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城市裏至今還保留着“知青辦公室”?_風聞
吴金光-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理事-59分钟前

從1969年到1975年共有2.9萬北京知青到延安市各個區(也就是延安地區的各個縣)插隊,他們大多數都回到了北京,只有差不多250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永遠留在了延安,所以現在的延安市仍然保留着“知青辦”這個編制,負責處理這250多名知青的現實問題和各種困難。那麼他們是怎麼留在延安的呢?我只講一個將軍的孩子的故事。以下是作家、攝影家黑明的述説:
楊澤芳是個小矮個兒,看上去顯得很老。我問他多大,哪個學校畢業的。他説:“1952年的,44了,老了。我生在北京,長在北京,上學也在北京。我是北京九十六中六八屆初中畢業生。畢業都快30年了。”
我問他出生在一個什麼家庭,北京家裏還有什麼人。
他説:“軍人家庭。家裏沒人了。我父親曾經是空軍部隊的一名中將,母親當年是總政歌舞團的作曲家。我小學是在八一學校上的,小時候享受的是一級保育,父母很寵愛我,我是父母唯一的獨苗。我從小在部隊大院長大,生活上也沒受過什麼苦,要説家庭條件的話,可以説非常優越。”
我説那麼好的家庭背景,為什麼插隊,為什麼不早點回去。他説:“插隊開始後,按照規定,我作為獨生子應該是’免下”的範圍。但當時和我從小一起長大,而且又是同學的曉紅因為她父親被打成了黑五類,所以她必須下鄉接受再教育。曉紅的父親也是一位高級軍官,和我父親是最好的老戰友,他們一起當兵,一起打仗,包括我母親和曉紅的母親也是解放前就在一個部隊工作的戰友,關係就像親姊妹一樣。
所以,曉紅要去插隊了,她的父母還不知讓造反派關押在什麼地方,我父親對我説,“曉紅的父母都在難中,曉紅這次插隊走得這麼遠,我和你媽商量想讓你陪她一起去延安,好有個照應。其實我當時不想來,因為很多同學都不來,都想等着上大學或者是去當兵,我們當兵很方便,説走就走。但是父母已經商量過了,我只好按照父母的意願陪同曉紅來了延安。
好像是1969年1月初來的延安,具體是哪一天,我就不記得了。
到延安後,我倆才知道沒分在一起,而且相隔將近300里路。當時把我分到延安縣貫屯公社魯家屯大隊插隊了,把她分到富縣直羅公社的一個村子了。
時間不長,我就主動要求調到曉紅插隊的村裏。從此曉紅像親姐姐一樣關心我,我的衣服都是她洗,我也像親弟弟一樣幫助她,什麼重活都不讓她幹。
“第二年初,曉紅被抽到知青彙報團回北京給周總理和中央彙報演出,彙報完回到延安之後,她被留到延安歌舞團當了專職演員。她離開村裏後,我感到很孤獨,也很寂寞。雖然我們那時候還沒有談戀愛,但她走了之後,我總覺得很失落。為了能離曉紅近一點,我就通過我父親的秘書,1971年10月把我安排到了當時的延安民航站工作,那時民航站歸空軍管,我父親的秘書説了就算。
“到民航站工作的第二年,我就被送往西北軍事電業學院學習了兩年。畢業後為了曉紅,我又回到了延安民航站工作。那時民航站離歌舞團很近,我們幾乎每天都能見面,我經常去她那裏吃飯,她也總來民航站找我。
“1973年初,我們互相之間都表露了另外一種感情,從此我們的感情越來越深,知道了什麼是愛情。那年我21歲,曉紅22歲,她長得很漂亮。
“1974年4月21日上午,曉紅突然來找我,她很少在上班的時候來找我,一般都是下了班才來。那天她來很激動,給了我一張晚會票説,晚上7點延安大禮堂演晚會,有她的新節目演出,讓我一定去看,説完她就走了。沒想到晚上我正要出門,結果來了附近工廠的一名女知青讓我給她指導一下拉小提琴,大家都是北京來的知青,也不好意思推辭,為了情面,晚上我就沒有去看曉紅的演出,一直在給那個女知青教琴。估計曉紅給了我票,她知道我的位置,所以她發現我沒去。等她演出結束後,就跑到我的宿舍找我,也看到了那位女知青在我宿舍,儘管我跟那個女知青並不是很熟悉,也沒有任何別的事情,但曉紅還是有些懷疑我。當時她雖然沒有説什麼,但是很不高興。我本來想給她解釋一下,當着那個女的我又沒好意思,心想過兩天再給她解釋也不晚,反正自己沒做虧心事。
“沒想到連着兩天她都沒來找我。第三天一早,來了兩名公安局的幹警來找我,問我是不是叫楊澤芳,我説是。結果他們説找我調查曉紅的死因,我這才知道曉紅寫下兩封遺書和一封絕命書,喝了一瓶’樂果’自殺了。
“當我得知曉紅自殺的消息之後,自己也想自殺,當時真的是不想活了。很多人勸我,都説你又沒做什麼虧心事,千萬不要想不開。也都覺得曉紅太可惜,認為她太輕率。這事發生之後,我實在不想在延安待了,感覺在延安很痛苦,一個月後,又通過我父親的秘書把我調到了天津民航站工作。雖然離延安遠了,但每天還是想着延安,想着曉紅,每當想起那件事情就不由得流淚。那段時間整夜睡不着覺,吃不下飯,瘦了很多。
“沒想到去天津工作還不到兩個月,也就是6月18日下午,在我上班的地方突然出現了幾名公安幹警,有延安的公安,還有天津的公安配合,他們當時就拿出了逮捕證,給我戴上手銬讓我跟他們走。第二天,就把我押回了延安。一個月之後,以傷害罪的名義給我判4年刑,送到了延安最大的勞改農場姚家坡。
“判我的刑我沒有埋怨什麼,一心想着就是為曉紅贖罪,畢竟她是因為我死的。在監獄裏,我沒有和任何人爭吵過,每天一句話都不想説,可以説那4年把我的性格徹底改變了,直到現在我也不想説話。其實過去我不是這樣,就是那次對我的打擊太大了。
“1978年6月17日,我的4年刑滿,按説應該離開姚家坡,但監獄管委會把我又留在了勞改農場的新生磚瓦廠工作。當時我很不甘心,第二天就跑到銅川坐火車回北京想去找父母,沒想到回到北京家中之後,只有從小帶我長大的保姆田大媽在家。我問爸爸媽媽去哪兒了,田大媽哭了,她説你和曉紅的事,還有你進監獄的事你爸爸媽媽都知道,他們都很難過,而且都去世了。還説我父母不讓她走,讓她等着我。聽到田大媽的這些話,我當時就癱軟了。沒幾天我就告別了田大媽,回到了勞改農場的磚瓦廠,從此哪兒也不想去了。至今我父母住過的房子國家還沒有收走,我準備退休後回去住。
“刑滿的第二年,通過我當年插隊的大隊書記介紹,認識了一個農村姑娘餘秀芳,後來我們結了婚。
1980年初磚瓦廠停產,我被調整到陝西勞改局的新川水泥廠,新川水泥廠也是勞改釋放人員組成的,還不如磚瓦廠,嗆得要死,很辛苦。
“1982年7月的一天,新川水泥廠的管教突然把我叫到辦公室宣佈,説我無罪,並且説已經把我從前科犯改為正式職工了。得到這個消息後,我怎麼也不想在監獄的水泥廠幹了,畢竟那裏都是些犯人。平反後,我離開水泥廠回到了當年插隊的貫屯公社魯家屯大隊,想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讓村裏人知道我沒有犯罪,我不是壞人。好在村裏人都理解我,也同情我。就這樣,我又在村裏當了將近5年農民,為一家人的吃喝,每天都要上山勞動。”
我問他什麼時候參加的工作。他説:“1986年底,我抱着試一試的想法來到延長油礦管理局找到高鵬飛局長,我把我的不幸遭遇給他説了之後,他很爽快地答應給我幫忙。時間不長他就把我安排到了青化砭油田井下作業隊當了工人,從此高局長把我從農民轉成石油工人,在野外修井已經整整10年。包括我老婆也是高局長給安排到油田工作的。其實我特別感激高局長,要不然我肯定現在還是個農民。我常想去看看高局長,但聽説他調到西安去了,我找了好幾次都沒找到他。”
楊澤芳最後説:“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一切,我認為誰也不怨,只能怨那個年代。曉紅離開人世二十多年了,我還是忘不了她,忘不了我們在一起的時光,如果她還在的話,我們肯定早都回北京了。她走了22年了,每年清明節我都要去給她上墳。”説到這裏,楊澤芳又一次流出了眼淚。