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院,只負責出裁決或命令,沒有像內地一樣的執行機構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1小时前
吃完飯,又跟着同事遛彎走了一大圈,大概走了一個多小時。總體來講,香港實在是有些破。
可能在30年前,香港的硬件設施吊打內地。但在現在的我看來,這個地方跟內地比起來,硬件方面實在沒有可比性。我在中秋節的時候,回了一趟老家。不誇張的講,香港的基建設施甚至比不上我老家縣城中心。
當然,我老家在東部沿海地區,可能本來就比較發達一些。
香港的道路,基本全是隻有雙向兩條道,非常狹窄。道路大多很陳舊,很有時代感。道路兩旁的樓,多數比較高,可能是因為人口比較多的緣故,建得比較密集,但由於道路狹窄,給人很大的壓抑感。
我們邊走邊逛,還進了街邊便利店看了一下,發現這邊的物價,大約是內地的4-6倍左右。同樣的東西,大約是內地價格的4-6倍左右。當然,不是所有東西都這樣,我只是粗略看了一下,平時常買的礦泉水、零食等,大致瞄了幾眼,發現大致如此。
飯店裏的東西,也比較貴。晚上,兩個大老爺們兒,點了一個揚州炒飯,一個麻婆豆腐,一個蒜蓉芥藍(或叫菜心?),一個蜜汁臘肉。總共就這四個,花了580多元。不是什麼高檔飯店,飯店裝修水平大概是上世紀90年代的樣子,但比內地貴太多。
我們互相調侃聊天,説如果你在香港一個月掙10萬元,並且在香港本地消費的話,按照實際購買力計算,大概約等於在內地一個月掙2萬元左右。當然,如果你在香港掙錢,但跑到珠海等內地去消費的話,會享受到極大的溢價差。
講到這兒插一句,我上面以及下面所講的,都是港幣,換算成人民幣的話,大約是9折。香港的軟件制度方面,由於來的時間比較短,沒有切身體會。不過,律師費方面,是真的貴,司法效率方面,是真的低。
普通的大律師,一小時收費大約在5000元左右,資深大律師的話,一小時收費在1萬元以上。下午跟律師聊兩三個小時,一兩萬沒了。同時,如果去法院打官司的話,流程非常漫長,據説有的官司打了將近10年,律師費花了幾千萬港幣。
我現在住的酒店,跟個鳥窩一樣大,實在小的沒法形容,設施也比較陳舊,但一晚上要八九百元。
這個地方,也許在30年前是東方明珠,但現在跟內地比起來,實在是有些乏善可陳。內地的話,除了在政治言論方面相對缺乏一些自由度以外,其他方面我覺得幾乎完全秒殺香港。
香港的法院,只負責出裁決或命令,沒有像內地一樣的執行機構。
法院出完裁決或命令後,需要債權人自己拿着法院的文書,去執行。比如,拿了文書到銀行,要求銀行按照法院文書進行款項劃扣。假設涉及到不動產拍賣的話,整個拍賣流程也需要債權人自己負責。
法院不管執行。在這個過程中,律師費都是按小時計算的,一小時幾千或上萬港幣。感覺對債權人不太友好。
法院也不負責調解工作。如果雙方想要和解的話,雙方自己談。談完後,自行簽訂一份和解協議。這個和解協議,跟內地通過法院主持調解後,由法院出具的調解文書,不是一回事。
這個和解協議,本身沒有強制執行效力。如果想要讓這個和解協議得到法院認可,需要另外單獨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按照這個和解協議內容,出具一個命令。但即便如此,也不是百分百可以得到執行。假設和解協議最後得不到執行的話,雙方接着打官司。
打官司的話,曠日持久,到底多長時間可以結束,幾乎完全不可預測。由於律師費很貴,所以訴訟流程很貴。你要是打不起,要麼選擇跟對方和解,要麼就算了,大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