俊的名義訴至法院,訴請王女士拆除其在各樓層的視頻監控,並賠償小俊精神、人格等損害賠償金,以及小俊為彌補被影響的學業而支付的相關費用共2.5餘萬元。
王女士辯稱,其未侵犯小俊的名譽權,其在發現無乘梯資格者在電梯內有故意用手和身體倚靠在電梯門上等人、吸煙等行為後第一時間將該視頻發佈在本棟樓的業主羣是其作為電梯管委會委員應履行的職責。發佈的視頻內容也是當時情況的真實反映,並未經過篡改、裁剪,王女士當時在羣裏發佈的言論也只是如實陳述,沒有半句侮辱、誹謗的意思,況且言論也僅僅是針對小俊父親,隻字未提小俊。
裁判結果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俊的全部訴訟請求。小俊不服,提起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説法
本案爭議焦點為王女士發佈案涉視頻和相關言論至小區業主羣的行為是否構成侵犯小俊的人格權。對此,法院認為,小俊父親確有在電梯內吸煙、用手和身體倚靠電梯門上導致在較長時間內電梯門不能正常關閉等不文明使用電梯的行為。王女士只是將案涉視頻和評論內容發佈在小區業主羣,並未捏造、歪曲事實、刻意傳播,亦未惡意篡改、剪輯,也未對小俊或其家人進行侮辱、誹謗,其發佈的相關評論主要是對小俊父親不文明使用電梯行為進行一定監督和否定性評價,言論中也絲毫未提及小俊,相關評價內容亦未超過必要限度,故王女士的上述行為並不構成對小俊的侵害。經綜合審查王女士發佈案涉視頻和評論的目的、方式、後果,結合小俊父親存在不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行為過錯,並根據關於侵犯人格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參照《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的相關規定以及綜合考慮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和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因素,法院最終認定王女士發佈案涉視頻和相關言論至小區業主羣的行為不構成侵犯小俊的人格權。
法官提醒
電梯作為公用空間,是密閉的場所,在電梯內吸煙,煙霧難以散去,會對他人身體健康產生一定侵害。廣大羣眾應自覺遵守公共場所文明行為規範,不在電梯內部及其室內等候區域等公共場所吸煙。
來源: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