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我們村600來人,誰家是富農我不知道,大家也不説誰家是富農_風聞
五柳庄园-56分钟前
【本文來自《老有人給地主鳴不平,其實是認識沒到位》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秋旭
- 鼠目只有寸光,以為了解世界,其實連家門都找不到。
地主作為農民的身份發揮作用是新中國建立之後,有土地的農村居民根據成分劃分為“地主”,其土地被沒收,平均分給無地的農户,其本人也成為被“改造”的對象。
新中國建立之前,革命的“敵人”是“土豪和劣紳”,而不是所有以後來被劃為“地主”的那些人,因為許多曾經的“地主”也為抗日捐糧、捐款,幫助過抗日武裝。在根據地開展的“減租減息”運動中,他們也是非常支持和響應的。
中國歷史一直是圍繞土地建立起來的,土地制度影響到歷史上的每一個人。自秦以降,自耕農就是農村社會的主體。土地的兼併週期性出現和發展,平均地權也會週期性出現,自耕農擁有土地的多少對其政治觀念影響不大,受影響的是教育機會的多少而已。
科舉制度對農村社會的良性發展提供了機遇。凡是受過教育的平民都可以通過科舉進入社會頂層;而退休官員會回到家鄉繼續發揮餘熱,參與鄉村公共事務等。
清末,朝廷廢除科舉,引進西學。底層平民通過科舉進入頂層社會的路斷了;另一方面,城市生活的便利,促使更多的受過教育的人留在了城市。鄉村的教育和社情都發生了劇烈變化。兼併土地現象開始越演越烈,而維護農村社區公共事務的人逐步讓位給擁有更多土地和財富的少數人,而這些少數人不斷破壞鄉規民約,謀取個人私利,成為實打實的“土豪和劣紳”,這些人在政治上支持反動派,並通過賄賂等手段轉嫁軍閥和官府派捐派税,使得鄉村上下貧富差距拉大,鄉民立場對立。
在大多數農村,擁有更多的土地就掌握更多的財富,在戰爭和災害面前,掌握財富的那部分人可以讓自己減少財富和生命的損失,賣身投靠是最常見的現象,誰主政投靠誰。所以,辨別這些人的政治立場非常簡單。
土地改革是新政權獲得農民支持的利好措施,許多農民出身的戰士殺敵立功的動力就是家裏分了地,家裏人開始過上好日子了,這是共產黨帶來的,聽共產黨的話以後還有更好的日子過。道理就這麼簡單。
在農村,真正擁有大量土地的是極少數,而屬於“土豪劣紳”更是極其少數。但在劃分成分時,都是根據本地的情況酌情而定。像東北農村的地主土地可以擁有幾十畝甚至上百畝;而在華北地區,有三五畝地就可以列入地主行列,當不了地主爺能混個“富農”乾乾,在有些地區“富農”受到的打擊一點不比地主差,都是被改造對象。
即使成分被劃為“地主”也不意味着立場都是反動的。早期參加革命的先驅多數都是富裕出身,有的是後來被劃成“地主”的階層,有的屬於“富農”行列,否則,很難想象連飯都吃不上的人家會供孩子出國學習,去歐洲或去日本留學。如果有人質疑這些,可以瞭解一下新中國建立後,在中央政府工作的那些人的生平事蹟就知道了。
我家是華北地區,在我的印象裏,成份劃分為五個等級:貧農、下中農、中農、富裕中農、地主。
劃分標準大致如下:
貧農,人均半畝地或無地,家庭土地5畝以下;下中農,人均1.5畝地及以下,家庭總數10畝以下;
中農,人均3畝及以下,家庭總數20畝以下,或雖然沒有地,但承包了大地主上百畝地再僱人耕種,也是中農;
富裕中農,家庭總數30畝左右,最高50畝,全部自耕;地主,家庭土地超過50畝,僱人耕種。
我們村1949年總人口約600人,土改後人均分到3畝多地,兩户地主。雖然習慣上稱為地主富農,但在廣大農村重點關注和限制的對象是地主,富裕中農受關注和限制較小。
我們村誰家是富農我都不知道,大家也不説誰家是富農。
地主受限制主要是不能參與農村管理工作(大隊、生產隊的管理崗位),在村裏的待遇與大家一樣,例如我小學的同桌家庭成份是地主,一直到高中畢業沒有受到過任何歧視。不僅我們村,我們整個縣的情況大致相同,地主占人口比例不超過1%。
在政治上,地主富農的成份入黨受到嚴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