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蘿莉島問題,談談羅翔口中的“德肖維茨”_風聞
李建秋-李建秋的世界官方账号-29分钟前
前天的文章,我看還有好多羅翔粉絲沒看明白。我的核心意思是:第一,這次的事件屬於治安案件,沒必要上綱上線。第二,羅翔在上綱上線。第三,羅翔上綱上線的很滑稽。還有羅翔的粉絲專門發給我所謂的“澄清”,其澄清的含義是:你所説的中國人在日本遭襲死亡是純粹的治安案件,那不和我説的對上了麼?所以你在反駁什麼?當然我是沒想到的是文章居然因為投訴下架了。羅翔的粉絲在評論區無論如何反駁我,甚至辱罵,我用的是公眾號的自動上線評論的功能,你罵我,我也不惱,而眼見着B站羅翔視頻下面依然還是皇城一樣的祥和,除了刪了大部分評論外,我挺喜歡下面這個人的説法,所以截了圖:“批評你的評論去哪了”?所以羅翔平時所説的:“如果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的意思是:對羅翔批評是不自由的,對羅翔的讚美是有意義的。你批評羅翔就刪除你的批評,你讚美羅翔,那羅翔就保留你的讚美麼?我不打算就這個問題一直糾纏,毫無意義,説説德肖維茨吧。精英主義放心我不會提蘿莉島的事情,這事沒實錘那就沒勁,但是正如我們所知道的那樣:美國人對他們的精英不信任,陰謀論多,這不是毫無原因的,我如果從小生活在那種氛圍,我可能也會疑神疑鬼。德肖維茨並不是像中國人想象的那樣,一臉的對民主與人權的執着,他屬於傳媒界打造出來的“批量偶像產品”,德肖維茨本人也非常喜歡樹立這種人設,他因為代理辛普森案、泰森案、美國總統大選案出名,但是我預計他的人設差不多要崩塌了,這種崩塌並不來自於國內,而是來自於他的祖國---美利堅。看德肖維茨最近的新聞:《“哈里斯贏得了辯論”,以色列“必須為最壞的情況做準備”——德肖維茨》《艾倫·德肖維茨 宣佈退出民主黨,理由是“反猶太復國主義”》事情的起源是這樣的:當時民主黨在開全國大會,一眾的民主黨大佬互相吹捧,其實大會里面批判的是特朗普,比較幽默的是,雖然共和黨是絕對支持以色列,民主黨對以色列其實也不錯,拜登雖然批評以色列,但是依然給了以色列大筆的援助。而民主黨內部確實有相當一部分人不滿拜登對以色列的妥協態度,在民主黨大會互相吹捧的時候,外面正在抗議拜登的以色列政策,而民主黨大會絲毫不給支持巴勒斯坦的民主黨人發言的機會:即便是如,德肖維茨都覺得“這是我經歷過的最反猶太、反以色列、最反猶太復國主義的大會”。為什麼民主黨都支持以色列到這個份了,德肖維茨還不滿意?那麼請看德肖維茨這段自白: 德肖維茨自己是猶太人,他自己親口説猶太人掌控了媒體,並且他毫不遮掩説,上帝賜予猶太人力量。宗教入腦。所以這樣一個人,是怎麼把被告人的權利之類的掛在嘴邊,又是怎麼主張人權的,這和羅翔所塑造的德肖維茨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大的差距?來,讓我們看幾個數據:“根據美國律師協會的一份新報告,在任何一年,聯邦法院 98% 的刑事案件都以辯訴交易告終——這種做法重視效率而不是公平和無辜。一個包括檢察官、法官、辯護律師和學者在內的工作組援引了“大量證據”,表明無辜者被迫認罪,因為檢察官擁有他們的權力,包括可能長達數十年的強制性最低刑期。“審判在美國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已成為罕見的法律產物,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甚至不存在,”美國律師協會辯訴交易工作組在週三發佈的一份報告中寫道。”98%的刑事案件都是採取辯訴交易,也就是98%的刑事案件壓根就上不了庭,直接在下面勾兑一下,就完事了。98%就意味着,不光是窮人,甚至中產階級的案件都上不了庭。無論英美法律多巧舌如簧,寫了多少著名的維護人權的法律書籍-----這些東西都不是為了98%的人存在的,而是為那2%的存在的。這種辯訴交易對於司法公正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其實法律界的內部人士也知道,但是大部分人是從“成本”的角度去考量,用了一大堆術語例如納什均衡之類的話術。但是要考慮這麼一個因素:由於有德肖維茨之類的人的存在,使得檢察官們在追查案件的時候,極大拉高了成本。即便是檢察官清廉,那麼對於:富豪極高的訴訟成本,和對於平民很低的訴訟成本,檢察官會選擇訴訟誰?這難道不是顯而易見的嗎?而對於德肖維茨這類人來説,你看看他代理的案件:辛普森本人是富豪,泰森也非常有錢,打完官司後,泰森就去地下打黑拳了。著名演員凱文·史派西被控性騷擾,打了幾年官司,家產一乾二淨,倒欠了幾百萬,上電視痛哭流涕。史派西的家產哪去了?欠的幾百萬給了誰?《獨立宣言》説: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賦予給他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話沒錯吧?那怎麼解釋美國綿延多年的奴隸制以及種族歧視?舉個例子:1857年的斯科特訴桑福德案:黑人奴隸德雷德·斯科特隨主人到過自由州伊利諾伊和自由準州威斯康星,並居住了兩年,隨後回到蓄奴州密蘇里。主人死後,斯科特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自由,案件在密蘇里州最高法院和聯邦法院被駁回後,斯科特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法院判決如下:……問題是很簡單的:一個其祖先系從國外輸入我國、並被作為奴隸出賣的黑人,能否成為合眾國憲法組成並使其存在的政治社會的成員,作為成員是否有資格享受憲法保證給公民的一切權利、特權、和豁免?這些權利之一是發生憲法明確説明的各種情況後向合眾國法院提起訴訟。…“……我們認為他們不是的,他們不包括在憲法的‘公民’一詞之內,憲法也無意將他們包括在內,因此不能要求享有憲法賦予合眾國公民的任何權利和特權。相反,他們當時被認為是一類從屬的、低人一等的人,被掌握統治權的種族制服,無論解放與否,始終服從統治種族的權威,除那些掌握權力和政府的人願意給他們的那些權利和特權外,沒有其他權利或特權。…………一個多世紀以來,他們一直被當做劣種人,完全不適宜同白種人交往,無論是在社會關係中,還是在政治關係中;由於他們是劣種人,因而沒有白種人必須予以尊重的權利;黑人可以被公正合法的貶為奴隸,為白人的利益服務。………《獨立宣言》並沒有打算把當奴隸的非洲人包括在內,制定並通過該宣言的人民中沒有他們的份,這一點是清楚得沒有爭論餘地的;……該案英文名字:Dred Scott v. Sandford同樣的,德肖維茨所説的各式各樣的權利,那是相對於辛普森説的,泰森説的,特朗普説的,而不是對你説的。德肖維茨當然認為人人生而平等,但是不妨礙德肖維茨認為猶太人比所有的人都要更高人一等。昨天我提到的張朝陽可以睡三個小時,你睡了七八小時還是困,因為張朝陽困了可以睡,你不行。即便是拋開蘿莉島的問題,我不懂德肖維茨有任何值得吹捧的。連我都知道,羅翔會不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