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智庫:幾十年內,我們可能會處於一箇中國對美國實施出口管制的世界_風聞
你相信光吗-爱比丽屋34分钟前
來源:企業專利觀察
2024年9月16日,美國科技政策智庫排名第一的信息技術與創新基金會(簡稱ITIF)發佈了一篇由ITIF的創始人兼總裁羅伯特·阿特金森(Robert D. Atkinson)署名的報告**《中國正在迅速成為先進工業的領先創新者》**(China Is Rapidly Becoming a Leading Innovator in Advanced Industries)。
2024年9月18日,ITIF在美國國會大廈舉辦了一場一場國會山簡報會,圍繞這份報告,討論了其對中國企業10個關鍵先進行業的創新表現進行的為期20個月的調查結果。
此次研討主要涉及兩個議題:一是評估中國企業的技術和創新能力;二是評估中國國家創新體系及其對美國政策的影響。
參與此次研討的包括眾議院美中共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主席約翰·穆倫納爾 (John Moolenaar),ITIF創始人羅伯特·阿特金森,ITIF全球創新政策副總裁兼生命科學創新中心主任斯蒂芬·埃澤爾,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亞洲研究高級研究員、中國戰略項目主任Rush Doshi,美國國務院前政策和戰略總監裏克·斯威策等人。
可以看出,這份報告和此次活動的中心,就是探究中國離科技創新的前沿有多近,美國政策制定者可以吸取哪些經驗來提高美國的創新能力並保持其在先進產業中的競爭優勢?
因為長期以來,人們對中國經濟的普遍看法是,中國是一個生產強國——“世界工廠車間”,除此之外,很多人認為它只是一個“快速追隨者”,缺乏領先的科學和技術能力來開發自己的創新產品。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美國及其西方盟友就幾乎不需要重新考慮他們的產業政策以保持全球競爭力。但是,現實是中國公司正在成為全球經濟核心先進行業的真正創新者,那麼這種情況下,美國和西方將面臨更加嚴峻的競爭挑戰。
為此,ITIF從今年3月份開始,陸續發佈了《How Innovative Is China in the XXX?》的系列研究報告,涉及機器人、化工、核能、電動汽車和電池、生物技術、半導體、人工智能、量子計算和顯示技術等10個行業。我們曾對機器人和半導體報告進行過報道。
在此次發佈的總結報告中,對中國創新程度的一個基本結論是,“雖然有證據表明,中國尚未取得整體領先,但在某些領域已經領先,在許多其他領域,中國企業可能會在十年左右的時間內達到或超過西方企業。”
報告基於目前10個行業分別做了兩張對比表,一張是根據漢密爾頓指數得出的行業領導者情況,結果是中國在7個行業中領先,美國只有3個。

來源:報告(機器翻譯)
另外一個就是比較中國在10個行業上與美國等領先者的差距,結果是中國在2個行業中領先或持平(Ahead, At Par),在4個行業中接近領先(Near),在4個行業中落後(Lagging)。報告認為除了半導體和量子領域的進展受到設備出口管制的阻礙外,中國的進步速度令人震驚。

來源:報告
在報告的結尾部分,研究人員給出了中國未來可能的三種情景:
情景一:中國成功實現了作為全球新的創新領導者
這種情況下,報告認為全球開始“以中國為中心”,原先西方領先國家在技術附加值的全球市場份額有所下降。美國仍然會有一些創新公司,就像英國現在還有勞斯萊斯和葛蘭素史克等公司一樣。但更多的美國公司將被迫破產,其他的被中國公司收購,還有一些公司縮小了規模。
報告研究了從1790年英國第一次工業革命以來,前五次創新浪潮使得全球創新中心從英國,到德國、美國並列,再到美國、蘇聯爭霸,再到目前以美國為主的歷史。因此如果大膽猜想的話,在即將到來的第六次創新潮中,報告提出中國似乎很可能會繼承世界創新中心的衣缽。
在這種情況下,報告認為,“幾十年內,我們可能會處於一箇中國對美國實施出口管制的世界。”
情景二:戰略對等
這種情況下也就是中國和美國都各有擅長和優勢的產業。例如,中國在機器人、化工、電動汽車、核電和消費電子等多個行業領先,但是在生物技術、航空航天、軟件或半導體等更復雜的工程或科學領域,卻還無法實現與西方國家的創新對等。
情景三:日本化
這種情況下,就如同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日本挑戰美國的結果一樣,中國最終失去了動力,未能向新技術體系進行必要的過渡。
但是報告認為,無論是以上哪種情景,對於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而言,目前最好的應對中國的策略就是實施**“國家實力資本主義”**,而這一點也被認為是整篇報告最為核心的觀點。
所謂“國家實力資本主義(national power capitalism)”,類似於中國的舉國體制。
實際上,這也是這份報告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討論美國是否要全面學習中國的發展模式。為此,報告在反覆提出一個問題:
“現在是時候進行一場公開和誠實的辯論了,討論在美國體系上加倍投入是否足以應對前所未有的中國技術經濟挑戰,或者美國政府需要採用一種新形式的‘國家實力資本主義’。”
也就是在原有資本主義市場發展模式基礎上進行加倍投入,還是採用一種全新的仿照中國的“國家實力資本主義”。
不過報告認為其實只有一個選項,除非美國的技術經濟政策發生變化,接受“國家實力資本主義”,否則美國就不太可能與中國保持競爭優勢地位。
為此,報告建議美國應該建立五個國家工業研究機構;成立一個競爭力高級研究計劃局(ARPA-C);成立國家工業開發銀行;將研究和實驗税收抵免提高三倍;併為新機械和資本設備制定為期7年、25%的投資税收抵免。
整篇報告看下來,其實是有一種由衷的自豪感的。
中國幾十年來堅定不移的自主發展道路,讓美國不得不承認中國製度的優越之處,也不得不反過來學習中國,希望“抄”中國的作業。
但是我們也要有清醒的認識,近來西方國家不約而同的在渲染中國幾乎在各行各業都在領先全球的消息。例如三週前**,**澳大利亞的智庫——****戰略政策研究所發佈了一份名為《關鍵技術追蹤器:二十年的數據顯示長期研究投資的回報》的報告,該報告對過去20年,尤其是中美在技術上的發展情況進行了對比,結果顯示,在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間,美國在64項技術中的60項中處於領先地位,但在最近的五年期間,它僅7項技術中處於領先地位。
實際上,西方主流智庫這一系列的“捧殺”中國各行業全面領先的聲音,更像是為聯合起來應對中國做出更嚴格的限制措施,而做出的準備。因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
另外,如果仔細解析ITIF這份報告中,還是隱約嗅出一些ITIF在代表美國某些企業立場的“私貨”的。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國家實力資本主義”與美國現行反壟斷政策之間的關係。
按照報告的設想,美國若想與中國競爭中獲勝,必須要發展類似於中國的舉國體制,這種情況下,在一些關鍵技術和領域就要集中力量辦大事。雖然報告提到了美國政府在改革中可以設立一些新機構,但是要知道承擔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實體,在美國依然是私營企業為主,也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各領域科技巨頭。
只有保持這些巨頭的實力越來越集中,越來越強,有點類似於中國其實在不斷整合央企同類型企業的合併一樣。但是美國如果這麼搞的話,第一個遇到的問題就是反壟斷。
因此,反壟斷就像是一把懸在“國家實力資本主義”理想模型上的一把刀。
所以,報告隱含的一個彩蛋就是,要想和中國競爭,就必須發展“國家實力資本主義”;要發展“國家實力資本主義”,就必須要改革反壟斷現狀。
例如報告認為西方和中國在這一點上的差異比較大:
“西方的反壟斷比中國要激進得多。只要大型公司為國家利益行事,中國不僅容忍它們,還鼓勵它們變得更大。”
不僅如此,報告還建議美國國應該剝奪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反壟斷權力,讓 司法部DOJ成為唯一的仲裁者。
對此,報告認為現在是政策制定者大聲疾呼新布蘭代斯運動的時候了。並疾呼當下需要一場超越消費者福利原則的反壟斷運動,擁抱“國家實力”原則,其中所有針對全球貿易行業公司的反壟斷行動都將根據“這是否有助於或損害美國成為相關特定行業全球領導者的能力”的原則進行評估。
對於這一點,美國曆史上頗有經驗。
“例如,在20世紀50年代,當反壟斷機構追查他們的“當今大科技”AT&T時,國防部部長艾森豪威爾、通用汽車前首席執行官查理·威爾遜給司法部長寫了一封信,表示嚴重關切,稱分拆將破壞公司的“未來有用性”。司法部退縮了。20世紀80年代,當司法部再次介入時,國防部再次反對分拆,國防部部長卡斯珀·温伯格以國家安全為由反對分拆。此外,商務部長Malcolm Baldridge辯稱,該訴訟正在危及美國在電信領域的領導地位,里根政府內閣電信工作組也是如此。但這一次,司法部獲勝,貝爾實驗室幾乎被摧毀。”
總體來看,ITIF的這份總報告,連同10份行業分報告還是很值得一看的,尤其是對中美科技政策、創新和發展模式的羣體,應該會有很大啓發。
這份報告中值得關注的還有幾個方面,一些涉及與知識產權和專利相關。
一是對於創新含義的重新思辨:
“創新不是發明。這不是科學。這不一定是創業。它正在大規模地將新產品或服務推向市場。”
之所以會這樣研究創新的含義,我理解應該也是看到了中國崛起的現實情況。正如中美在創新上的顯著差異,美國更注重實驗室創新,而中國優勢則是面向市場的創新。
因此,報告重新思考的傳統的美國創新模式,也就是即使一件發明再好,如果無法投向市場,形成產品,也是無濟於事。相反,正是因為中國模式更多的是面向市場和終端的,因此發展更快。
簡言之,“如果創新不能成功推向市場,那麼產品創新就不是很重要。”
二是西方對於中國能否創新的爭辯:
一些人認為,中國不可能真正創新,因為它的創新體系存在缺陷。這包括對知識產權保護薄弱、過於受國家指導以及由於死記硬背和等級教育體系而缺乏創造力的指控。事實上,直到最近,傳統觀點都認為中國無法創新;充其量,它可能是一個快速的追隨者。
廣泛研究中國經濟及其創新能力的學者直到最近還在很大程度上認為,中國沒有能力進行“真正的”創新,至少在全球前沿領域是這樣。一般來説,支持這一觀點的理由是:鼓勵死記硬背並壓制創造性表達的教育體系,以敬畏權威為中心的規避風險的文化,這不利於顛覆式或劇烈變革,知識產權保護薄弱,以及國家對市場的參與效率低下。這些論點的支持者認為,儘管中國的經濟崛起令人印象深刻,但至少在可預見的未來,它充其量只能是西方創新的複製品。
此外,哈佛商業評論2014年的一篇“為什麼中國不能創新”中引用了“(中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前所未有的失敗”。
另外,在2023年華爾街日報的一篇“為什麼中國不能領導科技”的文章中寫道:“中國雄心勃勃的技術努力失敗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它的制度扼殺了創新……如果中國不能培養自由思想者,它就永遠是一個追隨者,而不是西方想象和發明未來的領導者“。
這一點,如果回顧一下我們一直在披露的中國對於中小創新者和大企業之間的保護不平衡,扼殺了很多自由思想者和獨立發明人的案例,就會有深刻體會。這一點,其實西方已經很清楚的看到了。但是不知道為何中國的管理者和執法者卻視而不見。
三是對於中國專利的看法:
報告中少部分提到了涉及到中國專利的一些情況,主要涉及數據層面。
例如報告認為,中國公佈了大量虛假或可疑的專利,這使得純粹的專利申請數量具有誤導性。相反,查看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 授予的專利數量可以更真實地估計中國公佈的合法專利數量。
2010 年,中國在美國僅獲得3,303項專利授權,不到當年美國授予的所有專利的1%。然而,到 2020 年,中國在美國的專利授權增加到近27,000 件,佔所有授權的7%。2020 年,中國擁有USPTO授予的專利數量第三多,僅次於美國和日本——這表明,儘管有一些有問題的專利,但中國正在授予更多高質量的專利。
此外,中國的知識產權許可收入價值相對於美國有所增加。2013年,中國的知識產權收入價值不到美國價值的1%。然而,到 2023年,該值已增加到9%,並在2022年達到10%的峯值。美國在知識產權許可收入的價值方面仍然保持顯著領先;然而,中國在過去十年中取得了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