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東印度公司?蘭芳公司到底啥性質,險些讓印尼變成共和國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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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十三塊殖民地是英國移民建立的,其中“五月花”公約對北美民主精神產生了重要影響。無獨有偶,18世紀一批中國人移居南洋,以公司的形式組建了政權,也確立了民主精神。他們自稱政權為“蘭芳大總制”。但這些中國人僅以生存和財富為目標,沒有侵略野心,最終被荷蘭所消滅。
一、羅芳伯是何人?
蘭芳大總制,有人也稱蘭芳共和國,主要創立者是客家人羅芳伯,該“政權”勢力範圍在西婆羅洲。迄今為止,最早記載羅芳伯事件的文本是19世紀中期的《蘭芳公司歷史年代冊》,為消滅蘭芳公司的荷蘭人撰寫,內容簡短,只是簡史。

網絡流傳的蘭芳共和國
1898年的《嘉應州志》是中國官方提及羅芳伯的史料。文稱:羅芳伯,廣東嘉應州(今梅州)人,出生於耕讀之家,少年時期有大志,但科舉屢試不中,於是負氣出海謀生。乾隆中葉客居“婆羅洲之坤甸”,當時此地鱷魚肆虐,每天吃人畜數百。羅芳伯仿效韓愈治理潮州鱷魚的故事,集合華人、土人,大庭廣眾之下將自己寫的“祭鱷魚文”投入海中,鱷魚果然離開。羣眾大驚失色,以為他是神人、是佛陀轉世,所以尊奉他為王,“號令賞罰悉聽之”。當時,婆羅洲華夷矛盾突出,可自羅芳伯稱王后,當地秩序井然。羅芳伯威嚴更盛。至70歲羅芳伯去世,當地百姓修廟宇紀念之。廟宇之上的匾額是金匾大字,上書“雄鎮華夷”。(光緒時期)吧城博物館中仍有蘭芳大總制的“銜牌”,這就是他的遺物。自羅芳伯後,有“江、闕、宋、劉相繼為王”,直到光緒九年,政權滅亡,總計108年。

銜牌今日不得見,有人認為荷蘭時期賜給華人維持會長的印章規制和其類似
二、蘭芳公司建立的背景
按照《州志》記載,蘭芳公司(或説蘭芳共和國)能建立是人民擁戴的結果。但仔細想想這是不可能的!仔細考察《州志》我們能發現諸多錯漏。中國人最早系統研究羅芳伯和蘭芳公司的學者是羅香林。他於1961年潤色舊稿正式出版了專著《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參考《年代冊》和《建國考》我們知道,羅芳伯1738年出生,1795年去世,享年58歲,根本沒有活到70歲。驅逐鱷魚之事更是太過神話,顯然借鑑了韓愈事蹟。因驅逐鱷魚被尊奉為王很明顯是美化的故事。

19世紀末洋人拍攝的南洋華人
羅芳伯不可能被各方尊奉。因為羅芳伯所到的坤甸是今天的加里曼丹首府,主要居民是土著達雅克。該地情況十分複雜,除土著外還有華人、馬來人和西方洋人。這時期達雅克處於新石器時代,過着漁獵採集的生活,由部落酋長管轄秩序。馬來人相對先進,信奉伊斯蘭教,組建了幾個各自獨立的蘇丹國。馬來人是婆羅洲的統治者,他們和達雅克處於合作關係,有通婚。華人則是受壓迫羣體,不能和馬來人通婚,要繳納重税。荷蘭人18世紀末主要控制婆羅洲南部,英國人佔據婆羅洲東北部,英荷之間存在矛盾,但在剝削奴役華人上二者利益一致。華人雖然人數眾多,擁有先進文化、生產工具,但勢力分散,遭到各方壓迫。為了維護利益,下南洋的華人必須儘快團結,組建強有力的後援會。

上海黑幫
三、蘭芳公司建立的概況
按照《年代冊》《建國考》記載,和一般窮人謀生、經商下南洋不同,羅芳伯屬於秀才下南洋,是華人羣體中的高級知識分子,地位尊崇。而且羅芳伯堪稱是天然領導者。外貌上,他“虎頭燕頷,龍肫虯髯,長耳方口”,一副關二爺義薄雲天的模樣。性格上,“好讀書,胸中常懷大志。量寬洪,喜怒不形於色。而且多材多藝,諸子百家無所不曉。壯遊交,為眾所推尊”,既有劉備的仁義,又有及時雨宋江的性格。諸多因素之下,羅芳伯脱穎而出,集合了一批人手,像香港黑幫一樣成立社團,開始了打拼生涯。

南洋蘭芳公司遺址
羅芳伯崛起前,地方有許多獨立的華人集團,比如大港、三條溝、新屋、坑尾、十五分、十六分、滿和、九分頭、新八分、老八分、新十四分、老十四分等,今人將他們稱為“公司”,但這些團體更像是黑幫社團。
羅芳伯的蘭芳公司核心成員是嘉應州同鄉,在蘭芳公司組建確立權威過程中,伴隨着不少火拼、吞併、武裝衝突。大規模的械鬥有:在蘭芳公司建立前,羅芳伯率眾收復東萬律以南大埔縣人張阿才勢力;成立公司之後,羅芳伯收復東萬律北面黃桂伯統領的茅恩華人勢力;明黃一帶的潮州人、揭陽人在劉乾相領導下聯合其他勢力對蘭芳勢力進行了為期數年的武裝對抗,結果是羅芳伯率眾攻破劉乾相各大寨,殺的反對勢力屍橫遍野、血流成河。
羅芳伯為打通經南吧哇土著人控制地區到沙壩闥港口的通路,曾令張阿才驅趕土著。土著首領萬那騷擾港口,羅芳伯攻打新港,雙方對峙了9個月,最終萬那不敵,請人調停,雙方訂立和約。

南洋人祭奠羅芳伯
四、共和還是公司?
羅芳伯打服四方,確立地區小霸權後,仿照聯合社團,組建了“東萬律蘭芳公司總廳”。以蘭芳公司為核心,以嘉應州同鄉會、嘉應州鄉里羣體為心腹,吸收其他客家人團體,形成蘭芳公司的附屬公司。蘭芳公司的外圍則是認同蘭芳公司統治的所有居民。這種架構下,在總廳周圍逐漸形成了繁榮城鎮,儼然一國,所以有人稱蘭芳公司是一個國家。

網絡流傳的蘭芳共和國疆域
根據《年代冊》記載,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蘭芳公司是平等關係。荷蘭無權干涉西婆羅洲事務。蘭芳公司是獨立行政體。公司有法律,有專門負責司法的人員;有税務部門,出口無税,進口有税。羅芳伯親自設計了公司架構,包括礦業、農業、商業、出口貿易、手工業不同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專門負責者。
羅芳伯有大志,想要立藩海外,如同朝鮮、越南,他娶土著妻子,這個妻子還挺賢惠,甚至拿出首飾贊助軍務。但礙於當地特殊且複雜的形勢,而且蘭芳公司不是集權王朝,只能算是結義幫派,所以羅芳伯稱王的想法沒有成功。以至於此後公司BOSS都是推薦的“有德者”擔任。

荷蘭東印度公司
羅香林認為:羅芳伯經過打拼建立政權,國號是“蘭芳大總制”,年號是“蘭芳”。該政權實行人民主權,人民自由擇業。雖然各部部長和人民跪請羅芳伯登基稱帝,但羅芳伯推辭不受,説出了“以此來僥倖得片地於海外,皆眾同志協謀發展之功,若擁王號自尊,是私之也,非己志所願;顧無名號,又不足以處理庶政,乃由各代表決議稱大唐總長,建元蘭芳”,此後國家元首都要由選舉產生,這一年是乾隆四十二年(1777)。因此有人説蘭芳公司是亞洲第一個共和制國家。
文史君説
蘭芳公司究竟算不算亞洲第一個共和國,筆者認為這並不是共和,更多的像一個黑幫政權。梁山好漢們的總頭領也是推薦產生的,你能説梁山是民主共和嗎?所以蘭芳公司雖然有近代色彩,但終歸是封建時代的產物,和青幫、紅幫屬於同一層級。蘭芳公司形成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謀求商業利益,而不是資本殖民,因此他們奢求小富即安的和平局面,最終被荷蘭殖民者所滅。
參考文獻
趙軼峯:《羅芳伯與西婆羅洲蘭芳公司史事考論》,《古代文明》2024年3期。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