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德股份使用閒置募資暫補流動資金,正被調查或還面臨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昨天 23:17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9月23日,諾德股份發佈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經營成本,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專户中的閒置募集資金人民幣1.6億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户。
諾德股份稱,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會通過直接或間接的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交易。公司將在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到期日之前,將該部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户。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因投資建設需要使用上述用於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公司將及時歸還資金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户,確保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也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及其資金需求。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會議、第十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專户中的閒置募集資金人民幣1.6億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户。本事項無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值得關注的是,9月6日,諾德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陳立志、副董事長許松青、董事會秘書王寒朵於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5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6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7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8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立案。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3年4月25日到2024年4月10日期間買入,並且2024年4月10日收盤時持有諾德股份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諾德股份參與招投標項目5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