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博股份回購註銷215.28萬股股份,或還因信披問題面臨股民維權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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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10月7日,鴻博股份發佈關於回購股份註銷完成暨股份變動的公告。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鴻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99號)》,基於審慎原則,公司擬將參與《鴻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含首次授予及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合計19人)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計215.28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其佔回購註銷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43%。
根據《激勵計劃》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3.27元/股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預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3.61元/股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購限制性股票的資金總額為721.05萬元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北京德皓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24年7月26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德皓驗字[2024]00000026號),對公司截至2024年5月11日止減少註冊資本及股本情況進行了審驗,審驗結果為:截至2024年5月11日止,鴻博股份以貨幣資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勵回購款項合計人民幣747.43萬元,其中215.28萬元減少註冊資本及股本,其餘人民幣532.15萬元減少公司資本公積。
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購註銷事項已辦理完成。
鴻博股份稱公司以自有資金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符合公司《激勵計劃》的規定,回購所用資金較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積極性和穩定性。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全力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
值得關注的是,4月12日,鴻博股份發佈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業績預告期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修正後,報告期內鴻博股份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盈利由3740萬元–5610萬元變更為虧損5000萬元–5800萬元。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餘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業績預告是投資者決策的重要依據,公司業績預測存在重大差異,會誤導投資者決策,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凡是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鴻博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進行免費報名,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鴻博股份參與招投標項目576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4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