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水務擬花不超過5000萬“炒股”,此前信披違規股民可維權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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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在A股迎來持續反彈的時機下,上市公司國中水務也計劃進行入市投資。
10月8日,國中水務發佈關於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公告。公告中稱,國中水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擬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
公告中表示,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擬使用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最高額度為人民幣5000萬元,在前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且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應超過投資最高額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此外,本次證券投資事項使用的資金僅限於公司的自有資金,在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進行,該資金的使用不會造成公司的資金壓力,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帶來影響。投資範圍包括股票、基金、新股配售或者申購、證券回購。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10月7日,國中水務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明,國中水務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國中水務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二、國中水務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
綜合考慮前述資金佔用及利息均已歸還,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黑龍江證監局決定:(1)責令國中水務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2)對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3)對丁宏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的罰款;(4)對尹峻、姜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的罰款;(5)對莊建龍給予警告,並處以175萬元的罰款;(6)對章韜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7)對張彥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上市後到2024年8月23日之間買入過,並在2024年8月23日收盤時持有國中水務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截至10月9日,國中水務共參與招投標項目3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