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你認為【X交易】該不該合法?各方論據大賞..._風聞
鄂文东_17217818791085-L东tF56分钟前
關鍵詞:incel(非自願獨身者)】很多內容來源於b站MHYYYY,目前他已被禁言,但他整理的比較全面。
希望大夥兒能看完整篇內容再進行討論留言,而不是看完標題急着發表觀點。
這個應該不算難,雖然本篇的篇幅略長,相信你看完後會有所收穫。
【【反正我自己是對原有觀點已經動搖了…..】】
。。。。本文略有改動,主要是標點符號。。。。。
(本篇內容討論的是“該不該”而不是“能不能”,因為討論“能不能”就不用討論了,希望大夥兒別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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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探討該不該那就一定是分成兩派,我把支持的一方簡稱為【該】,不支持的一方簡稱為【否】,簡單的列出兩方的觀點以供大夥兒討論。
由於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一定是不支持X交易合法化的,所以主要由“否”方先開口來定調,“該”方進行反駁和補充,因為要補充論點,“該”方一定是要比“否”方説更多話的,下面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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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否】:【經常被説到的】你也不想你的女兒和老婆去從事這一行業吧? 女性也會擔心丈夫去嫖後染病、而且這個行業就是青春飯、沒有其他技能過了年齡這些女性怎麼辦?
【該】:我還不想我的女兒去種地或者進廠打螺絲呢!我還不想我老媽去當每年被撞死無數個的環衞工人呢!我還不想我孫女被包養呢!
然而這些不違法,而且“有的是人幹”。至於高薪酬(晦氣的)殯葬行業、現在那也是相當吸引“人才”啊。
因為我們討論的是“是否要合法”,而不是道德上要去承認和稱讚這個行業。
你不希望娶一個J女,而女人也不想嫁給一個窮B啊,這不都是個人選擇嗎?
關於染病,那到底是黑色產業的J染病的概率大,還是有健康證明的X工作者染病的概率大?
規範化、規模化可能才是降低染病概率的最佳方案。
最後關於吃青春飯的問題,這根本就不是一個行業的問題,現在又多少行業是35歲就被優化的?
45歲以上還容易找到工作嗎?😂
這是整個社會的問題,光環如運動員也一樣是青春飯,連賣奧運獎牌維生的都有 ◡̈⃝**😜**。
這個大問題可能需要社會“Z轉”、科技跳躍式發展來解決了。
第二點: 【否】:X交易是對女性的剝削,不僅影響健康,還是對尊嚴的侵犯,把身體做為賺錢的工具。
【該】:如果X交易是對女性的剝削,那所有勞動都是對僱傭者的剝削 !
去工地搬磚、進廠打螺絲、違章騎車送外賣難道就不是出賣身體和勞動力麼?
不也一樣拿身體健康當賺錢的工具麼?
違章騎車對身體的影響大概率比躺在牀上服務客人對身體的影響更大吧?😜
X交易合法後和一般職業沒有區別,都是出賣勞動和身體換錢。
所謂的沒有尊嚴,難道每天在公司996的人們就有尊嚴嗎?每天對老闆低頭哈腰不敢喘大氣就有尊嚴嗎?
而且你不僅沒有尊嚴還沒賺多少錢 。
最侵犯尊嚴的場景、可能就是“酒桌文化”!
讓你喝你就得喝,晉升速度和酒量成正比,尊嚴何在?😜
然而法律並不禁止這些 !
第三點: 【否】:一旦合法化,哪些非自願的女性就會被埋沒在自願的女性當中更不容易被發現,就比如你加班的時候公司也讓你説是自願加班,而女性是不是自願誰又能保證呢,強迫性交易又該如何避免!
【該】:合法化恰恰才是打擊強迫性交易的利劍, 現實中性工作者為什麼要去投靠一個地頭蛇,為什麼要找一個強力的中間商還要被抽成呢?
就是因為這個工作是非法的,需要第三方來平攤風險,也需要第三方的渠道來找顧客。
然而正是因為非法,所以參與這個行當的第三方多是以前的街頭混混或者乾脆就是黑社會,強迫行為很多時候就發生在這個環節,有哪個被拉下水的好女孩不是被這些人搞的,合法化就是讓這些人無從下手的最好手段。
第四點:【否】:合法化會讓人們產生物化女性的心理,從而增加性犯罪概率。
【該】:合法化男人有了更多的渠道獲得性滿足,不僅不會增加性犯罪概率,反而會減少,明明可以堂而皇之去嫖了,為什麼還要冒着犯罪的風險去強姦呢?
另外、很多性犯罪並不僅僅是因為性壓抑。
第五點 :【否】:合法化會讓性服務出現在大眾視野,未成年也會有更大的概率接觸到,怎麼保證未成年不收影響?
【該】:黑網吧的未成年多,還是實名制後正經網吧的未成年多? 正式因為合法了,所以有更透明的機制來制約從業者和顧客的年齡,更容易控制未成年涉入其中。
另外、千萬別把小孩子們當成“温室裏的花朵”、人家平時的“經歷”可能比你想的更加“開放”。
第六點 :【否】:色情產業往往與傳銷,黑社會,毒品,賭博等行業一起出現,正所謂“黃賭毒不分家”,全世界的例子證明黃的危害更多是衍生出的其他犯罪。
【該】:這就是用相關性取代因果性的謬論。
“黃賭毒不分家”的大前提是“黃賭毒”都違法。而都違法的勾當才更容易走到一起。
就比如你如果你開色情會所想要長久運營下去你必須要和警察有勾當獲得包庇,而你一定會想我反正都已經違法了,我再添點兒賭添點兒毒不都是順便的事兒嗎?
性交易應該是黃賭毒中最難避免的,而合法化後黃才能和賭毒分家。因為賭和毒尤其是毒一般人不好接觸到,但黃卻是人類的本能。
你沒有接觸毒品那就不會對毒品上癮。
但黃不行,所以黃本質上和賭毒就不是一個性質的。
是因為它們都違法所以“黃賭毒”才被迫搞到一起。
一旦合法完全可以分離,且由於黃的不合法所以接觸黃的人才更容易接觸到賭和毒,合法化後反而會降低染上賭毒的概率。
第七點 :【否】:X交易會導致性病傳播,以及生理和身體上的風險。
【該】:正是因為X交易不合法才會導致疾病傳播,因為不正規的X交易沒有制度來制約和保護雙方,無法保證交易雙方的對等地位和權益。
比如澳大利亞要求小姐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每半年去政府機構報道學習法規和自我保護意識,並且對店家進行嚴格審核,從業者必須持證上崗,顧客也必須實名光顧等等措施。正是有了這些合法合規的要求才更能切實的保證交易雙方的生理健康安全,非法的性交易中顧客就是拿準了小姐不敢報警所以才敢肆無忌憚的使用一些暴力等手段,反之亦然,小姐也拿準了顧客不敢報警所以會隨便跑路,敷衍服務,而如果合法合規後這些反而會大幅改善。
第八點 【否】:法律應該是向善的,而且X工作者收益太高,不能引導不勞而獲的風氣!
【該】:法律如果向善,就應該禁煙酒! 然而並沒有,為什麼?因為煙酒的利益實在是太TM 大了!(每年至少有數萬億的利税 ◡̈⃝)。
美國禁酒令期間由於禁酒帶來的負面作用遠遠大於了正面作用。。。 所以禁酒是行不通的。
黃也一樣,色情產業恐怕是禁不住的,不僅禁不住而且地下規模及其龐大。你去禁一個完全不可能禁住的東西那最後一定會起到反效果,任何不能執行的法律,都是對法律嚴肅性的破壞。
而且事實上我國對於X交易的定性就是“違法”但“不犯罪”,到組織賣Y淫才會涉及犯罪。
與其讓這個行業停留在灰色地帶而帶來更多的病灶,不如合法化,堵不如疏。
其次X工作者完全不是不勞而獲,本身就是服務業,甚至屬於身體勞動的服務業,説X工作者是不勞而獲完全沒有道理的。
至於説收入高,也完全是因為非法,非法所以風險高,高風險意味着高收益,性工作者要付出很多隱性的違法成本。
如果合法化,有了正常的市場機制,價格自然就會到合理區間。
比如日本,而且有了競爭不僅價格會下來服務也會上去。
現在的情況是很多人一聽做雞可以賺那麼多,所以也想着做,這才是真正的引導不勞而獲。
第九點 【否】:X交易合法化會對家庭和婚姻制度產生破壞,破壞傳統的婚姻價值觀,降低人們的結婚意願,影響生育率。
【該】:傳統的婚姻價值觀早就應該入土了,恩格斯的觀點就是“婚姻就是合法的賣Y淫”,GC主義社會將會徹底瓦解婚姻制度,這是文明的進步,甚至某種意義上來説“婚姻”要惡於“X交易”,如果你認為賣Y是可恥的,那麼永久出售身體的婚姻制度顯然更是奇恥大辱。而且由於X交易破除了婚姻當中的人身依附性,所以更具進步意義,而家庭恰恰是最壓迫個人自由的地方,破壞了傳統家庭的結構恰恰能夠讓每個人都獲得充分的自由,男女都一樣。
至於生育率,如果國家認為“生育”是“付出”,那就應該出錢出資源來幫助願意生育的人甚至直接替這些人養育後代。
如果認為是“奉獻”,那就不應該強加干預,誰得利,誰奉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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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結論
【該】方結論1:支持X交易合法化的一個根本理由就是“X需求”是不可能被壓抑住的,這是人性,而且我國兩X的人口比並不平衡,如果按照傳統的婚姻概念來,很多底層男性通過正常的渠道可能一輩子都無法滿足男女之間的X需求,你敢想象這是文明社會會發生的事情麼?
一個現代人類,一輩子沒有機會去碰女人,這過於荒謬了,如果強行壓制這種慾望,這種性壓抑必然會讓這部分人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從而成為社會問題,加劇了社會的不穩定。
你會發現網絡極端羣體、暴力犯罪羣體和X壓抑羣體重合度極高,而哪些天天抱着女友老婆入睡的人大多要比這些人平和的多。
國外甚至對這部分羣體有了一個專有名詞叫做incel(非自願獨身者)。
而國內雖然這類人基數巨大,但由於種種原因他們連個正式的標籤都沒有,只有“D絲”“挫男”這些負面稱號。
所以“X交易合法”不僅是對X工作者的保障,也是對全社會的一份保障。
【否】:方結論1:滿足X需求不一定非要通過X交易,正常去找個女朋友難道就滿足不了X需求嗎?找不到女朋友難道不應該先提升自己嗎?這明明是個人的問題,為什麼要讓國家用法律來替你兜底。而且除了異性難道不能用玩具來滿足嗎,人和動物的最大區別就是人會使用工具,科技越來越發達,X玩具也越來越多樣,以後玩具的體驗可以完全超越真人,宣泄性慾有多種方式。
【該】方結論2:貧富差距日益擴大,越來越多的錢從底層流向頂層,財富聚集效應越來越明顯,投資,理財,奢飾品消費等富人消費方式能流向底層的錢屈指可數,始終在頂層轉圈,而服務業是少數真正的頂層的錢是可以流向底層的,富人提供錢,底層提供服務,這是提高再分配很好的一種方式,而且國家完全可以把性交易進行國有化,不僅方便了監管,而且能從行業中獲得很優厚的税收,然後再進行社會分配,是某種意義上的讓富人多掏錢,不像彩票,雖然前面有福利二字,但卻是純粹的窮人税,是劫貧濟富的行為,而性交易這種服務業則可以讓資源從富裕人羣流向貧困人羣,是正向的二次分配,是對社會和經濟都有好處的事。
【否】:方結論2:國家機器不能從不義的行業中斂財,國家就是用來打擊犯罪維護秩序的,怎麼能帶頭破壞秩序呢,而且【該】方之前對性交易的各種臆想不都依靠一個透明高效的商業環境嗎,如果性交易變成國營壟斷那麼國家機器真的會有效控制這個行業嗎,很多官僚結構必然會為了私利和政績無限制的擴張這個產業,最終會導致徹底的社會災難,【該】方提出的哪些精細化的監管手段根本就難以落實,所以還不如一刀切完全禁止了事。
【該】方結論3:本來一刀切禁止“一切性交易”是可以的,但問題是”包養“是合法的,而”賣淫“卻是違法的,我可以支持”所有賣淫行為“都違法”,但事實是富人可以包月,而窮人不能零售,因為有權有錢的人不會因為掃黃和禁黃失去性資源,他們可以隨便包二奶,養情婦,但窮人呢?不僅零售是違法的,甚至看黃片都是違法的,“掃黃”某種意義上就是對性的一種專營,逼沒權沒錢的底層人只能通過“婚姻”來獲得性。
而結婚需要買房,買車,彩禮,本質上是通過壓制性來獲取“婚姻税”。
在婚姻的各項鉅額消費中榨取底層人的大量財富。
總之,法律在X犯罪這一點上存在嚴重的鄙視鏈和不平等。
【否】:方結論3:“包養”和“賣淫”是不一樣的,包養是和固定對象發生關係,這屬於個人的性自由範疇,而賣淫是和多人發生關係,在危害上差異很大,短期的性交易是對人的純粹物化,包養至少是有感情基礎的,並不是純粹的錢色交易。
更重要的是長期包養和談戀愛之間沒有明顯區別,在司法實踐上難以區分二者。
法律也並沒有規定不能同時和多個人談戀愛,所以長期交易不屬於X交易的範疇是合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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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雙方的觀點大體已經展示的差不多了,討論不算深刻,但作為引子夠了,那麼你是否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呢?歡迎各位友善討論,
(最後再補充一次,我們討論是該不該合法,而不是能不能合法,這是兩碼事兒。
就比如我認為就應該取消調休制度,但實現是不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